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loud49 (云破月来花弄影)
看板NCCU06_HISTO
标题宋史考试地点
时间Tue Jan 9 00:41:53 2007
可能有些人找不到老师在猫空的板
所以就PO在这里
希望大家告诉大家罗^^
地点是在
研究250206
一样是三小时 也就是四点到七点
另外 有一次上课讲到名公书判清明集里
有一篇很复杂的家产分法
也顺便把老师的解释贴过来
在我们读的《清明集》资料里,页288中有一段很不容易读。
原文:「准法:诸已绝之家而之继绝子孙,谓近亲尊长命继者。
於绝家财产,若只有在室诸女,即以全户四分之一给之。
若又有归宗诸女,给五分之一。」
我认为第一句的句号应改为逗号。而倒数第二个句号应是分号(;)。
这样整句才连贯在一起。
最不易懂的部分是:
「止有归宗诸女,依户绝法给外,即以其余减半给之,余没官。
止有出嫁诸女者,即以全户三分为率,以二分与出嫁女均给,一分没官。
若无在室、归宗、出嫁诸女,以全户三分给一,并至三千贯止,
即及二万贯,增给二千贯。」
这段第一句最难的地方是「之」指的是谁?
对照回上段最後一句「若又有归宗诸女,给五分之一」,
那个继绝的拿五分之一,所余五分之四,
一半给归宗诸女,另一半没官。
下一句「止有出嫁诸女者,即以全户三分为率,以二分与出嫁女均给,一分没官」。
表示一分没官,继绝子和出嫁诸女均分其他的三分之二。
祝各位学弟妹考试顺利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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