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usoutensei (精準式邏輯日文)
看板NIHONGO
標題[文法] ㊣求める→下一段動詞→命令形→求めよ㊣
時間Fri Jul 22 23:50:07 2011
如果想測試對方日文學習的程度或「態度(學品)」的話,
文標那句話看來已經可以成為很好的試金石。
就不要提吳其哲好了,畢竟他的教學在某些人眼中也算旁門左道。
「蔡茂豐」著作的「現代日本語的口語文法」會說那個文法是對的。
「劉元孝」著作的「現代日語文法」也會說那個文法是對的。
有概念的人,不要跟我說他們的輩分有多崇高、著作有多經典你不知道。
更重要的是,那兩本是「古典文法」嗎?
不只他們兩位,年代稍遠的「現代」文法書,
通通寫說「下一段」的命令形是「えろ、えよ」。
為什麼?先賢前輩們的著作全是「半桶水的破教材」?
就只學過幾年皮毛的新人類才是日文世界的新主宰?
所以我才說有人根本連「文法」的本質都不懂。
很多人覺得我「自滿」,並不是,而是我知道那桶水是我用一點一滴的心血裝滿的。
市面上有什麼日語文法書,我一定找來看,已經絕版的,去圖書館借來印,
我研讀的文法書是用十位數計算的,我不會念過幾年書就任性地輕蔑別人的智慧結晶,
每一本書,我都放空自己到有如初心者的那種謙卑求知的初衷。
我真的自滿嗎?我可從來沒像某人朕一定對、誰一定錯那種不可一世的態度。
響叮噹的半桶水倒是不只一桶,我真懷疑,那些在旁吆喝幫腔的好事之徒,
你們到底從頭到尾K完過一本文法書沒有?到底知道我們在爭執什麼嗎?
我的學品可沒那麼剛愎狹隘,我都把我的理論公諸於眾了,理論可不受著作權保護,
懷疑論者儘管拿去照著做,看做不做得到,而就算你做不到,別人也不一定做不到。
結果呢?連做都不做,僅憑自己有限的見識就鄙夷別人是不攻自破的半桶水,
一點做學問該有的科學實證精神都沒有,是要人相信你是多有學問?
實際嚐過而罵餐廳難吃的,這麼主觀的事都被判誹謗有罪了,
何況連看都沒看過就誣衊別人的是半桶水的破教材,是想收存證信函嗎?
我可以自謙、自嘲,不代表別人就可以順勢攻擊,日文讀得再好,法律多少也得讀點。
最後,標題那句文法是絕對正確的!
更正確的說,根本沒有誰對誰錯的問題!
而絕對錯誤的是,那種容不下異己異見、見不得創意創見的狂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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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30.11.184
1F:→ winnie759281:法律耶~那誇大不實,為經同意利用他人名義打廣告 07/22 23:58
2F:→ winnie759281:這個好像法律也有規範耶~~(菸) 07/22 23:58
3F:推 deatherpot:恕個人直言,請問這篇的內容中有多少成分是在討論日文 07/22 23:58
4F:→ winnie759281:除非你真能找出一個完全不會日文的人唸你的教材 07/22 23:59
5F:→ winnie759281:僅24小時就能夠考過日檢一級~ 07/22 23:59
6F:→ winnie759281:不然根據消保法,都是違法的~~~~~ 07/22 23:59
7F:推 YiHsuang:可是...那份教材不是只准自己使用嗎?如果提及內容再來 07/22 23:59
8F:→ YiHsuang:評論的話還要附違約金,這樣不敢下標吧? 07/23 00:00
9F:→ winnie759281:要叫別人念法律,請問你自己法律知識在哪呢? 07/23 00:02
10F:→ ally929:好想噓...這篇文到底和日文版有什麼關係?私人恩怨為什麼要 07/23 00:02
11F:→ musoutensei:我不會那麼不通情理 理性評論怎會有事 07/23 00:02
12F:→ iambistro:上一篇底下ja大有回文,你這樣子有點__喔 07/23 00:03
13F:→ ally929:鬧到公共版面?想要人家評理嗎?你的態度就說明了一切 07/23 00:03
14F:推 YiHsuang:先前其實有考慮要不要下標的,因為自知日文程度不高, 07/23 00:03
15F:→ musoutensei:奇怪了 這回怎不說我打腫他的臉了? 07/23 00:04
16F:→ winnie759281:理性評論?我看不到你的理性,只看到你一直在推銷~ 07/23 00:04
17F:→ YiHsuang:也想親眼見識那套教材,但是看了條款就怕了,理由是 07/23 00:04
18F:→ musoutensei:也不是我打的 是名師們一起打的 07/23 00:04
19F:→ winnie759281:另外半桶水的"破"教材,可是你自己說的~ 07/23 00:05
20F:→ YiHsuang:1.沒辦法做任何評論,不管是推薦或是批判,畢竟要評論就 07/23 00:05
21F:→ musoutensei:如果你自認N5到N3的文法滾瓜爛熟、爐火純青 那就不建 07/23 00:05
22F:→ winnie759281:y大~不用花錢買,因為根據他的條款都已經違法 07/23 00:05
23F:→ YiHsuang:要提及內容,沒經濟能力不敢玩這麼大 07/23 00:05
24F:→ musoutensei:議重修了 我說過那只是過程與方法 適合初學者 07/23 00:06
25F:→ winnie759281:就算你真的拿出來討論問題點,他也無法告你 07/23 00:06
26F:→ winnie759281:買這種教材還要簽合約的話,去補習還比較快~ 07/23 00:07
27F:→ winnie759281:不想補還可以要求退費勒...討論上課內容也不會違約 07/23 00:07
28F:推 YiHsuang:嗯嗯,只是想說至少在對方的遊戲規則內進行,不過發現沒 07/23 00:08
29F:→ YiHsuang:辦法 07/23 00:08
30F:→ musoutensei:我合約有說不准評論嗎?winnie759281你著作權先去謮通吧07/23 00:08
31F:→ winnie759281:我明天就請我法律顧問老師來分析一下這種約合法性 07/23 00:08
32F:→ weichia:.......這篇跟日文有關嗎 07/23 00:09
33F:→ winnie759281:我在講消保法你再說著作權? 07/23 00:09
34F:→ winnie759281:果然很會模糊焦點~ 07/23 00:10
35F:→ musoutensei:怎麼沒關?多少人還被洗腦下一段命令形不准有えよ的? 07/23 00:10
36F:→ allesvorbei:跟日文有關內容,4段...其他都是站篇幅言論... 07/23 00:11
37F:推 YiHsuang:是沒有,但是畢竟妾並不明白您的為人,所以害怕被鑽... 07/23 00:15
38F:→ winnie759281:沒有出版社背書,如何保障購買權益?消費者要遵守合約 07/23 00:18
39F:→ winnie759281:但是賣方有給出任何的承諾嘛?七日內不滿意退費? 07/23 00:18
40F:→ musoutensei:那歡迎去告我詐欺 如果真的覺得學不到有用東西的話 07/23 00:20
41F:→ winnie759281:那要是不滿意呢?會有退貨或退費嘛? 07/23 00:22
42F:→ musoutensei:我有註明要先溝通好程度與需求 自信有完全能力自修 07/23 00:25
43F:→ winnie759281:那就是沒有了囉?那這樣沒保障,不敢買是正常的~ 07/23 00:26
44F:→ musoutensei:中級以上日文的就不用再浪費時間了 07/23 00:27
45F:→ renewment:從最後一句話看得出來你還滿有自知之明的o.o 07/23 00:31
46F:→ musashi1006:大概只有標題跟日文討論有關吧... 07/23 00:38
47F:→ lalalalalan:原PO這句話蠻值得深思的:每一本書, 61.230.55.52 07/23 03:01
48F:→ lalalalalan:我都放空自己到有如初心者的那種謙卑 61.230.55.52 07/23 03:01
49F:→ lalalalalan:求知的初衷。 61.230.55.52 07/23 03:02
50F:→ lalalalalan:但卻感覺不到原PO求學問的初心 61.230.55.52 07/23 03:03
51F:推 Bruce78522:日文版的莊園大師 223.141.20.148 07/23 20:10
52F:→ kyonyuumania: 可以開放噓文嗎 1.169.174.5 07/25 00:22
※ 編輯: musoutensei 來自: 61.230.17.59 (07/26 21:48)
53F:推 fdflame2:不過老劉老師的文法書中有注 111.248.50.37 08/17 01:30
54F:→ fdflame2:"命令形「-ろ」是說話用的; 111.248.50.37 08/17 01:31
55F:→ fdflame2:「-よ」是書寫用語" 111.248.50.37 08/17 01:31
56F:→ fdflame2:而紅皮書中有一個章節是在教文言的 111.248.50.37 08/17 0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