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termind (水意識)
看板NPUST
標題[情報] 大學法與學生會相關條文討論會議紀錄決議事項研處情形
時間Sun Sep 12 11:28:01 2010
大學法與學生會相關條文討論會議紀錄決議事項研處情形
決議 內容 研處情形 更新日期:98 年2 月4 日
決議二
建議於施行細則中明確規範:
「學生會向學生收取各項費用時,學生繳費時之權利與義務」。
一、學校向學生收取任何費用,
應本資訊公開原則向學生公開說明,
且校內研議過程應有學生代表參與,
以維護學生權益。
二、依大學法之規定,學生會得向會員收取會費;
學校應依學生會請求代收會費
爰學校應協助學生會代收會費,
但不得強制要求學生繳交或訂為完成註冊程序之必要條件。
三、本案決議二之說明四「大學代為收取學生會費時,
與註冊費一併收取以利學生會運作」,
如實務上與註冊費併收而導致實質上成為完成註冊程序之必要條件,
將違背前項原則。
資料來源:
教育部
http://www.edu.tw/files/bulletin/B0046/%E3%80%8C%E5%A4%A7%E5%AD%B8%E6%B3%95%E8%88%87%E5%AD%B8%E7%94%9F%E6%9C%83%E7%9B%B8%E9%97%9C%E6%A2%9D%E6%96%87%E8%A8%8E%E8%AB%96%E6%9C%83%E8%AD%B0%E3%80%8D%E6%9C%83%E8%AD%B0%E8%A8%98%E9%8C%84%E5%8F%8A%E6%9C%AC%E9%83%A8%E7%A0%94%E8%99%95%E6%84%8F%E8%A6%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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