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
看板Law-Service
標題Re: [申訴] #1Yl_4xI3 (StockPicket)
時間Sun Jul 3 16:58:14 2022
回應本案如下:
一、「黃猴子」一詞,按維基百科的解釋,應是「北美對黃種人的蔑稱」,且在我個人曾
經管理的其他看板 (C_Chat) 之上級中,亦曾有類似的判例,故該案已經先行因為符
合4-5-1 的「對特定族群進行歧視者」部分違規,而在一一一年股簡字第七零一號的
案(六十)中,予以水桶處分。
*公告原文:#1Ym6A0uq (Stock)
二、是否因為加了「國」一詞,而導致認事用法上需有所改變,我個人並不這樣認為。主
要理由簡略說明如下:
①「引戰、人身攻擊」違規與「政治文」或「政治引戰文」違規完全不同,不能相提
並論
②「政治文」或「政治引戰文」的主要目的,應是懲處違規提及中華民國(台灣)政
治議題的使用者,而按照個人對於「黃猴子國」的理解,不應以該板規處分
③
#1YlZ-PHI (Stock) 原文提到的資料略以「韓國上半年貿易逆差達到一百零三億美
元」,明顯與中華民國的政治無關,故更無理由以「政治文」或「政治引戰文」的
板規施予處分
三、再者,其他板友已經在申訴人的
#1Ylwmf-N (StockPicket) 檢舉文下,推文表示:
1F:→ BlueBird5566: 這跟政治無關吧 不過確實引戰韓國人或黃種人07/02 11:00
2F:→ BlueBird5566: 建議改用4-5-107/02 11:01
然而申訴人仍質疑如下:
3F:→ towe77: 牽涉到人種國籍了,怎麼沒政治?07/02 11:14
退一步來說,「人種國籍」係屬「社會政治學」的一環,而「政治文」或「政治引戰
文」規範的應是政黨政治學相關,故此判定無違規。
四、至於申訴人提到的
#1XCOGVnd (StockPicket),該案原文是討論中國的「北京證券交
易所」設立,理應是中國方面的政策,然而在台灣的論壇中使用「我國」一詞,已然
有違規之虞(提及統獨議題),且經申訴至小組(註一)及群組(註二)後,均維持
「政治引戰文」的違規認定。但不管該案的最終結果為何,均與本案提到的韓國政經
毫無關聯,因此不應作為本案的前例使用。
註一:
#1XFtGox0 (Law-Service)
註二:
#1XH5bkoa (AboutBoards)
以上說明,請小組長裁示。
※ 引述《IanLi (IanLi)》之銘言:
: 請 Stock板主laptic於72小時內至組務板 Law-Service說明
: 補充本案判決理由或答辯。
: 本文同步轉發至laptic板主信箱內。
: 以上
: ※ 引述《towe77 (安)》之銘言:
: : 欲申訴文章代碼:#1Yl_4xI3 (StockPicket) 申訴已結案
: : 原判板主: laptic
: : 申訴說明:版主群判決與過往標準不一
: : 違規判決:無
: : 違規人 :Tapqou
: : 違規文章:#1YlZ-PHI (Stock)
: : 檢舉文章:#1Ylwmf-N (StockPicket)
: : 違規條目:4-6-1 4-6-2
: : 罰則 :水桶一月 情況惡劣者,以4-0加重處份。
: : 違規事證:
: : → Tapqou : 黃猴子國都很慘== 07/01 09:12
: : 板規:
: : 4-6-1. 政治文、政治推文,水桶七日。
: : 提及政治相關議題或政治人物但內容違背股票板旨者
: : 4-6-2. 政治引戰文、政治引戰推文,水桶一月
: : 提及政治相關議題或政治人物但內容違背股票板旨者且有引戰情況,
: : 情況惡劣者,以4-0加重處份。
: : 說明如下:
: : 版主原意見為以下
: : 推 laptic: 嚴格來說,「黃猴子」是歧視用詞,而非政治用詞,如要檢舉 07/02
: : → laptic: 4-5-1,請重新發文 07/02
: : → laptic: 4-6-1、4-6-2 未達處分標準 07/02
: : 審視 laptic版主過往檢舉紀錄
: : 文章代碼(AID): #1XCOGVnd (StockPicket)
: : 違規說明:
: : 「我國」一詞是針對中國,還是針對台灣的稱呼?
: : 恐有政治引戰之嫌。
: : 違反板規:4-6-1 或 4-6-2
: : → yoche2000: 判決[1]:4-6-2 成立 挑起國家認同議題 該文刪除退文 09/03
: : 顯然前後兩任版主都認為字詞使用「國」字,有政治引戰之嫌
: : 與本次檢舉#1Ylwmf-N (StockPicket) 黃猴子國 判決標準不一
: : 據此提起申訴,要求版主群對此類檢舉給予完整說明
: : → laptic: 當時檢舉「我國」,是質疑該使用者偷渡政治立場,因此請解 07/02 16:10
: : → laptic: 解釋一下,「黃猴子國」是指哪個國家? 07/02 16:11
: : → laptic: *(偷渡統獨立場) 07/02 16:11
: : → laptic: 如果原案被檢舉人有意見要表達,也可以前來說明 07/02 16:12
: : → towe77: 依照該思維,該推文顯然針對黃種人國,具明顯政治立場 07/02 16:14
: : → laptic: 是否有特定(如中國或韓國)?沒有的話,恕我無法認定 07/02 16:29
: : → towe77: 重申: 攻擊黃種人與國,具明顯政治立場 應合議處理方式 07/02 16:33
: : → towe77: 不是單一版主認定,申訴也不是單一版主處理的 07/02 16:33
: : → laptic: 請等 Assisi 板主的意見之後,我會再提出我的最終看法 07/02 16:36
: : → laptic: (本案 Tapqou 板主應迴避) 07/02 16:36
: : → laptic: 前面哪些是想瞭解申訴人對該用詞的想法,有冒犯的話請見諒 07/02 16:37
: : 推 Assisi: 檢舉者對於案件解讀有誤 07/03 03:36
: : 推 Assisi: 並無判處標準不一情形 07/03 03:36
: : → Assisi: 此案同 laptic 板主看法 維持原判 07/03 03:37
: : → laptic: 最後回應:既然沒有指定國別,故無法認定為政治推文 07/03 08:59
: : → laptic: 綜上,維持原判,仍有不服請至 Law-Service 板 07/03 09:00
: : 根據laptic過往自行檢舉紀錄
: : 前後兩任版主都認為字詞使用「國」字,有政治引戰之嫌
: : 且laptic最後給予的理由為 :既然沒有指定國別,故無法認定為政治推文
: : 與過往判決標準不一,故提出此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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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亭外,古道邊,芳草碧連天。晚風拂柳笛聲殘,夕陽山外山。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壺濁酒盡餘歡,今宵別夢寒。
長亭外,古道邊,芳草碧連天。問君此去幾時還,來時莫徘徊。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人生難得是歡聚,惟有別離多。
——【現代】李叔同《送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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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Service/M.1656838698.A.F3B.html
4F:推 towe77: 已知是對黃種人的蔑稱,且是對黃種人國 122.100.67.150 07/03 17:07
5F:→ towe77: 請問哪個政治人物敢如此發言、不被抗議? 122.100.67.150 07/03 17:08
6F:→ towe77: 既然你也知道,不認定為政治推文無法苟同 122.100.67.150 07/03 17:09
7F:→ laptic: 既然您這樣說,這已經很明確是歧視發言, 180.74.68.167 07/03 17:10
8F:→ laptic: 而不是政治發言,請勿誤導板務引用錯誤板 180.74.68.167 07/03 17:10
9F:→ laptic: 規 180.74.68.167 07/03 17:10
10F:→ towe77: 政治人物使用該字詞稱呼亞洲國家、會引發 122.100.67.150 07/03 17:11
11F:→ towe77: 政治、外交問題,這是政治問題啊 122.100.67.150 07/03 17:11
12F:→ towe77: 即使一般新聞報導,也會看到相關蔑稱新聞 122.100.67.150 07/03 17:12
13F:推 towe77: 答辯也回答 「人種國籍」係屬「社會政治」 122.100.67.150 07/03 17:17
14F:→ towe77: 4-6 處理的是政治相關議題 122.100.67.150 07/03 17:18
15F:→ laptic: 但問題在於,4-6-1 主要管的是台灣政治, 180.74.68.167 07/03 17:19
16F:→ laptic: 而不是其他國家的政治 180.74.68.167 07/03 17:19
17F:→ towe77: 版主抗辯也確認屬政治言論、照該版規而言 122.100.67.150 07/03 17:20
18F:→ towe77: 有違規之虞 (所有黃種人國,包括台灣) 122.100.67.150 07/03 17:20
19F:→ towe77: 且版規對國內外政治判定,版主群尚無標準 122.100.67.150 07/03 17:23
20F:→ laptic: 這要看小組長要不要變更 4-6-1 的範圍,我 180.74.68.167 07/03 17:23
21F:→ laptic: 認為該用詞不單指台灣的政治,按罪疑唯輕 180.74.68.167 07/03 17:24
22F:→ laptic: 法則無法處分 180.74.68.167 07/03 17:24
23F:→ towe77: 能請版主群先對該版規完善補充,再來區分? 122.100.67.150 07/03 17:24
24F:→ towe77: 按罪疑唯輕法則,但使用 死忠被桶正在申訴 122.100.67.150 07/03 17:25
25F:→ towe77: 與laptic版主所稱標準並不一致 122.100.67.150 07/03 17:26
26F:→ laptic: 麻煩不要將上一案和這一案混為一談 180.74.68.167 07/03 17:31
27F:推 towe77: laptic版主的判決標準是 按罪疑唯輕法則 122.100.67.150 07/03 17:32
28F:→ towe77: 本篇申訴文是因標準不一而申訴 122.100.67.150 07/03 17:32
29F:→ towe77: 且上一案與本例形成明顯對比 122.100.67.150 07/03 17:33
30F:→ laptic: 請看回本文最後一點,既然案情不同不能混 180.74.68.167 07/03 17:36
31F:→ laptic: 為一談,自然沒有標準不一的問題 180.74.68.167 07/03 17:36
32F:推 towe77: 新標準為 政治從輕判定、其他按罪疑唯輕? 122.100.67.150 07/03 17:37
34F:→ towe77: 就更不應該還要傳喚使用者解釋新聞報導 122.100.67.150 07/03 17:38
35F:推 towe77: 本案沒指定國別,為地圖炮包含台灣在內 122.100.67.150 07/03 17:59
36F:→ towe77: 版主答辯 「人種國籍」係屬「社會政治」 122.100.67.150 07/03 17:59
37F:→ towe77: 版規4-6 明寫 政治相關議題 122.100.67.150 07/03 18:00
39F:→ towe77: samarium:一堆人打bnt確診真的活該…. 122.100.67.150 07/03 18:06
41F:→ towe77: 請問版規4-6 政治相關議題 現在從何處理? 122.100.67.150 07/03 18:08
42F:→ towe77: 追根究柢,還是因版主群判決標準不一所致 122.100.67.150 07/03 18:11
43F:→ IanLi: 申訴人請清晰論述,過度擴大無益於分辨訴由118.165.160.233 07/03 18:54
44F:推 towe77: 本案沒指定國別,為地圖炮包含台灣在內 122.100.67.150 07/03 18:56
45F:→ towe77: 版主答辯 「人種國籍」係屬「社會政治」 122.100.67.150 07/03 18:56
46F:→ towe77: 依照版規4-6 政治相關議題 應處理 122.100.67.150 07/03 18:56
47F:→ towe77: 版主對4-6判決沒有標準,判決前後不一 122.100.67.150 07/03 18:58
48F:→ towe77: 按罪疑唯輕法則 則是版主自行答辯採用 122.100.67.150 07/03 18:59
49F:→ towe77: 審視版主過往檢舉/水桶,亦可證此一行為 122.100.67.150 07/03 19:01
50F:→ towe77: 依過往紀錄,所言 按罪疑唯輕法則不足採信 122.100.67.150 07/03 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