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lsol (亂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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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申訴] #1eCqWfJ5 #1fiJDyRe
時間Mon Mar 30 18:59:36 2026
補充說明
: → Paul1021: 我這邊維持原判,雖然判罰標準比較嚴格,但整句話我是覺得 03/25 21:59
: → Paul1021: 不能說跟政治推文無關 03/25 21:59
我非常無奈的多次請板主應明確說明怎麼違背板旨了。我真的真的不喜歡跳針啊。
但在此,Paul1021仍然在無腦跳針,曲解板規成涉及政治就違規。
: → Paul1021: 那時是三個人當板主,如果另一個板主也同意改判,那就2:1 03/26 16:36
: → Paul1021: 能改判,但那時是1:1,尚不符合2:1改判,跟您說明一下 03/26 16:36
在此,Paul1021陳述了一條隱藏板規:
<<< 在申訴案中,版主未表態=實質否決票 >>>
個人認為是惡意曲解板規而新增的。
也就是主張:審理者只要選擇不表態,即可間接否決申訴
同時 * 不需要說理由 好省力
* 不需要承擔判斷責任 沒有被申訴者辯倒的風險,好輕鬆
擴權讓板主有強大隱性否決權,且不需承擔辯論失敗的風險。
變相鼓勵版主在申訴案中不要表態。
事後會造成
- 程序不透明
- 結果可被間接操控
- 審理責任不對等
未表態者未承擔判斷責任,卻影響結果→ 不符合基本審議公平原則
推 BlueBird5566: 申訴的確要過半數才能改判。而且第一案已過申訴期 03/27 00:17
→ BlueBird5566: 已久。申訴人也沒有到小組申訴。第二案的累進並沒 03/27 00:17
→ BlueBird5566: 有問題,此申訴結案 03/27 00:17
那申訴案中,板主沒有明確的說明判案結果。
相信一般人看到板主判定結果1:1。會認為申訴成功了。
版主怠職未明確說明申訴結果並不是申訴人的過錯。
有版主怠職未審判也不是申訴人的過錯,不該產生實質否決的效果。
產生負面影響不該由申訴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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