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race78921 (grace)
看板NCCU
標題[校園] 1209校長暨六長座談會 會議記錄
時間Mon Dec 20 11:44:34 2010
國立政治大學99學年度第一學期校長暨六長座談會
一、會議時間:12/9(四),12:00~14:00
二、會議地點:計中一樓會議室
三、會議主持:學生會秘書次長 國貿三周芷維
會議紀錄:學生會秘書部員 經濟三林惠青
四、會前問券:
http://ppt.cc/5hcZ
五、會議影像紀錄:
http://0rz.tw/3wx3P
會議文字紀錄:
【提問一】:教務長回覆會前問卷提問─降低必修通識學分
目前的畢業學分降低了,但卻有通識學分的規定,該必修學分的規定是希望學生能在
本科之外,多接觸不同領域的學問,可是在僧多粥少的情形下,學生有時為了達到各領域
學分的門檻,無法選擇自己真正想修的科目(例如在自然領域想修天文不成,只能修沒意
願的身體科學),這樣能否達到通識學分的本意呢?是不是可以降低通識學分的必修學分
,讓學生在選課上有更多的自由(例如想額外修他系的必選修科目),更加促進學生的競爭
力呢?
【答覆一】:
教務長
通識改革是一件很重要的事,學校希望盡量提供具有品質的課程,讓同學真正學到相
關的知識。關於降低通識學分這件事,在國外的大學都是希望盡量增加通識課程,讓學生
將知識轉換成能力,例如芝加哥便是增加到整個課程的35%。
學校在100學年度將規畫出「核心課程」,希望同學在自己的領域能培養出核心能力的相
關課程。
雖然同學感覺目前通識課程量不足、想修修不到,但實際去看選課相關數據,發現並
非不足,而是因為同學們固定要選某一門課,所以無法滿足需求。同時在上周的通識大會
中,已經將通識課程修習上限訂出來。目前並無上限,很多人用通識來抵自己科系的專業
選修,負擔學生課量幾乎到了三分之一。通識教育大會發現此問題,因此把上限訂在
28~32學分,希望學生多加強自己的專業,現在還需經過一定流程通過後實施。
【提問二】:教務長回覆會前問卷提問─TA課程相關
有許多科目為了教學上的需要,往往需要TA課,可是在選課清單上並不是每個科目都
有羅列TA課的明確時間和地點,導致學生在上第一堂課時,才能得知TA課的時間,有時會
與他堂科目的TA課時間衝堂(例如法學院的法科TA課衝堂等),導致學生無法上到全部的TA
課,減少學習的契機,如此一來是學生的受教權遭逢損失,行政上有「明確性原則」,不
知可否在一開始選課時,即確定各科的TA課教學時間,供學生在選課時參考,避免發生上
述的情況呢?
又為何有些TA課不算學分?
【答覆二】:
教務長
學校本學期已開始實行先導型課程,從兩個學分改為三個學分,其中有一個學分是進
行兩小時的討論課。該課程在本學期的時段為星期一和星期五78節,但因同學來自不同科
系,這兩個時段可能使同學少掉選習其他通識課程的機會,因此下學期將正式排入課表,
並且變動為78E三節或78EF四節,以此避免看其他課程時段產生衝突。
【提問三】:註冊組學分抵免相關
經濟系博士班 林鴻文
根據學校目前規定,學分抵免必須是在開學註冊時就進行辦理的。但是希望學校可以
提供在「在學期間」都提供此學分抵免服務,因為此服務跟雙主修、雙學籍有關。雙學籍
應可以拿來互相抵免,以達到教學上的資源應用符合效益。
【答覆三】:
教務長
因為註冊組需要幫各系核算每位學生畢業所需的每學期必要學分數,雖然這是各系要
自己核算,但註冊組擔心各系核算得不夠周延,可能會發生畢業的問題,因此要訂出期限
,以配合註冊組試算學分數。若放寬可能需要再研究可以放寬到多久,不能完全放寬到無
時限。
註冊組王組長
此問題牽涉到另一重點──同學有雙學位時,能不能在不同學校、不同學期間修課時
,都可以拿回到本校作抵免。教務會議曾討論過一次,結論是不可以。照規定上來講,入
學前所有的修課成績可以做抵免,但入學後既然是政大學生,原則上應該在政大修課,或
是使用學校開放的校際選課進行學習。此為學校要求在入學前進行一次抵免動作的原因。
【提問四】:遛狗導致控告學生事件
政治三 徐巧芯
學校共有八位同學被告,想請問學校有沒有實際作為可以幫助同學們?
比方說檢察官進行偵訊時,學校是不是有法律人士可以提供協助?
【答覆四】:
主秘
校內曾召開相關單位開過一次會議,會議中對此案件提出四原則。
1.保護:保密,目前這件事情的帳號等相關內容並未曝光到校外。
2.關懷:請學務處分別告知、關心同學,並詢問是否要告知家裡。
3.教育:學校相關單位認為此事在BBS上的發言有可能會涉及到類似「被告」的情形,且
學校接受到地檢署的通知,不可能不提供任何資料,所以先告知同學,校方有在社會上有
一定的法律規範需要遵守。
4.資源:會提供法律上協助及心理上諮商等協助。
【提問五】:學校對流浪狗問題的處理
政治三 徐巧芯
希望學校對流浪狗問題有更多處理,比如加強垃圾桶的清潔,因為以尊生社專業觀點
來看,這會影響流浪狗的數量。
另外,李學姊在校內養狗,而那些狗可能會有咬人的情況,尊生社有和動檢所討論過
,動檢所表示「學校是有權力禁止她進入校園的」。不知道學校這方面有無向動檢所詢問
過?如果有,或是沒有,學校接下來的處理會是什麼?
【答覆五】:
總務長
流浪狗的問題沒有最佳解,只能尋求最適解。
學校上次的行政會議決議先觀察流浪狗總量,總量初步統計共有18、19隻,包含李小
姐有5、6隻,學校有約12、13隻,希望可以維持總量在此數量。這部分需要TNR措施共同
努力,同時十二月十七號將在環保會議提出「流浪狗管理模式」屆時將討論流浪狗總量該
設定在多少隻,以及突發狀況發生時的較好的管理模式。
此外「校園無圍牆」措施是不允許在學校內飼養、餵流浪狗,但無法禁止民眾入內遛
狗(只要有帶狗鍊)。如發現有人在校內餵狗,警衛隊將進行勸導。一旦李小姐的犬隻造成
學生或老師受傷,將依法處理。
【提問六】:校內地磚導致滑倒問題
政治三 徐巧芯
學校橘色地磚有嚴重導致濕滑問題,中正圖書館外的材質(標有各系所成立時間的那
塊)也容易滑倒,而滑倒問題將可能嚴重造成同學尾椎等傷害,想請問學校有無措施。
【答覆六】:
總務長
總務處將有新措施要進行:
1.四維道(憩賢樓到行政大樓間)將針對雨天路滑問題規劃一條新的安全走道,目前正在
研究設計寬度等問題。
2.建築物外部:社科院外面也有同學反映容易滑倒,若設置止滑墊能解決問題,在雨天
有效、在晴天美觀…等等正在研討。上禮拜曾和權益部長林威呈和宣信討論,將找時間實
地訪查有哪些地點需要改善。
3.建築物內部:可以改善的是「止滑地毯」,這部分可以馬上著手改善。
【提問七】:校內資源分配問題
中文一 江家徵
本身是文院學生,發現山上設施跟山下設施有差距,比方說山上沒有像樣的餐廳,不
是要到安九、到藝中便利商店就是要到山下;山下有三個圖書館,但山上只有傳圖。教學
資源部分相信是平均分配的,但不知道硬體設備有沒有詳細規劃?
【答覆七】:
校長
目前藝文中心的便利商店解決了很小一部分的問題。
學校的計畫上,長期計畫是百年樓旁邊打算興建通識教育大樓,一樓將會有餐廳,二
樓是博雅書房,預計需兩年時間(到後年暑假)才可完工;短期計畫是到了明年十月份,自
強十舍將會有餐廳,搭配國際大樓現有的兩座電梯,會比同學走到山下用餐的距離近很多
。
此外學校計劃在藝文中心打造水岸電梯,用以連結山下山上關係,目前建造申請已通
過,明年二月動工,預計明年十月完工。
而關於校內便利商店都是同一超商的問題,係因校內銷售點都是公開招標,但學校的
寒暑假太長,其實很難招到標,是好不容易才找到廠商(該超商)的。
【提問八】:公車班次問題
中文一 徐郁翔
相信六期蓋好對學生運動紓緩是很大的幫助。但舉例來說,目前為止,公車司機大哥
表示這個月沒看到早上有人要從宿舍到六期、或是從六期要下山的;而六期常常安排比賽
在中午或晚上,反而在該時間點同學都搭不到公車、或是都得很擠。想請問是否會調整各
時段經六期的車次以避免時間與資源的浪費?
【答覆八】:
總務長
明年二月份體育室應會開始開設體育課在六期。而「增加班次與否」、「經費來源」
、「站牌要放在哪些點」,甚至「從憩賢樓到六期的路線」等等問題都正在討論中。
預計在一月五日加開一次總務會議,希望有長一點的時間可與同學互動。目前也正在
測量指南路上的車流量。總務處日後將提出短中長期的規劃。
【提問九】:六期運動場地問題
中文一 徐郁翔
目前六期的體育區是戶外、無遮雨棚、沒有衛浴,只有流動廁所,照明設施不是很好
。請問最後完工是否會有所改善?
【答覆九】:
總務長
六期工程內容:會有四棟建築,目前完成B、C兩棟,希望明年十一月十五號會蓋好A
、D棟。B、C棟是有頂蓋的,屆時將不用受到風雨影響;A棟是B、C棟的空置中心,會有電
梯;D棟會有廁所,目前的流動廁所是暫時的,因此待工程完成後應該會滿足所有需求。
【提問十】:室外運動場借用辦法
國貿二 葉茂盛
雖然六期運動產蓋好,但舊的宿舍的運動空間也拆除了,體育空間的不足引發占場問
題,因此導致有同學凌晨十二點、半夜三四點就去佔場,甚至有人會去東南科大佔場,請
問對於室外體育空間有沒有什麼場地借用的措施、辦法提出?
【提問十一】:社團空間規劃
學校有九十幾個社團,光是樂活館的空間是不夠的。請問總務長在短中長期有無規畫
?
【答覆十、十一】:
空間使用由體育室安排,當時因無體育室代表出席故無記錄,座談會後體育室已派代
表出面向發問同學進行說明與解釋
總務長
校園長期規畫說明:在今年校慶五月二十號時,有舉辦校園規畫成果報告,其中校園
的長期發展方案內容充分考慮學生的活動空間,將包括有一個體育室及兩個學生活動中心
。
1.其中一塊規畫構想是在山腳地,等到明年指南山莊移撥過來後(已快實現),莊外舍將
會移到指南山莊,而山腳地的那塊基地將進行都市更新,兩公頃的土地中學校占有83%的
比例,此都市更新已被行政院列為台北市的示範地區,因此在推動上是具有可行性的,若
推動成功,未來八年到十年將會有一棟學生活動中心。
2.在指南路西側的公共設施保留地上,過去十年學校提出合作開發都被反對,但現在地
主跟里長都在拜託進行合作開發。因該土地是私人土地,若能學校出錢、地主出地,將可
合建開發出一棟大樓,可能一、二樓歸社區居民,三、四樓作為第二學生活動中心。
3.現有的六期運動設施是傾向在室外(雖然有頂棚),而現有的體育館也較為老舊,因此
也有計畫新的體育館,打算擺在社資中心、東側門那一塊的進門口。
總而言之,一旦指南山莊移撥過來,學校將會多有11公頃的地,長期而言會有更多理
想的空間配置。
校長
關於戶外場地的管理辦法將請體育室規範出戶外場地使用的優先順序,以避免同學三
經半夜外出佔場情形。
【提問十二】:通識核心課程相關
地政四 徐悅恆
去年議會發過學分抵免相關的問卷,例如社會學、心理學抵免通識課程以彌補同學修
課過程上的問題,想請問這件事情目前的進度如何?
【答覆十二】:
教務長
該「同學跨到別學院修習的專業課程能否抵免通識學分」目前還在通識教育委員會中
進行討論。有些委員認為跨院修習專業課程即符合修習通識的目標「跨領域的修習」,同
時也相信對同學本身專業基礎課程的成展度有影響;另一部分委員則認為專業科目跟通識
課程應做出明顯的劃分,這件事情在整個討論過程中尚未形成共識,而多數的委員表示贊
成。但因現在還無急迫性,希望能夠讓大家透過溝通逐漸形成共識,再來推行。預計再經
過一學期的溝通,應可達成共識。
【提問十三】:腳踏車停放問題
地政四 徐悅恆
據前面總務長說法,指南山莊和山腳地可能擴展為政大校地,政大平面也會展開,但
例如台大平面校地較為寬廣,老舊的校舍卻沒考量到停放腳踏車的設施,想請問學校有沒
有可能在未興建完成前先考慮腳踏車停放問題?比方說在水案電梯處設置腳踏車停放處?
【答覆十三】:
總務長
很遺憾目前學校沒有騎腳踏車的環境(山下平面太小、山下通往山上坡度太陡),但日
後指南山莊山腳地能夠進行更新,學校空間。
總務處有大學城小組,十二月二十八日將舉辦大學城的規劃說明會,其中對腳踏車也
有規劃和設計,但那一部分較傾向為「休憩型」,與動物園、景美溪、甚至貓纜二期結合
。關於在適當場所設置腳踏車停置空間將放入大學城內思考討論。
校長
樂見學生從捷運出來後,騎腳踏車到水岸電梯。此為可規劃和鼓勵的。
【提問十四】:台灣文憑承認問題
中文二 薩娜
想請問台灣的文憑在國外是否會被承認?有的話是在哪些國家?有哪些程序要做呢?
【答覆十四】:
教務長
目前還沒有統計中華民國頒發的文憑、證書有哪些國家會承認,尚未做詳細調查。將
開始和國合處做進一步討論與調查,再回覆同學此問題。
校長
從實務上來看,目前還沒聽說學生從政大到其他國家讀書,有學位不被認可的問題。
比較例外的,比如說馬來西亞有政策性的排華,中文系是可以的,但其他科系是不行的。
詳細的調查將請教務處和國合處著手。
【提問十五】:住宿申請標準
土語一 王彥澄
目前的住宿標準是台北縣市外的學生有優先申請資格,但台北縣市有些同學需要花兩
小時以上通勤(無捷運等資源),請問能否提供類似高中的「免勤證」(不用升旗),藉由「
里長證明」之類的方式優先安排學生住宿?
【答覆十五】:
學務長
目前因為宿舍床位有限,而有限制區和非限制區區別,但也有些是特殊案例可以用「
個案」處理通過的,請住宿組長做詳細說明。
住宿組長
之前限制區和非限制區的區分調整是因為有捷運開通、加上住宿床位不足,所以才有
劃分。雖然有些同學需要花兩小時通勤,但試想住更遠地方的同學會更不方便,所以還是
要考量同學住宿的遠近。但之前在討論限制區修正的時候,曾討論到若在限制區但實際仍
要兩小時通車,可以檢附相關實際資料,用「專案」的方式來處理。
【提問十六】:自強十舍相關問題
韓文三 劉祐誠
請問自強十舍何時可以開始正式使用?床位將如何分配?宿費將如何制定?
【答覆十六】:
學務長
自強十舍預計明年十月份完工,正式可用應是在100學年度下學期。但同時因為莊敬
一舍即將進行整修,所以目前初步規劃是打算先把莊敬一舍住宿生移到自強十舍,以利莊
敬一舍騰空、整修,整修預計在101年暑假完工,因此預計101學年度將會有整修完成的莊
敬一舍與興建好的自強十舍可使用。
而新的宿費費率問題,學務處內部正在進行計算,因本次學校有向銀行貸款,所以會
從借貸利率和成本面來計算,但一定會比在外租屋便宜,因為不用支付土地成本。學務處
知道同學會很關心這部分問題,將會找同學過來討論。
【提問十七】:公車排班問題
韓文三 劉祐誠
目前早上八點到十點同學上下山需要排隊很久,上課很容易遲到,想請問學校方面有
何處理方法?
【答覆十七】:
住宿組長
自強十舍初步規劃讓碩博班男生一棟、碩博班女生一棟、大學部男舊生一棟、大學部
女舊生一棟。因目前學校並無提供大學部學生住單人房,待自強十舍完工將可開放給大家
選擇。這是初步的規劃,還會再和學生代表、宿舍總舍長研習委員會代表等人進行討論。
宿費與價位等等問題目前正在進行問卷調查,問卷完成後將會和各代表討論,再提到
宿管會,待委員同意後定案。若同學有任何意見歡迎到住宿組討論。
【提問十八】:公車收錢系統建議
外交二 林威呈
因日後學生證會和悠遊卡合併,若用悠遊卡付公車錢,獨自開發一套系統,校方會很
虧本。學校或許可以自己開發一套系統,以「嗶卡」方式扣款,例如電算中心可以用帳號
密碼扣除影印費用、樂活館可以用學生證進出,不知這方面有無技術上困難,但可以考慮
一下。
【答覆十八】:
主秘
本周五將和悠遊卡公司確認公車收費系統是否可以,將視與公司討論的結果再進行討
論。
【提問十九】:教師評鑑制度
外交二 林威呈
想請問目前教師評鑑制度改善的中心思想及目標是希望把學生跟政大帶領到哪裡?
【答覆十九】:
教務長
學校很重視學生在學習期間有沒有得到知識、成效,因此目前正在規劃教師教學評鑑
的幾個方向、方式:
1.教師的教學有沒有真正帶來學生學習的成效?
2.老師在課堂的教學是否真能激發學生課後學習的閱讀、學習與精進?
3.重視老師未來在教學創新的內容部分是否能成為該老師社群的典範?也就是老師的教
學內容每一年有沒有創新?教學內容是否可以出版成書供其他老師參考?
4.老師在課餘之暇跟學生彼此間的交流輔導,希望能放一點考評成分在其中。
學校並沒有輕忽對學生的教學,現在在思考教學部分是否可以在老師升等衡量部分有
所具體呈現。
【提問二十】:社團成立相關問題
法律三 徐佑昇
學校在學生社團成立的申請程序規定召開社團評定委員會,因其中會有委員否定,導
致該社團無法成立,但是學生得不到任何關於被否決的原因、理由。
開過委員會後有三個問題想提出:
1.自須繳交30人連署書,大家通常都會找認識的人簽署,因此當時有委員提出質疑「連
署書上簽屬人多為法律系大三學生,是否會因為需要準備國考,而導致社團無法營運下去
?」
認為這是刻板印象,法學院長也表示「就是因為壓力大才需要紓壓。」
2.社長是另一社團的社員,是否會導致兩個社團無法運行?
認為學校並無明定,法學院長也認為這並不衝突。
3.得到「否決」的結論後,學生沒有其他管道可以申訴,只有學生申訴可以走,但是學
生申訴的要求很嚴,只有被退學等嚴格狀況下才可。請示過活動組長,對方表示同學只能
再提出一次申請,直到下學期再召開社團評鑑委員會決定。
目前社團評議委員會組織規則第四條說,召集人(學務長)如果有臨時需求可召開臨時
會議,想請問召開會議的管道和辦法?
【答覆二十】:
學務長
自己雖然很忙,但都在行政大樓裡開會,還是有空檔可以回覆,一直在等待同學過來
討論。將先做初步說明,待會再由白組長做詳細說明。
1.社團成立的辦法是由社團評議委員會組成,裡面有老師和學生代表在場。同學當時被
質問的只是該委員的疑問,會議是採「多數決」決定是否讓社團成立,會議中被問到的問
題並不會影響結果。
2.委員會議的確沒有提供拒絕的理由,這方面將會改善、提供。
3.程序上其實是有程序可申訴,可以透過處理學生事務委員會,會後將可詳細討論怎麼
做。
學校花很多時間、也贊成學生成立社團,但要考量到經費提供而過濾社團,基本上通
過率高達90%。
課外組組長
一開始社團成立與否是由行政人員自行決定,但這是不好的做法,因此改為組成委員
會,委員會中半數是學生,同時都是各社團的主席,所以很有經驗、會對社團的運作與未
來做思考,並且會在現場提出問題。
相較於中華民國法律規定,若要成立團體是要「提出書面」,因認為這樣會有不足之
處,所以才邀請成立社團未來的社長出席、說明,以解決委員們的疑慮。歷來都是一人進
場,但若堅持有其他人進場、讓說明更加完整,也是可以的。
當社團成立申請不通過時,行政人員不能主動幫忙回答被駁回的理由。在此事件上的
疏失是課外組思慮不周,因從未發生過「對方要求給駁回理由」的狀況,以為同學在會議
中的過程就會知道為何被拒絕,此案為第一個提出要有書面答覆的案子,日後一定會請在
場出席委員給予理由,而行政人員不能替委員回答。
因當事人已是大三,社團有成立的急迫性,因此提出各式救濟建議:可以找召集人(
學務長)討論,但學務長很忙,不確定什麼時候約的到;約到後學務長是否能被說服也不
確定;學務長若要召開臨時會議,因為委員十幾個,會議能否成行也不確定;最後若還是
不行,有另一申訴管道是可以提出學生申訴。
校務建言系統已回應過六次,是有誠意回應問題的,行政人員不會有主觀上問題,但
同學若想提出救濟,應該主動找學務長,或是提出正式書面,讓行政單位進行簽呈,但並
未收到同學的書面,而學務長也沒見到該當事人。
校長
結社自由是每個人都可以做的,想請同學以自己的角度來看,分享你申請的社團有沒
有被核准的最大損失為何?
法律三 徐佑昇
最關鍵的是有社團經費補助,且會有正式名稱可申請教室和社辦。
但組織章程上表示「每學年至少開會一次」,但活動組長表示因行政繁忙,所以「每
學年只能開會一次」,不知道組織章程是否需要修改?
另外申訴的部分,因為之前學生會長有表示會幫忙向學務長提出,以為這樣就可以了
,代表我們不是沒有在提出申訴。
其他學生
請問這想成立的社團是什麼?
法律三 徐佑昇
想成立日文歌曲社。
委員有提出質疑,認為學校已經有太多歌唱性社團,可能無成立必要。但認為如果成
立太多,那當初那些社團是如何成立的,這點就是矛盾。因社團以日文歌曲為主軸,校內
其他社團多為中、英文為主,所以應該是可以成立的。
【提問二十一】:校園導覽網頁增進
阿語系 蔡劼甫
有同學表示想要採訪接待外籍生的團體,但發現學校並沒有相關單位可查閱,也問過
教務處、學務處、國合處都沒有提供資訊。台大有網頁提供「遊客導覽服務」的中、英文
內容,想請問學校有沒有建置類似的網頁或單位?
【答覆二十一】:
國合處車組長
從NCCU網頁點到英文版有很詳盡的校園資訊。
目前國合處有三個團體SA(學生大使)、IY(國際青年)和Buddy(學伴),這三個團體都
是在協助外籍生的,但國合處只負責交換生的部分,學位生需要靠各系所多加照顧。
在交換生來台前就會先寄信詢問是否需要有buddy,平均一個外籍生申請,可有一至
三個buddy照顧。開學前的活動也會對學校有全校導覽。也有做一本中、英文板手冊做出
詳盡介紹,包括校外餐聽、大眾運輸系統、台灣各地景點等等資訊都有,所以不需要太擔
心。若要規劃定期導覽可能需要很多人力及本地學生參與,可能還需要研討。
【提問二十二】:校內工讀
阿語系 蔡劼甫
想請問校內工讀有沒有做出整合,讓學生一進網頁點某個處室就可以一目了然知道全
校所有單位對工讀生的需求?長期以來我們都是看到各單位單獨發出徵求工讀生的需求通
知。
【答覆二十二】:
學務長
目前的確沒有一個共同平台可以把各單位的工讀機會做呈現,回去將會討論、思考是
否由學務處做出平台提供資訊。
學務處老師
校務系統有這個系統整合校內工讀機會和學生專長,但成效不彰,原因有二:
1.學生習慣請學長姐幫忙介紹工讀機會。
2.各行政單位習慣各自行公告。
早期此系統很有效用,但現在是因為上述兩點而變差。本學期有跟學生會長開過全校
校內工讀承辦座談會,會中也呼籲各單位到系統上登記,至於會後成效還有待觀察。也許
可以透過正式行文到各單位,希望他們使用本系統。
【提問二十三】:遺失物網頁建議
阿語系 蔡劼甫
目前圖書館會有網頁呈現、統整遺失物,但其他地方也很容易有遺失物,能不能有簡
單的網頁呈現遺失物一覽表?
【答覆二十三】:
電算中心
在校園資訊系統有「遺失物公告系統」,提供各單位把我有遺失物在上面做公告,同
學可在該系統找到掉的東西及單位認領, 但可能會有時效性問題,比方說同學很急,但
負責同仁上未將資料上傳。
另外缺點有二,電算中心日後將在適當時機、地點進行宣傳:
1.學生可能不知道有這系統。
2.負責維護的同仁可能沒有適時維護。
【提問二十四】:各領域網頁結合
阿語系 蔡劼甫
學校在衝頂尖大學的過程中,很重要的一點是需要有很多同學參與,建議研發處能不
能有網頁做各領域需求整理,讓同學更便於接觸、申請這些計畫?
【答覆二十四】:
研發長
研發處現在已經有電子報,有將國科會、其他政府部門、或是其他學校各單位的活動
研討等訊息放在電子報上,電子報不只會寄出,也會放在網頁上供人參考、瀏覽,會再努
力讓電子報廣為流傳。在此宣傳:
1.學校鼓勵大專生研究向下扎根,研發處有把兩百五十萬的預算分配到各學院,希望能
鼓勵學生踴躍參與國科會計畫,學生只要找個老師,初期先研究該如何開始,由學生為主
體、老師為協助,給予學生和老師補助,共同向國科會提出大專院校專案。而研究生、博
士生出國開會也會有補助,投稿過程中衍生的相關費用等等學校也都有補助辦法,都在研
發處的網站上。
2.研發處在每學期都辦有助理研習營,以培訓助理,同時也會頒發認證,將有助於大家
早一點將學習、研究和社會結合。
【提問二十五】:頂尖學園使用
英文二 婁雅雱
商院頂尖學院具有良好的空間供同學、老師做討論,但並非對每個人開放,有MBA身
分限制,請問學校能否開放讓所有同學使用?
【答覆二十五】:
教務處
目前頂尖學園裡面有開放兩間做為教室排課,而元大講堂等等是商學院對外募款來以
供EMBA同學上課所使用,是商學院管轄之地,非學校可以管轄。
【提問二十六】:社團相關
法律三 鍾擘楚
請問社團經費跟社團成立是否可以分開來看?
【提問二十七】:
法律三 鍾擘楚
社團評鑑委員是否真的具有專業度?
【答覆二十六、二十七】:
學務長
經費只是社團成立與否的一個考量面,所以會有委員會的成立,並且是採「多數決」
決定。若要考慮分開來看,回去將會思考。
【提問二十八】:住宿申請程序
企管二 劉盈盈
本學期的住宿新要求是「要繳交戶籍謄本」,但發現有人住在限制區,才遷戶籍幾個
月,繳交戶籍謄本後竟也沒被駁回。想請問當時認定的方法為何?
【提問二十九】:
企管二 劉盈盈
目前程序上是先申請,搬進宿舍當天繳交戶籍謄本,若被駁回,則之前繳交的五百元
訂金將被拿走、不退回,想請問程序是否可以修改一下?
【答覆二十八、二十九】:
住宿組長
現行繳交戶籍謄本是參考台大的做法。目前有同學因家庭單親的因素,戶籍未滿兩年
,住宿組會從寬。若有特別case也會討論。如有清查不力,同學可以提出詢問,並且在此
鼓勵同學有道德勇氣提供資料。
【提問三十】:教學評鑑制度
歷史三 林家興
日前教學評鑑的事情有看到教務長以新聞稿的方式在學校首頁上做出回應,其中有提
到已委託教學發展中心研擬新的教師評鑑辦法和新的學生教學意見調查表,想請問此研擬
時程到了哪裡?什麼時候會公布?是否會有什麼場合能讓同學討論法定草案內容?學生會
將於十二月二十三號中午在行政大樓七樓第五會議室舉辦教學評鑑公聽會,是否能在該場
合把這東西提出來,讓在場所有老師、教授、行政人員及同學一同討論?
比如說現行的教師評鑑辦法裡有三行三審制的院系教評會和校教評會目前無學生代表
,是否能朝這方向前進?因為若無學生代表,可能會議做出的決議學生不會信服,希望在
新的評鑑辦法部分能讓學生代表參與評鑑。
【答覆三十】:
教務長
目前正委託教發中心對專業課程、整開課程、英語課程、博碩士課程的教學意見調查
表的規劃、設計,明年三四月間問卷內容才會正式出爐,到時會在各院舉行公聽會等等進
程,都是有一定進程的。
至於同學是否能參加校教評會問題,認為學校本身是個學習的場域,並非所有會議學
生都必須要使用出席的身分出席。許多會議是與專業學術審查論辯有關的,我們擔心同學
是否具有足夠的專業知識背景可以參加論辯,這就是為什麼目前大學法中雖有明文規定要
把同學納入校務會議的代表中,卻沒有規定同學一定要是系教評會、院教評會、校教評會
成員的理由。同學有很多管道可以反映意見給系教、院教、校教評會,不一定非要參與會
議才能表達。
【會後事宜處理進度說明】
座談會當天礙於時間因素,無法處理所有提問,由同學填寫提問單經學生會統整後交
至處室回覆,提問目前已送至各處室,近日內會再派學生會成員取回,屆時再公布於政大
版與學生會臉書。
學生會秘書次長 國貿三 周芷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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