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rrybubu (幾天不會上線)
標題申訴回應1
時間Fri Oct 27 10:16:44 2006
以下根據板主處份板務之權利,陳述本板判決之理由
: 2831 ! 10/25 carrybubu □ [公告] 「耶?為啥文章又不見了??」討論串
: 處份理由為:
: 多次挑釁+持續回應鬧板
: 我推文共有以下幾篇
: 第2809篇
: 推 sikaly:cindy晚安~孩子睡了嗎? 10/24 23:43
: → oike:cindy小姐晚安~轉這篇來討戰啊? 10/24 23:45
: → yujihinata:cindy妳幹麻特地換ID來po啊 這樣不會麻煩嗎? 10/24 23:46
: → issily:cindy晚安~照顧小孩很辛苦喔 10/24 23:48
: → oike:孩子哭了,快去奶孩子吧~
: 以上違反板規細項第一條 發表任何有關人身攻擊、針對個人、挑釁的言論
: 記點一次
: 我自認沒有挑釁他人,因為該發文版友本就是aircindy之muilitiID
: 文字內也沒有挑釁字眼
: 請小組長查明原因
issly承接推文暗諭諷刺不去照顧小孩
該發文者是否為其他板友之id
與推文違規理由無關
issily使用的字句雖然表面上看起來並無不當
但是在前後文之間可看出.
並不是真的要問候他人
本板將此態度認定為挑釁
: 第2811篇
: 推 hono1:不會尊重版友的版主 唉 別人打字很辛苦 自己刪文卻很快 10/25 10:20
: → hono1:連打個字說明刪文原因都不屑嗎?? 10/25 10:21
: → issily:樓上的你得到它了~^^ 10/25 10:33
: 我這句也只是呼應樓上版友的文章
: → oike:版主認為某些文內容不適本版那我沒意見,但是有些沒營養的跳針 10/25 11:02
: → oike:文如燒垃圾和要不要回婆家生,po了又po,po了又po,版主一句不說 10/25 11:03
: → oike:這又作何解釋?怎麼不刪?這種跳針文會對婚姻更有助益嗎? 10/25 11:06
: 推 issily:來人阿叫保安~可以讓人波了又波,波了又波的嗎? 10/25 11:18
: 這句只是針對樓上開玩笑的推文
: 也沒有跟某人有挑釁之意味
: 開玩笑的推文應該不在板規浸水桶之範圍
在此前後文之間
並看不出來也不適於認為是單純的開玩笑
且語氣及動詞都指向po文者
因此本板仍舊認定此態度為挑釁
: 第2817篇
: → cfaith:不同意妳的看法..如果我連刪文原因是什麼都不曉得.. 10/25 09:45
: → cfaith:怎麼會想進?妳的說法本末倒置了 10/25 09:46
: → cfaith:再說大板的刪文數更多...大板板主一樣貼心會寫上刪文原因
: → cfaith:這是有制度的板和沒制度的板的差別..大家都希望婚姻板更好 10/25 09:48
: → issily:推樓上,所以就可以看得出來本版有沒有制度... 10/25 10:32
: 這篇只是呼應樓上之文章
: 樓上cfaith是對版務提出建言
: 也沒有挑釁之意味卻一起進了水桶
c板友不在本次討論範圍.故不多言
issly枉顧本板所訂立的板規
以言詞暗示本板沒有制度
本板將此態度判定為挑釁及鬧板
: 第2818篇
: → ntusnoopy:事在人為...刪文者應該被告知原因,難道板主不該先被告知 10/25 14:55
: → ntusnoopy:您認為他有改進的空間?大家都不需要依板規先跟板主溝通? 10/25 14:56
: → ntusnoopy:新仇舊恨先一罵為快? 我言盡於此不好意思再打擾其他板友 10/25 14:56
: 推 issily:你是沒看到cindy分身轉錄那篇喔?版主拒絕溝通啦~ 10/25 15:03
: 我回應ntusnoopy
: 可見貴版之文章推文,有版友對版務有意見
: 去信跟版主溝通後無效
: 只是陳述事實,並不是挑釁文
issly並無與本人溝通過
板規已寫明本板制度.本人也回應過許多板友的來信
並非該人所指稱之拒絕溝通
在版上公開推文說版主拒絕溝通,不但與事實不符
並損及版主名譽,本版版規 並未禁止在版上討論事務
isis 散播不實言論,影響版務和氣
因此判定此態度為鬧板及挑釁
: 以上我自認沒有觸犯板規
: 並且版主對於對版務有意見或是與版主意見相左之人
: 在當時只要推文提出異議之意見均浸水桶
: 有執法過當之嫌故向組務申訴,
: 且關於版務,版主carrybubu在marriage版第2831篇指出
: 對板務有疑問請向板主詢問
: 此類文章及推文不視為正式文章依板規不予回應
: 此板規應是依照板規細則第6條第二款
: 6.本板所發出之各種形式之公告,均禁止回覆。回覆者,恕不通知直接刪文備份,
: 亦不予回應。再犯者,每次記點一次。
: 對公告有疑異或是有意見,
: 請來信至板主信箱,並自行備份,將視情形於板上以公告回應。
: 仍有不服者,請向組務申訴。
: 以上之板規違反PTTLAW版
: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簡明版)"
: 參.提出建議
: 一.對板主提出之建議 => 在看板提出
: 二.對小組長提出之建議 => 在群組事務看板提出
: 三.對站方(限於站規)之建議 => 在 PttLawSug提出
: 四.管理者認為建議有理由者,將採納。
: 認為無理由者,不另行回覆。
: 而該版板規失當,抵觸PTT之法律
: 且版友向版主去信提出建言卻未採納
: 去信之方式為私人信件往返
: 缺乏在公開場合給眾人公斷版主之行為是否正確之管道
: 公眾看板為眾人交流言論之場所
: 板規也應該是眾人意見集合之下之產物
: 而不是版主個人獨斷獨行之規定
: 請小組長明察此次執法是否有過當之處
: 謝謝
本板並無反對板友討論板務
但已表明.若是僅於板上發表.本人將不予回應
意即本人不會參與討論
婚姻板是用來讓大家討論心得的
不是用來爭論板務的
而且 信件往來 的確比 僅於 板上發表
可能 板主也不見得剛好有看到 來的 更加實際
況且
若是板友需要公開回應
本板也在板規中表明 將視情形於板上以公告回應
另外引述站規
參.提出建議
一.對板主提出之建議 => 在看板提出
四.管理者認為建議有理由者,將採納。
認為無理由者,不另行回覆。
marriage板規並沒有規定不得在板上討論板務,
因此不認為有違反站規的問題。
另.昨日有板友再度來信檢舉.附上該檢舉之證據參考
2801篇 推文
推 issily:不看板規跟刪文不公告是兩碼子事去看看其他版怎麼做
影響版面和平企圖挑起戰端,要PO文總該看板規,對板規有意見也不該是
鼓吹他人因為板規不符合己見因此不用尊守,不論未來是否公告,
本板是婚姻版,不是其他版。
請小組長裁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116.172
※ 編輯: carrybubu 來自: 59.115.116.172 (10/27 10:18)
1F:推 oike:你枉顧站規,那就怎麼說? 10/27 12:20
※ 編輯: carrybubu 來自: 59.115.116.172 (10/27 12:37)
2F:推 farwest:關於婚姻板板規是否可解讀為禁止在板上討論板務,以及 10/27 23:18
3F:→ farwest:其是否與站規抵觸,請見PttLawSug第1087篇。 10/27 23:20
4F:推 farwest:至於carrybubu是否願意溝通?她回給我的站內信件並不 10/27 23:25
5F:→ farwest:闡述道理,僅稱可向板務上訴。竊以為這不能算是溝通。 10/27 2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