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suanly (LW)
看板PH-91
標題[公告]普化/有機/分析課程選課須知(三)
時間Tue Jul 27 12:05:27 2004
※ [本文轉錄自 PH-92 看板]
作者: Hsuanly (LW) 看板: PH-92
標題: [公告]普化/有機/分析課程選課須知(三)
時間: Tue Jul 27 12:04:31 2004
*承上篇~ 後續(三之三):
三、實驗修習及跳修規定:
1.未修「普通化學」、「有機化學」、「分析化學」課程者,絕對不得先修該課程之
實驗,不可只修實驗不修正課。
2.全年實驗,未修習上學期者,絕對不得先修習下學期實驗。
3.半學年實驗課程內容與全學年實驗課程內容不同,請勿錯選。
4.普通化學實驗是有機化學及分析化學實驗之先修科目,未修習「普通化學實驗」者
,絕對不得先修習「有機化學實驗」或「分析化學實驗」。
5.曾修習「普通化學實驗」而未通過者,須與「有機化學實驗」、「分析化學實驗」
併修。如有特殊情形,經實驗負責教師同意跳修者,須填具「化學課程/實驗修習
申請書(外系生)」,依序經(1)擬換入實驗班之實驗助教
(2)實驗負責教師
(3)化學系主任核章同意
後始可跳修(核准之申請書須檢附於加退選單以茲佐證,加退選單上仍須正式加簽)
未完成手續者,均不予同意修習。
6.因每一實驗室空間有限,故需有修課學生人數之限制;當選課人數超過實驗是容量
時,教師得視情況,請非該班次指定之授課對象或選修生轉班或退選。
7.符合實驗修課條件之選修生,請填寫申請書核章後加選之。
8.停修有機化學課程者實驗自動停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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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2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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