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en0110 (Allen)
看板L_LifePlan
標題Re: [聲明] 公開聲明
時間Fri Dec 22 15:18:46 2006
我有一點疑問啦
為了申訴當作證據資料則可以將他人信件例外公布於版上
這一點就是承認可以不管申訴人的隱私囉?!
而且本件是f版友去向原版版主申訴
f版友的身份是申訴人耶
原版版主不是申訴人
f版友申訴的信件
縱然可以當證據資料
但是原版版主卻是連標題抬頭一起公布出來
將
作為申訴證據資料以及
保護他人隱私二者一起比較
後者顯然更應該被保護吧
所以凸顯該規定的不當
這是可以雙贏的
一方面節錄檢舉信件內容二方面將申訴人ID打馬賽克
我現在知道信件不得公布有例外規定
但是不要只圍在門口
要入屋一探究竟
我只想請小組長回答一個問題
個人隱私重不重要嘛~重不重要嘛
這是不是該保護呢
--
另外之前有一點我講錯了
就是誹謗罪成立那一部份
刑法第三百十條第三項規定: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
關者,不在此限。
今天是f版友打算告n版主誹謗
如果是牽涉公共利益(我覺得P兄這樣解釋很牽強)而且n版主欲脫免責任
那要請n版主證明f版友的確是無的放矢的在鬧版
同時也要證明n版主相關言論或公告根本不構成侵害f版友的隱私權
所以f版友的隱私權是否真的因為ID曝光被侵害也是各先決問題
因此又回到一個原點
到底個人隱私重不重要呢?!
真的很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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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2.234.139
1F:推 MohLih:n版主在免費讀不斷拿上法院來威脅的情況下已經發文公開道歉 12/22 15:25
2F:→ MohLih:承認自己在公布檢舉信件這件事上的確有疏失 不曉得a版主 12/22 15:25
3F:→ MohLih:一直追著打有什麼用意? 12/22 15:26
4F:推 alen0110:因為我被類似的案子告過民事賠償,對方求償一塊錢,勝訴! 12/22 17:06
5F:推 alen0110:事實也是在處理爭議案件,把檢舉人信件內容節錄出來,結 12/22 17:10
6F:→ alen0110:果,對方拿一些佐證來證明我"間接"透露他人ID,使得他人 12/22 17:10
7F:→ alen0110:人隱私曝光,比起本件連ID跟IP都跑出來了,那還得了?! 12/22 17:11
8F:→ alen0110:一塊錢我敗訴之後當場繳清並且聲明捨棄上訴權,網路這種 12/22 17:12
9F:→ alen0110:世界,很可怕的,一不小心處理包你有無料之外的責任。 12/22 17:12
10F:→ alen0110: 意 12/22 17:14
11F:→ alen0110:不是我亂扯,這可是有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字號可查的。 12/22 17:14
12F:→ alen0110:但是別跟我要,我也不想我的資料曝光~ 12/22 17:15
13F:推 alen0110:我並不是追著打,而是將當初我被質問的事情拿出來問小組 12/22 17:39
14F:→ alen0110:長的看法,我在看是否跟當初的我一樣,說老實話,理由要 12/22 17:40
15F:→ alen0110:更堅強一點,不然對方鐵定告贏的~唉唉 12/22 17:42
16F:推 fdav:想請問A板友 雖然把申訴人的申訴信件公開 但實質上申訴人沒受 12/22 17:45
17F:→ fdav:到什麼損失,只有申訴人認為自己名譽受損這樣也能告成嗎?@@a 12/22 17:47
18F:→ fdav:法律真是件有趣的東西 XD 又想請教 是只要公開就有違法問題? 12/22 17:48
19F:→ fdav:還是要當事人真的有實質受損才有違法?損失部分又是怎麼認定뀠 12/22 17:49
20F:推 alen0110:我另外回文好了,反正也是跟隱私權有關。 12/22 17:57
21F:→ fdav:謝謝 想順便知道相關法學知識 倒無意捲入紛爭 先感謝解答 12/22 1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