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icelm (這是我們共同的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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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公告] 舊生宿舍申請
時間Fri May 30 14:42:29 2008
97學年度第1學期舊生申請大學部宿舍網路申請說明
1.申請時間:97年6月2日9時起至6月12日17時止,一律網路申請,逾期不受理。
訂於97年6月13日上午進行電腦抽籤,
抽籤結果於是日下午1時公布於住宿組網頁。
2.申請者需設籍於台北縣市、基隆市以外滿兩年以上(包括父及母之設籍),
因本組以註冊組所提供之地址作為判斷申請者戶籍的依據,
若戶籍有更動,但無法上網申請者,
請於網路申請期限內以電話告知住宿組更正Tel:(02)33662264~66,
於更正後再提供上網申請。請依操作說明申請,
並確認性別等基本資料是否正確以及是否申請成功
3.所有舊生上網申請後之抽籤結果為候補序號,待97學年大一新生入住、候補完後,
會以此次序號依序遞補。
4.申請者經通知抽中宿舍後,於進住時需繳驗戶籍謄本(包含父、母及本人),
若資格不符,即取消住宿資格。
5.若有下列情形者,可優先分配宿舍,不須參加抽籤,
待97學年新生入住後,再優先安排入宿:
#身心殘障學生(需補驗殘障手冊影本)
#離島及原住民學生(需補驗戶籍謄本)
#外籍生及僑生(須補驗外籍生及僑生證明影本,例如居留證)
#低收入戶設籍於台北縣市、基隆市以外滿兩年以上
(需檢驗縣、市政府核發之低收入證明影本,且須有申請學生本人之姓名資料在上面)
※符合低收入戶資格者,免收住宿費用。
※有以上優先住宿情形者,請於網路申請時間內勾選優先住宿申請選項,
並於97年6月11日以前將應補驗之證件
寄至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台灣大學學務處學生住宿服務組(請寫明郵遞區號:106)
並請於信封註明「優先住宿補寄證件」字樣
(亦可持應補驗之證件直接至學生住宿服務組驗證),
若驗證後不符合上述優先住宿資格者,恕無法提供住宿。
6.抽籤結果通知書以及住宿相關資料,將以E-MAIL寄發給申請的同學,
請同學務必填寫正確的E-MAIL帳號,以免收不到通知,
並且務必詳閱通知(約於6月16日寄發)。
7.學號B93(含)、獸醫系B92(含)、牙醫系B91(含)、醫學系B90(含)以前者,
即已達正常修業年限應畢業而未畢業之同學,如欲申請97學年度住宿,
亦於此段時間上網申請。
8.學號B93(含)、獸醫系B92(含)、牙醫系B91(含)、醫學系B90(含)以前者,
因不可抗拒因素休學或降轉、自願休學或降轉、雙修學位而致未畢業者,
請於6月11日前繳交相關證明至本組,抽籤順位將排於一般延畢生前面。
9.休學者若欲於97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復學但未完成復學手續,可能無法上網登錄,
請於97年6月2日至6月12日上班時間(上午9時至下午17時止)
撥電話至學生住宿服務組申請登記宿舍抽籤。
學生住宿服務組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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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36.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