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k1234 (ask)
看板L_SecretGard
標題[申訴] 政黑版主bonju2之判決處分違反相關組規、版規
時間Thu Apr 28 18:59:54 2011
一、申訴人:ask1234
二、申訴判決:
文章代碼(AID):
#1DjugZkF (HatePolitics)
推 bonju2:SLOW為政治人物 可接受公評 不違規結案
三、申訴主文:
(1)bonju2版主之判決違反政黑板板規二-2及板規三-2。
(2)bonju2版主於回覆信中,提到板規二-2的用意
在於直接公幹整個政黑板,而不是拿來針對個
人,此板規解釋違反GeminiMan小組長之判決
公告、政黑板dreamysky版主之判例以及政黑
板板規二-2。
綜合以上所述,請小組長重新認定bonju2版主此
次的判決以及處理bonju2版主無視小組長或群組
長以上層級站務判決、公告之行為。
四、申訴事由:
(1)關於申訴主文第1點,本人主要申述內容、論
點,請詳閱給bonju2版主之申訴信,詳如附件
一,請小組長重新認定bonju2版主此次的判決。
(2)經查相關判例,
文章代碼(AID):
#1DBTwgqu (L_SecretGard)
GeminiMan小組長之判決公告,
以及
文章代碼(AID):
#1DBaXQx6 (HatePolitics)
政黑板dreamysky版主之判例,
小組長在該組內判例中,給予版主兩個選擇
,一是撤銷水桶公告,二是修正水桶理由,
而政黑板 dreamysky版主則是選擇以板規二-2
宣判LogicQuickJP,違規抹黑bonju2版主。
若依bonju2版主給予本人的回覆信中所述,
政黑版板規二-2的用意在於直接公幹整個政
黑板,不是針對個人,那麼政黑板 dreamysky
版主、bonju2版主,豈不違反板規二-2,兩位
版主聯手冤屈LogicQuickJP版友?
在這兩個判例中,bonju2版主身為政黑板版主
,且為板規二-2的適用者,兩判例的當事人,
豈有不知板規二-2可以適用針對個人?還是攻
擊bonju2版主個人,板規二-2就適用,攻擊其
他政黑板友,板規二-2就不適用?
bonju2版主不是無視小組長判決、公告,就是
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曲解板規陷害
LogicQuickJP版友。
此外,經查相關板規(資料來源:政黑板)
,歷年來的板規版本,從2006-11-23版、2008-05-05版
....乃至於2010-08-06版(最新版的前一版),板規二-2
內容"全都是"公幹、抹黑"所有"政黑板友。
而最新的一版(2011-02-20版),板規二-2內容已
經去掉"所有"二字,改為「公幹、抹黑政黑板友
」,換言之,板規二-2已不需攻擊所有政黑板友
才算違規,攻擊大部分、少部分、個人,只要是
攻擊到政黑板友,就算違反板規二-2。
若如bonju2版主所講,板規二-2是針對公幹"所有"
政黑的板友,最新版規為何多此一舉修改去掉"所有"
二字?bonju2版主身為最新版規的修訂者,豈有不
知最新版規已去掉"所有"二字之理?
綜合上述兩點,請小組長重新認定bonju2版主此次
的判決以及處理bonju2版主無視小組長或群組長以
上層級站務判決、公告之行為。
五、依據板規:
(1)政治黑特板新修板規 2011/02/20 生效
第二章 一般罰則性板規
2.公幹、抹黑政黑板友。
(2)心情小品集組務板板規
四、看板秩序。
8.組內板主如有違反以下幾點:
a.判決嚴重或多次偏頗失當者
c.無視小組長或群組長以上層級站務判決、公告者
六、檢附證據:詳如附件。
附件一:本人給bonju2版主之申訴信(一)
附件二:本人給bonju2版主之申訴信(二)
附件三:bonju2版主之申訴回覆信(一)
附件四:bonju2版主之申訴回覆信(二)
附件五:政黑板dreamysky版主之判例
附件六:GeminiMan小組長之判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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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4.20.92
1F:→ dreamysky:原本的檢舉內容都可以不用附的喔?XD 04/29 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