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icelm (这是我们共同的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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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告] 旧生宿舍申请
时间Fri May 30 14:42:29 2008
97学年度第1学期旧生申请大学部宿舍网路申请说明
1.申请时间:97年6月2日9时起至6月12日17时止,一律网路申请,逾期不受理。
订於97年6月13日上午进行电脑抽签,
抽签结果於是日下午1时公布於住宿组网页。
2.申请者需设籍於台北县市、基隆市以外满两年以上(包括父及母之设籍),
因本组以注册组所提供之地址作为判断申请者户籍的依据,
若户籍有更动,但无法上网申请者,
请於网路申请期限内以电话告知住宿组更正Tel:(02)33662264~66,
於更正後再提供上网申请。请依操作说明申请,
并确认性别等基本资料是否正确以及是否申请成功
3.所有旧生上网申请後之抽签结果为候补序号,待97学年大一新生入住、候补完後,
会以此次序号依序递补。
4.申请者经通知抽中宿舍後,於进住时需缴验户籍誊本(包含父、母及本人),
若资格不符,即取消住宿资格。
5.若有下列情形者,可优先分配宿舍,不须参加抽签,
待97学年新生入住後,再优先安排入宿:
#身心残障学生(需补验残障手册影本)
#离岛及原住民学生(需补验户籍誊本)
#外籍生及侨生(须补验外籍生及侨生证明影本,例如居留证)
#低收入户设籍於台北县市、基隆市以外满两年以上
(需检验县、市政府核发之低收入证明影本,且须有申请学生本人之姓名资料在上面)
※符合低收入户资格者,免收住宿费用。
※有以上优先住宿情形者,请於网路申请时间内勾选优先住宿申请选项,
并於97年6月11日以前将应补验之证件
寄至台北市罗斯福路四段一号台湾大学学务处学生住宿服务组(请写明邮递区号:106)
并请於信封注明「优先住宿补寄证件」字样
(亦可持应补验之证件直接至学生住宿服务组验证),
若验证後不符合上述优先住宿资格者,恕无法提供住宿。
6.抽签结果通知书以及住宿相关资料,将以E-MAIL寄发给申请的同学,
请同学务必填写正确的E-MAIL帐号,以免收不到通知,
并且务必详阅通知(约於6月16日寄发)。
7.学号B93(含)、兽医系B92(含)、牙医系B91(含)、医学系B90(含)以前者,
即已达正常修业年限应毕业而未毕业之同学,如欲申请97学年度住宿,
亦於此段时间上网申请。
8.学号B93(含)、兽医系B92(含)、牙医系B91(含)、医学系B90(含)以前者,
因不可抗拒因素休学或降转、自愿休学或降转、双修学位而致未毕业者,
请於6月11日前缴交相关证明至本组,抽签顺位将排於一般延毕生前面。
9.休学者若欲於97学年度第1学期申请复学但未完成复学手续,可能无法上网登录,
请於97年6月2日至6月12日上班时间(上午9时至下午17时止)
拨电话至学生住宿服务组申请登记宿舍抽签。
学生住宿服务组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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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236.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