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annaok (眼鏡Dai)
看板NCCU_Exam
標題[試題] 992 詹鎮榮 行政法 第二次期中考
時間Sat May 28 12:13:07 2011
課程名稱:行政法
課程性質:群修
課程範圍:行政行為(行政處分、行政契約、行政命令、行政事實行為)、行政程序
開課教師:詹鎮榮
開課學院:法學院
開課系級:法律二
考試日期(年月日):2011.05.24
考試時限(Mins):80Mins(09:10-10:30)
試題本文:
一、鑑於國人健康生活意識提升,不僅個人力行養生的生活習性,亦要求優質化之居住環
境,K市欲營造高品質居住空間,遂本於職權制頒「K市菸害防治管理辦法」,禁止在特
定的公共區域吸菸,以達成無菸城市的理想。請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0%)
(A)依釋字第443號理由書所揭櫫之層級化法律保留,因該禁止於特定區域吸菸之決定屬於
技術性與細節性之事項,故無需法律授權,K市亦得發佈。
(B)K市本於職權所頒布之規定,僅限於重大的給付行政相關事項始能頒布。
(C)該管理辦法雖本於職權所頒布,但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7條與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 60
條之規定,仍有報送國會的義務。
(D)該管理辦法應屬合法。
二、今年梅雨季遲來,導致南部多縣市均面臨民生用水不足之窘境,故高雄市政府乃與新
北市政府協商,簽訂「北水南送」協議,約定新北市每月將翡翠水庫百分之十之民生用水
送至高雄,高雄市則負責支付償金與運輸費用。試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10%)
(A)新北市與高雄市間之「北水南送」協議,應屬一行政契約。
(B)若有新北市民甲主張,因該協議影響其作為新北市民的用水權限,則依行政程序法第
140條,因該協議未經甲的書面同意,應自始不生效力。則甲的主張,應屬有理由。
(C)該「北水南送」協議,因涉及平等當事人間所締結之行政契約,故屬一對等契約。
(D)新北市與高雄市不需法律之授權,亦有締結契約的權限。
三、下列有關行政程序之敘述,何者正確?(10%)
(A)行政程序法採職權進行主義,原則上不受到當事人意思之拘束。
(B)依行政程序法與相關釋憲實務之見解,有關於公務人員所為之人事行政決定,完全不
適用行政程序法上之原理原則。
(C)當事人依行政程序法第46條申請閱覽卷宗被拒絕,則得針對該拒絕申請之決定單獨主
張不服。
(D)公權力受託人依釋字第269號雖得作為行政爭訟上之當事人,但其並非行政程序法上之
行政機關。
四、前日衛生署稽查人員突襲檢查某知名品牌速食店,發現該速食店使用之食用油品含有
超量重金屬,食用後對人體有致癌的危險。衛生署乃呼籲消費者應盡可能避免購買該知名
品牌速食店之產品。試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10%)
(A)該突襲檢查速食店之行為,應遵守行政程序法上之相關規定。
(B)該呼籲消費者避免購買特定食品之行為,應為一個事實行為。
(C)呼籲消費者避免購買特定食品之行為,並不適用法律保留與法律優位原則。
(D)該知名速食店得透過行政救濟程序,請求排除該呼籲行為。
五、針對政府資訊公開法,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0%)
(A)行政機關否准人民申請資訊公開的行為,應屬一事實行為。
(B)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申請資訊公開,申請人必須與所申請之案件有利害關係,始得為之
。
(C)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申請資訊公開,僅限在行政程序進行中,始能為之。
(D)針對拒絕資訊公開的決定,人民得透過訴願與行政訴訟請求救濟。
六、甲為牙科醫師,自民國98年起於台北市經營A牙醫診所,並與中央健康保險局簽訂全
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合約。甲因醫術高明,遠近馳名,診所每天均門庭若市,來往絡
繹不絕。惟好景不常,民國99年10月間主管機關在派員訪查後,發現A診所有未經醫師診
斷逕行提供醫療服務、多刷健保IC卡虛報醫療費用及虛報藥費等情事,主管機關乃依全民
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第37條,去函A診所表示將停止特約兩個月,並於
停止特約期間,A診所對保險對象提供之醫療保健服務,將不予支付。甲不服,擬提起行
政爭訟,試回答下列問題:
(一)甲認為中央健康保險局所為停止特約之意思表示,應為一解除契約意思表示,屬一
觀念通知。但去電中央健康保險局詢問後,健保局表示該停止特約之決定,為行政程序法
第92條第1項之行政處分,若對該停止特約之決定不服,應依訴願、行政訴訟之途徑請求
救濟。試問:孰之看法較合理?(25%)
(二)若中央健康保險局擬請求甲返還溢領之健保補助費用,應透過何種方式為之始為合
法?(15%)
(三)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之性質為何?其應具備哪些要件始為合
法?(10%)
*可參考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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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oannaok 來自: 140.119.141.108 (05/28 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