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delight (側帥)
看板NCCU
標題Re: [小事] 莊九前有狗追人
時間Sun Jul 3 13:32:18 2011
感謝letibe先生提供的論文資料。
如果我們能在討論的過程中發現更多證據,
我們雙方辯證之下或許會更接近所謂圓滿的解決方案。
但問題的解決方法不是絕對的,首先:
1F:推 letibe:如果你引述台大模式是說明TNR的可行性,那最好先修個計量學07/03 08:29
我引述台大總務處以及尊生社的數據,並非我本人研究,
如果你要質疑的話,你應該這樣問:這些資料的作者是否修過計量學?
但我覺得質疑他人的學問是比較沒有禮貌的行為,對討論也沒幫助。
2F:→ letibe:那圖表只能證明,台大野狗數量受到控制,無法證明是TNR功勞07/03 08:30
3F:→ letibe:要證明TNR的效果,靠的是實驗設計、組群追蹤、統計分析07/03 08:32
5F:→ letibe:該論文的作者對某地原有的野貓族群做結紮,然後長期追蹤07/03 08:35
6F:→ letibe:實驗結果那幾個族群的數量減少32%,但該地總數量卻上升47%07/03 08:36
7F:→ letibe:該領域中有一派人是這樣推論的:TNR只能減少結紮族群的數量07/03 08:39
8F:→ letibe:但是只要該地仍有食物來源,外來族群就不斷進入,等於白做07/03 08:40
恩我想直接用你的結論「等於白做」。但是我看完論文之後,作者是說:
TNR的功效沒有預想中來的大,充其量只是「手段之一」。
重點還是在人為(棄養)的控制以及其他制度配合。
我看作者的參考資料和實驗都很謹慎,不可能說做完一個實驗就證明TNR完全無效。
而動保團體也並不是像各位所認知的,將TNR過度神話或者是濫情的接受。
很多單位都提出:TNR不是最終解決之道,只是「以管理代替撲殺」。
畢竟在TNR出現以前,台灣一直採用捕殺的策略,但流浪狗問題卻沒有改善。
我的意思是,如果要提出來討論的話,就應該對所有的方法做出利弊考量,
letibe先生能提出TNR的問題很好,但如果要證明「沒有TNR更好」的話,
就要找出研究來證明:其他的方式(例如捕捉)更好。
但說實在的,台灣目前仍以捕殺的方式為主,TNR實行的範圍有限,
但從各縣市收容所一直處於爆滿的狀態來看,
我們好像也只是把校園的問題丟給國家,然後「感覺到此問題已被解決了」。
9F:→ letibe:國外早有環保團體抗議TNR幾乎沒效(因為野貓會傷害野生動物)07/03 08:46
咦,這裡有幾個問題:
一、你分析的很對。但邏輯上難以說服人的是,因為你一直用貓來當作反駁例證。
我也看了你說的國外反對者的網站,不過那是針對貓會抓野鳥等等動物等問題。
但政大不知道為什麼,對於「校貓」很友善,沒有人反對,反而因為狗有攻擊性,
所以很排斥。
因此站在純粹學理的角度來看,國外團體反對的理由是要保護更多野生動物。
並不是針對政大校園的狗追人問題來反對。如果以你的引用資料來看,
我們今天要處理的,應該也包括校園裡的野貓問題(但卻沒有太多抗議野貓的聲音)。
二、TNR研究遇到的難題,除了成本和功效之外,還有很不確定的外在環境因素。
這也是做調查最困難的地方,你有修過計量學,一定也知道變因太多,
同樣TNR的數據,美國和台灣一定有差,台北和南投一定也有差。
(TNR調查不可能在封閉的實驗室裡面進行,只有在開放的大環境才有作用。)
不過,從各種方面來看,TNR在「台灣」的功效的確不很顯著:
有幾個原因:
1.台灣人養育觀念不好,買賣品種寵物,又不做結育,更時常棄養。
這是制度方面問題,我們無法控制,TNR無法控制、捕殺也無法控制。
這不是流浪狗的錯,也不是政大的錯,而是飼主和國家(公民社會)的責任。
2.TNR縣市政府雖有鼓勵,但也是做半套,TNR的比例不高。
捕捉流浪動物的清潔隊和收容所也不是萬能,收容量有限,
這中間有著過渡地帶(台灣收容所總共只有六千個空位,而流浪狗數量遠超過此)。
所以街道上很容易找到沒有TNR又沒有被「抓走」的野貓野狗。
這也會影響TNR的數據統計。
3.TNR的人力有限。會做TNR的都是志工,大部分都是業餘。
無法完全掌控數量極為龐大的流浪動物群,這是現實考量。
你不能因為這些天真的志工未盡全功,就否認TNR的可行性。
唯一的辦法就是以「社區」為單位,由政府輔導、地方志工實行
再請社區居民協助「通報」。如同政大版上狗追人的報導等等。
10F:→ letibe:台灣想重蹈人家的覆轍,我是覺得無所謂,反正不是花我的錢07/03 08:47
11F:→ letibe:但是別拿校園安全和環境下去玩就好,囂張的狗管一管07/03 08:48
政府每年撥上億元處理「安樂死」的流浪狗問題,難道這沒有花到你的稅金?
你的最後一句話有點像是恐嚇,但「校園安全」絕對不是因為有了TNR才出現問題的。
在採用TNR制度之前,我就有遇到兇狠的流浪狗,幸而沒有被攻擊而已。
以你的結論來看,彷彿是反對了TNR,以全面回收的方式,就可以改善狗的問題。
但我也可以這樣說:以台灣的收容機制來說(其實數量及人力都超過負荷量),
並假設捕狗大隊和「治安」的效率同等,那路上出現「逃犯」的機率可能不少。
除非以日本全面回收的方式運作,不然我們誰能負起「逃犯傷人」的責任?
(參考日本回收做法:
http://tinyurl.com/28yol48)
簡單的說,光是依賴清潔隊的做法,在比較偏僻的地區,例如我們政大後山,
我們可能會發現更多沒有結紮、沒有登記控管的狗群(而又沒被抓走的)。
沒有尊生社的志工幫我們紀錄野狗、校狗數量,
那我們所發現的每一隻流浪狗都有可能是繁殖、攻擊的不確定因子。
不過letibe先生最後「囂張的狗管一管」是絕對沒錯的。
沒有人認為實行TNR是為了放狗咬人,也沒有人說TNR制度不能移除壞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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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idelight 來自: 140.119.143.119 (07/03 1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