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felove (安全的愛)
看板LightNovel
標題Re: [創作] 怪物教父 尾聲
時間Thu Oct 10 12:23:50 2013
前面個人意見的部份我就刪掉了 只留下要討論的部分
※ 引述《firegsh (揚名依戈)》之銘言:
: 回到故事內容,我為什麼覺得沒那麼像輕小說。舉一段來說:
: *
: 「而且妳的教父搞不好也不想當妳的教父,像妳這種驕縱的小女孩,誰會想要呢?一定是
: 勉為其難地接受養育妳的責任,然後像喂豬一樣把妳養大就好。想一想我還真是可憐,接
: 下這個災難!」找到機會,卡洛琳就想逗逗這個小女孩。
: 「卡洛琳最討厭了!」樂芙嘟起臉頰。
: 「是嗎?」卡洛琳一副不以為然的樣子,嘴角不住抽動。「那走開,不要靠近我。」
: 「我偏要跟著妳!」樂芙插腰。
: 「嗯?那來追我啊!」卡洛琳忍不住笑開嘴。
: 「不要跑!」
: 「呵呵!」卡洛琳快步跑了起來,並維持一定的距離讓樂芙追上。
: 婦人與女孩在森林裡追逐起來。
: *
: 個人對這段比較了過去閱讀輕小說的看法是,兩人在對話時通常不會穿插那麼多的動作。
: 這通常是華文小說的習慣:
: 「對話」動作
: 「對話」動作
: 「對話」動作
: 而,輕小說通常為了瀏覽順利、避免打亂閱讀節奏,通常把劇情重心放在對話而非修飾用
: 的動作敘述,或者,乾脆把動作敘述甚至是個人心態的描寫統一放在一大段對話之間:
: 「對話」
: 「對話」
: 「對話」
: 動作
: 我不會比較兩種寫法的優劣,但我認為一般輕小說不會做出太多細微動作的描述。在只有
華人文壇的小說名家 從金庸到九把刀
幾乎都是第一種寫法 也就是對話與敘述頻繁的穿插
因為這種寫法可以有時序性的把畫面描繪出來
造成好像在看電影一樣 有運鏡的即視感
所以與其說這是「習慣」 不如說這是比較理想的寫法
至於第二種寫法在輕小說比較「常見」我倒覺得是作者水準的問題
文筆越差 或者越粗製濫造的作者 越容易出現這種狀況
我記得國中時期 常常有小屁妹拿她寫的小說要我看
百分之九十大概都是這種筆法
所以你覺得輕小這種筆法常見 其實是反映輕小良莠不齊的程度特別高
而你來者不拒 什麼____都願意看下去
倒是非輕小的華文小說 因為「要被看到」的門檻比較高
所以反而很難看到這種生澀稚嫩的文筆
其實像最近很紅的刀劍神域 或者頗負盛名的罌籠葬
幾乎也都也是以第一種寫法為主
把第二種筆法歸類為輕小的特色 我覺得有汙名化輕小的嫌疑啊
: 兩名角色時使用如此多動作方面的描述,在輕小說是比較少見的。
: 直接一點說,先把動作敘述去掉看看:
: *
: 「而且啊……妳的教父搞不好也不想當妳的教父,像妳這種驕縱的小女孩,誰會想要呢?
: 一定是勉為其難地接受養育妳的責任,然後像喂豬一樣把妳養大就好。唉唉,想一想我還
: 真是可憐,接下這個災難!」
: 「卡洛琳最討厭了!」
: 「是嗎?那走開,不要靠近我。」
: 「我偏要跟著妳!」
: 「嗯?那來追我啊!」
: 「不要跑!」
: 「呵呵!」
: 卡洛琳快步跑了起來,並維持一定的距離讓樂芙追上。
: 婦人與女孩在森林裡追逐起來。
: *
: 如果覺得這樣的對話太過單調,我直接跳過某些步驟,進行改寫試試:
: *
: 「而且妳的教父搞不好也不是真心想當妳的教父呢。像妳這種一臉驕縱的小女孩根本就是
: 個燙手山芋,誰能承受的起呢?怎麼想都一定是勉為其難地接受養育妳的責任,然後打著
: 像喂豬一樣把妳養大就好的如意算盤吧!唉--想一想我還真是可憐,居然接下了這樣的
: 災難!」
: 「什麼嘛,真過份!人家明明一點也不驕縱……卡洛琳最討厭了!」
: 「哦--是嗎?既然這麼討厭我,那走開,不要靠近我。」
: 卡洛琳一副不以為然的樣子,懶洋洋地擺了擺手。
: 「唔--我偏要跟著妳!」
: 「嗯?那就來追我試試看啊!」
: 卡洛琳裙擺飛揚地快步跑了起來,卻又刻意維持一定的距離,讓樂芙始終追趕不上。
: 「不要跑!」
: 「呵呵!」
: 婦人與女孩邊笑邊嬉鬧著,在森林裡展開了激烈的追逐。
: *
: 總之就最小幅度地修了一下「個人」覺得比較有意思的寫法吧……
這......真的是我看過最慘不忍睹的改寫了......
把本來還算流暢的口語式對白 改成一堆裝腔作勢的冗言贅字
真的不會比較有意思啊 反而會讓人失去閱讀的耐心
其實單就閱讀感受來說 原作比你的改寫好很多啊
而且我發現到 你似乎還有字彙使用上的問題
比如「一臉驕縱的小女孩」 這裡似乎是想用「驕縱」來形容「表情」
但驕縱這個詞在一般使用上 通常會用來形容個性 而不是表情
當然我不是說 你這樣用是錯的
畢竟相由心生 某些個性的形容詞 也常會用來形容表情
比如溫柔、開朗、嚴肅、奸詐 ......
但某些字彙就不會這樣兩邊用
例如: 樂觀、樸實、天兵、燦爛 ......
當你用在不常用的地方 讀起來就是怪怪的
這也就是我們所謂的語感
不過語感差不見得沒好處啦~
雖然不適合寫小說 但可以考慮寫新詩(?)當文青
我 是個 燦爛的
人
有著 樂觀又天兵 的
表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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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2.251.29
1F:推 swda266626:我覺得前者是有優點 不過用後者能表現畫面功力更高吧? 10/10 14:15
2F:→ swda266626:翻譯小說又多半是前者 演變的太過繁複又不如後者簡潔 10/10 14:16
從金庸到九把刀 從刀劍神域到罌籠葬
他們都選擇了第一種方式去表現
所以你要走第二種 等於是要超越這些人啊......
這種邏輯很像是 100公尺的世界冠軍是用「跑」的
但如果我能用「爬」的爬出跟他一樣的速度 我就比他更快了
邏輯上當然對 但實務上很不務實
3F:→ Shift2:老實說要幾個對話框擺在一起中間要不要插敘述,這看情況 10/10 14:49
4F:→ Shift2:輕小說這種狀況特別多,是日常系輕小說很注重對話的節奏 10/10 14:50
5F:→ Shift2:特別是搞笑或者輕鬆的橋段 10/10 14:50
6F:推 swda266626:只方式不同 沒有優劣之分吧? 前者作到簡潔直觀也難啊? 10/10 14:58
7F:推 swda266626:輕小說會採後者 我不認為純粹是文筆高下的問題 10/10 15:04
8F:推 usodakedo:大部分輕小說只是沒有「XXX道」「OOO道」而已吧 10/10 15:50
9F:→ usodakedo:動作、表情、想法的描寫還是有阿 不同作者不同密度而已 10/10 15:51
10F:→ usodakedo:重點應該是這些描寫的質量吧 太冗的話的確不如刪掉 10/10 15:53
11F:推 freshmints:方式的不同罷了,狼辛也是用第二種的方式寫作 10/10 16:31
12F:→ freshmints:而狼辛是我見過文筆算不錯的輕小說之一 10/10 16:32
可我看狼辛幾乎也都是以第一種為主耶
對話之間會頻繁的穿插敘述
除非是一堆路人的喊話 才會對話連發
還是說我看的是網路版 所以跟實體書差很多啊?
13F:→ freshmints:我想只是因為想表達的重點不同 10/10 16:32
14F:→ freshmints:第一種注重對話與動作的連續性 10/10 16:33
15F:→ freshmints:第二種注重的則是對話,而動作只是輔助 10/10 16:33
16F:→ freshmints:另外老實說,賣得好=/=文筆好,像我喜歡刀劍神域的劇情 10/10 16:34
17F:→ freshmints:但文筆部分就覺得普普 10/10 16:34
18F:推 freshmints:以下是我手邊有的第一集對話 10/10 16:59
19F:→ freshmints:「昨天下了一天的雨,所以路上變得比較泥濘,用走的絕 10/10 17:00
20F:→ freshmints:隊比坐馬車還要快。沒必要讓他跟著車一起慢慢走吧」 10/10 17:01
21F:→ freshmints:「說的也是,商人最在乎時間了」 10/10 17:01
22F:→ freshmints:「呵呵,很有趣的話,時間就是金錢啊。」 10/10 17:02
23F:→ freshmints:像這樣的連續對話在狼辛當中很常見 10/10 17:02
24F:推 honey4617912:沒什麼優劣之分吧 手法的不同罷了 10/10 17:03
25F:→ freshmints:而且動作和對話是分段來寫的 10/10 17:03
要找當然找的出一段啊 但整體比例來看
第一種筆法還是多於第二種吧
至少我網路版大致掃一遍是如此......
26F:→ honey4617912:要論成就 靈山也是第一種阿 人家還得諾貝爾捏 10/10 17:03
27F:→ honey4617912: 二 10/10 17:04
靈山與其說是小說 不如說比較像散文了
※ 編輯: safelove 來自: 123.192.251.29 (10/10 17:09)
28F:→ Shift2:多或少一點都不重要吧...重點是好不好 10/10 17:47
29F:→ Shift2:你要談這筆法好不好,不能用多或少來當根據吧 10/10 17:47
30F:推 wl01305497:輕小說應該沒有在文筆上有特殊的寫法限制.... 10/10 17:48
31F:→ wl01305497:不管第一第二種,其實所有輕小說內都會用到, 10/10 17:49
32F:→ wl01305497:主要應該是在用的時間與劇情的氣氛表現上, 10/10 17:49
33F:→ wl01305497:第一種推進劇情速度快、比較輕鬆,第二種適合詳細描寫 10/10 17:50
34F:→ wl01305497:只是因為輕小的賣點是『輕鬆閱讀』才第一種比較多。 10/10 17:50
35F:→ wl01305497:事實上好像也有用了很多第二種的輕小,這年頭, 10/10 17:51
36F:→ wl01305497:輕小說的定義已經快變成出版社說了算而不是文筆如何了 10/10 17:51
37F:→ wl01305497:相較於使用第一種第二種的優劣,我覺得還是要看作者的 10/10 17:52
38F:→ wl01305497:取捨,文筆不單是描述狀況的細膩而已。 10/10 17:53
39F:→ wl01305497:一個好作者會配合劇情選擇細膩或簡潔的描寫,進而影響 10/10 17:53
40F:→ wl01305497:閱讀氣氛使讀者更容易融入其中....我認為是這樣啦。 10/10 17:54
41F:推 josar:拿金庸來戰輕小還蠻神奇的,這不是相差頗大的領域嗎? 10/10 1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