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annaok (眼鏡Dai)
看板NCCU_Exam
標題[試題] 991 詹鎮榮 行政法 第二次期中考
時間Fri Nov 26 21:52:16 2010
課程名稱:行政法
課程性質:群修
課程範圍:課綱第一章至第七章
開課教師:詹鎮榮
開課學院:法學院
開課系級:法律二
考試日期(年月日):2010.11.23
考試時限(Mins):七十分鐘(09:10-10:20)
試題本文:
一、某監獄具公務人員身份之管理員甲在戒護受刑人乙時,因乙態度不佳,遂將其毆打致
傷。嗣獄方發現後,監獄主官遂在無法規範明文依據下,本於其作為主官固有之人事管理
職權,對甲施以記一小過及減俸之處分。試問:(30%)
1、獄方對甲之處置是否合法?
2、甲若不服監獄主官對其之處置措施,可否提起行政爭訟救濟之?
二、A鄉公所為維護市容整潔及環境衛生之需要,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條規定,將全鄉公
告為指定清除地點。且經鄉長指示,自即日起凡於指定清除地區汙染電線杆隨意張貼廣告
物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規定者,一律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規定,處新台幣
6000元之罰鍰。鄉民甲於電線杆上張貼一張出租房屋廣告,經A鄉公所查獲屬實後,遂依
上開鄉長指令,遭處以新台幣6000元罰鍰。甲認為其僅張貼一張廣告,並未汙染環境;即
使有汙染環境之情事,汙染環境並不嚴重,與房屋仲介亂貼廣告有別,不應等同對待。況
且甲認為其係初犯,應處以最低罰鍰1200即可,A鄉公所所為之6000元罰鍰顯然違法。反
之,A鄉公所則認為,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及第50條第3款規定,其本可科處新台幣
1200以上6000以下之罰鍰,並無違法。試評析兩者之看法何者正確?又若甲提起行政爭訟
,法院得否就甲之主張及聲明進行實質之審查?(30%)
三、某甲參加98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總成績為46.67分,未達及格
標準47.23分,致未獲及格。於收受考選部寄發之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後,申請複查全部科
目考試成績,經考選部調出各科目試卷核對結果,並無漏未評閱情事,且評定成績亦與成
績及結果通知書所載相符。甲不服,遂依序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在訴訟聲明中,甲主張
:考選部於「行政法」第2題評分標準有疑義,蓋其並無「未作答」或是「錯得相當離譜
」的情況,論述方向及內容乃有提及相關重點,此題之評分顯有違一般之專業評分標準。
試問:行政法院受理本案中,得否就甲之聲明,「行政法」一科之評分標準是否違誤,進
行實質之審查?(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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