作者hightemper (Amber)
看板L_BoyMeetsGi
標題Re: [申訴] 女性性板 板主hightemper 水桶不公正
時間Thu Aug 26 21:09:10 2010
第一,先為本人近二日無回應本案道歉,由於手上案子死線將近,
因此無法即時回應使用者申訴,實在是感到相當抱歉。
第二,本案本人認為不需要撤回水桶判決。
事主堅持無罪為以下兩點理由:
a. 別人都沒有水桶為甚麼只水桶我?
本人請事主提供他認為應該也要被水桶的名單,
但是那些他提出的人多數都是在Thu Aug 19 21:52:52 2010(也就是水桶公告文)
時間點之後的推文。
沒有桶到無可厚非,且我已於第一點道歉,由於本人最近實在過度繁忙,
待案子處理告一段落即馬上公告水桶違規使用者。
別人沒被水桶與他被水桶,根本就是兩件事情。
本來就不能混在一起討論。
這就像是說(純粹假設):
某人被開紅單之後,又跟警察說阿其他人也怎樣怎樣,為甚麼沒開單?
既然其他人都沒開單,那是不是A也可以不用開單? 完全是兩件事情。
違規即是違規,不會因為別人沒被公告水桶,所以你違規就不算違規。
闖紅燈就是闖紅燈,不會因為別人沒被抓到,所以你闖紅燈就無罪。
b. "請妳男友負責任的娶妳吧 不然以後要欺騙另一個男人?"
本人認為這句話實在是有違本板1-1.2a內容
1.2a 文章中發表過度不堪、礙難接受之猥褻性、挑逗性、惡意攻訐性,
以及對使用者有任何言詞騷擾、侮辱、挑釁、威脅之文字及情狀。
板工將視情況判定警告/水桶/劣退。(罰則可合併使用)
板規的確沒有規定"臆測"不須判罰。
但是如果臆測內容涉及惡意攻擊,就是可以罰。
本句推文前段適合於板規的沒有問題,
但是後面這具臆測充滿了對墮胎女性的歧視以及惡意臆測。
該事主於申訴溝通文寫到:
"未來如果沒有結婚,女方如果隱瞞另一對象,這對男性有失公平
否則女方完全不需要有隱瞞考量
如果有人包容她的過去,那當然樂見她能快樂幸福"
哪裡來的自信覺得女方一定會隱瞞?男生一定是受到不公平對待?
就算在最後又消毒說: "如果有人包容她的過去...blah blah"
也不能改變事主當初直接在板上推出那句話 "根本就認為墮胎女性會欺騙下一任男友"
如果事主對於墮胎女性沒有不當歧視的話,
就不會打出這句自以為使用問句就比較中間的推文。
此一歧視心態嚴重違反本板板規,因此水桶。
對於本案本人不再回覆,待組務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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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ightemper 來自: 114.32.165.101 (08/26 21:19)
1F:推 j3236494cg :若雙方皆發言完畢將可判決,請needfood申訴人發言 08/26 2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