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lr (for three!)
看板L_LifePlan
標題Re: 信用卡版版主QQgirl擅訂不當版規,並嚴重箝制뀠…
時間Fri Jun 2 13:54:02 2006
※ 引述《foone (請問甚麼)》之銘言:
: ※ 引述《claus (La Jolla)》之銘言:
: : 箝制言論和引導討論風向乃一體兩面。建議和版主進行溝通。
: : 另,在版主未被認定有重大失職前,如版友認為版主不適任,可經由罷免途徑決之。
: 其實信用卡版主最大的缺點,是標準不一
: 對於某些幫版主辯護之人,特別寬厚(認定違規,先警告)
: 對於批評版主之人,則特別嚴厲(認定違規,即刪除)
: 尤其認定違規標準隨其喜好,又不准他人在版面討論
: 寄信給版主,想就知道,不會有任何「改變」性的回應
: 不然就是丟一句話:「我是版主,有權力決定」
本案件案發當時,本人沒有在信用卡版參與討論,
但本人可就信用卡版主「標準不一」此點附議。
在一月的「卡神事件」時,其實就有類似情況,
版主對於「親slow」的文章明顯友善。
本人亦曾以水球正式抗議。
所得到的回應都類似,強調其版主主觀認定的權利。
本欲往尋找當時被刪除之爭議文佐證,
但發現已經找不到了,故此部分證據已遭版主刪除。
(或Q版主收到哪,是我沒有找到,還請指正)
目前僅存部分水球記錄。
小組長判決理由中的「箝制言論自由」和「導正討論風氣」是一體兩面,
實難讓人接受,否則,憲法也無須就言論自由保護了,
不管任何事,不過就是「一體兩面」?
: 三、對於人身攻擊應放寬認定(至少不能比刑法嚴苛吧?),對於「議題關連性」
: 也應放寬認定,譬如之前在談楊蕙如刷卡可能涉嫌的刑罰問題,版主竟以與
: 信用卡無關之理由,全部刪除。
版主對議題關連性的要求,確實不能符合明確性原則。
僅供小組長參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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