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loud49 (雲破月來花弄影)
看板NCCU06_HISTO
標題宋史考試地點
時間Tue Jan 9 00:41:53 2007
可能有些人找不到老師在貓空的板
所以就PO在這裡
希望大家告訴大家囉^^
地點是在
研究250206
一樣是三小時 也就是四點到七點
另外 有一次上課講到名公書判清明集裡
有一篇很複雜的家產分法
也順便把老師的解釋貼過來
在我們讀的《清明集》資料裡,頁288中有一段很不容易讀。
原文:「准法:諸已絕之家而之繼絕子孫,謂近親尊長命繼者。
於絕家財產,若只有在室諸女,即以全戶四分之一給之。
若又有歸宗諸女,給五分之一。」
我認為第一句的句號應改為逗號。而倒數第二個句號應是分號(;)。
這樣整句才連貫在一起。
最不易懂的部分是:
「止有歸宗諸女,依戶絕法給外,即以其餘減半給之,餘沒官。
止有出嫁諸女者,即以全戶三分為率,以二分與出嫁女均給,一分沒官。
若無在室、歸宗、出嫁諸女,以全戶三分給一,並至三千貫止,
即及二萬貫,增給二千貫。」
這段第一句最難的地方是「之」指的是誰?
對照回上段最後一句「若又有歸宗諸女,給五分之一」,
那個繼絕的拿五分之一,所餘五分之四,
一半給歸宗諸女,另一半沒官。
下一句「止有出嫁諸女者,即以全戶三分為率,以二分與出嫁女均給,一分沒官」。
表示一分沒官,繼絕子和出嫁諸女均分其他的三分之二。
祝各位學弟妹考試順利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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