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eatkai (凱)
看板PSY
標題[情報] 新聞-一旁的「專業」諮商人員只負責提供
時間Fri May 12 22:20:34 2017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252144
一旁的「專業」諮商人員只負責提供我衛生紙
被性侵求助性平會 政大女遭二度傷害
三立新聞網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政大女學生在臉書寫下《我所經歷過的粗糙而暴力的性平會》一文,描述自己
遭受性侵求助校方的經驗,獲許多網友留言轉發。該女在內文提到,當時因服用安眠藥
遭朋友趁機性侵,事後找上
諮商中心抒發痛苦,被通報學務處性平會處理,卻使她再度
受到傷害。
作家林奕含事件發生後,許多人開始在網路上書寫自己在學期間所受到的性侵或性騷擾
經驗,一名政大女生表示,網友們對於這類型的文章總是批評「創作文」、「不好好保
護自己」,也經常指責受害者「為什麼不報警?為什麼不走學校的性平會程序」,於是
她想藉由自己的經驗,來告訴更多人性平會可能發生的弊病。
「我吃了安眠藥以至於意識不清,但恍惚中有一個朋友突然與我性交,我十分抗拒但因
為藥物效果並沒有辦法推開他。」女大生在文章指出自己受到性侵感到痛苦,去年曾在
政大身心健康中心尋求諮商,之後被轉通報性平會,開始啟動性平機制,性平會負責教
師卻對她訓斥,先入為主的認為她濫用藥物,還以母親角色罵她不懂得保護自己。
這些話令女大生相當難受,認為自己受到「言語羞辱」,開始想逃離性平會程序,改口
宣稱這是一場合意性行為,沒想到該教師又立刻斥責她:「你不想告就會產生更多事件
!你不懂保護自己,為什麼要逃避呢?就是因為你這樣的態度,世界上才有性侵犯。」
甚至在女大生要求熟識的學長陪同時,還對男方說:「你是男生要多照顧她啊!男生本
來就比較堅強啊!你要理智一點不要趁人之危。」
女大生氣憤表示,負責全校性平案件的人居然說出沒有性平意識的話,甚至還對瀕臨崩
潰的她說:「奇怪,妳跟每個男生都這樣嗎?妳確定你們沒有曖昧嗎?妳沒有要跟他約
會嗎?」女大生指出,身為被害者,在在整個性平程序中感受到的是孤立、恐懼與質疑
,無視被害者的眼淚,只追求快速找到事情「真相」。
對此,政大性平會主席劉梅君回應,
健康中心諮商師通報性平會後,由性平
中心的一位秘書先了解狀況,該秘書常參加教育部相關教育訓練,對此已有4、5
年經驗,照理說不會出狀況,也從未被投訴過。
劉梅君指出,健康中心與性平會在這次處理上都希望保護學生,但溝通過程中可能有解
讀落差,性平會將檢討、加強內部訓練,而目前女大生未正式向性平會提出申訴,所以
未成案,無法組調查小組介入此事,已請相關人員持續關心,若未來決定申訴隨時可啟
動調查。
政大女學生指控全文:
【我所經歷過的粗糙而暴力的性平會】
林奕含事件之後,有許多人開始在網路上書寫起自己在學期間所受到的性侵或性騷擾經
驗,在意料之內的留言如「創作文」、「不好好保護自己」之外,最常出現的是一類
「為什麼不報警?為什麼不走學校的性平會程序?」的留言。
我理解這是善意地認為大眾眼中公正客觀單位能還給被害者一個公道,畢竟我也曾經深
信性平會機制能夠友善的處理事件並開啟雙邊對話,使修復傷痛變的可能。所以我今天
想來談談我所經歷過的那次性平會,以及它帶給我的影響和感受。
我在去年曾經尋求
國立政治大學身心健康中心的諮商協助,諮商師十分專業
且友善地聆聽我的煩惱,但當我談及事件時,一切快速地變調了。我提到事件的經過:
我吃了安眠藥以至於意識不清,但恍惚中有一個朋友突然與我性交,我十分抗拒但因為
藥物效果並沒有辦法推開他。
諮商師馬上停下來說,「這個我沒辦法處理。」然後就去通報學務處,學務處有性平會
的負責人來談。學校人員悉知可能有性侵事件時,必須快速通報性平會,並開始啟動性
平機制,我剛開始有些許抗拒,但諮商方的人員們告知我這將會是一場舒服的談話,希
望我配合,也必須體諒他們的法律責任,於是我便跟一名
心理師前往學務處與一名「性
平會負責人」談話。
但接下來的談話,對我造成了與事件本身不相上下的傷害。
這名聲稱她經手全政治大學
性平會事件的專業人士開始詢問我事件的經過。這已經是我在短暫的幾小時內,第三次
敘述事件的經過了。而在敘述的過程中,我不斷的哭泣並且表示我需要一點休息,也需
要一名我信任的朋友陪伴我,但我的要求被否決了,
在會議廳裡,只有一名我剛認識的心
理師和這名性平會的老師。我不斷地說明希望能休息一下,但老師堅稱必須在今天內完
成程序,強迫我繼續說下去。
經過早上的諮商和訊問我已經身心俱疲,並且徹底被隔離於我所信任的人,我在陌生的
空間對著陌生的人哭泣,並且持續地被威脅。「你這樣造成我們很大的困擾,為什麼就
不肯好好說呢?」老師甚至還直接先入為主地問「你為什麼濫用藥物?」我表明我只有
吃一顆安眠藥。她一邊嘆息一邊對我說:「好端端的人為什麼要弄成這樣?」甚至搬出
長輩式的訓話:「我現在是以一個母親的身分跟你說話,你這樣讓我很痛心,為什麼要
把自己陷入危險呢?」
明白自己已經在崩潰邊緣的我開始想逃離性平會程序,但又同時明白依照法律這已經停
不下來了,於是我故意開始宣稱這是一場合意性行為。先不論說出這樣的謊言對當下的
我是多大的痛苦,我只明白這是唯一一個讓我從這些言語羞辱中脫困的方法。性平會的
承辦人立刻回斥我:「你不想告就會產生更多事件!你不懂保護自己,為什麼要逃避
呢?就是因為你這樣的態度,世界上才有性侵犯。」
在斡旋許久後,他們終於同意我找一名朋友來陪伴。由於時間緊迫,我第一時間能聯絡
到的是一名我認識許久的社會系學長,但當他趕到現場時,對方又說這個環節不能有第
三個人,把他趕出去,他出去以前承辦人還說「為什麼要請男生來,還是男女有別。你
對她也不要太過分。在安慰她的時候不要太親密。」
最後由於我態度堅決的稱這是一場
合意性行為,老師無法繼續對話,長達6小時的偵訊終於結束了。
最後她又對學長說「妳是男生要多照顧她啊!男生本來就比較堅強啊!你要理智一點不
要趁人之危。」負責全校性平案件的人居然會說出那麼沒有性平意識的話。實在是被氣
到理智喪失。又說「奇怪,你跟每個男生都這樣嗎?你確定你們沒有曖昧嗎?你沒有要
跟他約會嗎?」 明明知道我的精神狀況沒有很穩定,
諮商師卻只是不斷地在一旁打圓場
,說老師是出自於關心,在旁邊不辯駁性平會。而這場鬧劇似的會談終於結束了,也摧
毀了我對性平會的美好想像。
我明白性平會受制於法律規範,有一定的程序必須依循。但作為一個被害者,我在整個
程序中感受到的是孤立、恐懼與質疑。對於說出自己的被害經歷,對任何的被害者來說
都是負有壓力且十足痛苦的,但在這些繁複的程序中,被害者的情緒是十分次要的,我
所感受到的僅是性平會人員想要快速結案,不想產生任何法律責任的倉促態度。
其次,我相信性平會人員一定受過專業的訓練,但經由上述我說的片段中可以清楚的理
解到,國立政治大學性平會承辦人的思想仍舊停留在譴責被害者沒有保護自己的層次。
不檢討世界上為何處處對女性是危險,而不斷質疑為什麼我要去踩踏那些危險。最後,
我所認為一個理想的性騷擾/性侵害處理機制最基本的應該是要把受害者的感受放在檯
面上,而不是在逼供中無視被害者的眼淚,試圖快速找到事情的「真相」,
而
一旁的「專業」諮商人員只負責提供我衛生紙。
這就是我所經歷過的,粗糙而暴力的性平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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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學校輔導中心諮商心理師是站在學校立場? 而不是站在個案立場 ?
在案例中 當個案和學校上層人士起衝突時 心理師會站在學校立場 ?比如此新聞
只能提供個案衛生紙 因為怕被學校的上層人事鬥臭 資遣 排擠?
只能提供個案衛生紙?用一個羞辱的程序 把事情壓下去了真是厲害阿
比輔大性侵事件的夏林清高多了,心機重手段高你問我心理師還能做甚麼?
至少用手機錄個影潑在網上很難嗎?
就跟輔大性侵事件一樣,輔大的那個錄影還是因為有其他學生出席自己偷偷錄的
其實我15年前在大學得到神經病時 根本不知道學校輔導中心有 有執照的專業心理師
他們不但沒有宣傳連網頁上也沒有寫 害我在發病黃金期沒有好好的治療一下
直到我當兵退伍才知道 有寫信去抗議 他們才在網頁上附註有心理師
我高中時有去輔導中心晃一晃 裡面的老師也沒有宣傳自己的˙功能 做到該做的事
只會一直整天聊八卦而已 真是過爽爽
無作為 根本沒有職業道德
我早在強調監督機制的重要性 自律只是個屁而已 光用程序就能搞死你
專業不對等 所以就能用專業豪小你 不管修機車 汽車 還是看 醫生 心理師其他各種
專業都一樣 醫生為病患動個外科手術 打開一看 阿 器官沒問題 誤診
但沒監督機制所以沒其他人知道 那就把病患健康的器官割掉
並恭喜病患病治好了 病患還會感激到痛哭流涕喔
這到底算是 臨床效度 還是 研究效度 呢?
不管甚麼效度 在沒有足夠的監督機制下
都可以作假啦
就這個新聞討論 此位心理師的臨床效度 想必他會認為他處理的非常完美
給他一個讚阿 好一個臨床效度
我個人認為 臨床效度 只是心理師的內心小劇場和自以為 而已
利用個案的盼望 所以有些心理師一直push個案走出去
當個案走出去 心理師的 自以為 和 內心小劇場 就開始運作
認定病患的病減輕了 但常常是病加重了 心理師不知
因為已經push出去沒來找心理師了 就是所謂的臨床效度吧
我還遇到心理師會把內心小劇場潑在臉書上喔
所以我認為臨床效度 只是心理師擅自 認定的 主觀的 自我感覺良好而已
臨床效度 只是心理師 擅自 認定的 主觀的 自我感覺良好 而已
說穿了跟 小孩子活在 自己的世界 的 內心小劇場 沒兩樣 現在可以灑花了 阿
結構性問題 和 人性的弱點 自律個屁
1F:→ joan210217: 你想討論的是?若僅是轉貼新聞請自行刪文。 05/12 22:27
所以不能貼有關心理領域的新聞?
https://webptt.com/m.aspx?n=bbs/PSY/M.1487072825.A.CED.html
這篇就是本版 的阿
2F:→ joan210217: 版規有寫 附上心得或要詢問的問題喔!人家另一篇有附 05/13 00:22
3F:→ joan210217: 上問題,而您這樣貼新聞上來不太明白您用意。 05/13 00:22
4F:→ aadoor: 宣洩文。閱。 05/13 17:30
5F:→ aadoor: 我指原po, 而非新聞當事人。 05/13 17:31
你說這是宣洩文 這也不過是你自己擅自認定 以偏概全 而已
心理師 若有點社會經驗 一開始就該報警 報甚麼性平會
性平會既是校方打手
校方最大利益就是把事情壓下來, 性平會 相對 心理師 又有直接和間接的上對下的關係,
根本作不到 所謂的倫理所謂的
DO NO HARM,一般身心診所也就直接報警吧
報甚麼性平會
6F:→ lifeful: 如果交給警察處理 對事主來說真的會比較好嗎? 05/13 22:13
那報給性平會就好了嗎 你不是在說笑嗎?那就乾脆河蟹好了
一般身心診所肯定會報警 我遇過一個超激動的心理師 我說我要復仇他就動不動說要報警
我都還沒說我要用合法還是非法的手段 ...
心理師若真的擔心個案就找個第三方的機構如 勵馨基金會 派專業人員 全程陪同報警
當然若心理師願意一起陪同那是更好了
整天躲在烏龜殼裡甚麼都不作難怪都不懂
7F:→ lifeful: 為什麼你會覺得那些單位比性平會更適合處理? 05/13 22:21
因為性平會是 學校心理師 直接 和 間接的上司
若你再一直問這種奇怪的問題 我也只能擅自認定你是故意用一些瑣碎的問題
煩人的程序來折麼我 就像那性平會用羞辱的程序折磨個案一樣
8F:→ lifeful: 如果你的理由是"專業" 那代表該校性平會處理的不專業 05/13 22:27
9F:→ lifeful: 那麼我們該控訴的應該是該校性平會處理不佳 05/13 22:28
你一直在跳針 搞煩人的程序 我不奉陪
心理師遇到這種事不報警報性平會 等到被河蟹 有本事就去當面嗆那個性平會的
http://imgur.com/a/3j4FU
※ 編輯: meatkai (116.241.162.45), 05/13/2017 23:05:49
10F:推 shioo: 歡迎原po去讀書 05/13 23:10你也多去讀書吧
11F:→ shioo: 所謂要訴諸第三方公正方來做客觀調查而不求檢調單位處理的 05/13 23:11
12F:→ shioo: 理由,並不是為了河蟹,而是保護當事人的身分 05/13 23:11
13F:→ shioo: 所有希望由警方處理的事故無非就是直接檢討疑似加害人且再 05/13 23:13
14F:→ shioo: 次傷害當事人而已,一旦當事人資料進入檢調系統就沒有保密 05/13 23:13
15F:→ shioo: 的部分了這點知道嗎 05/13 23:13
1.身心診所肯定報警
2.政大為了維護校譽不算第三方公正方 公正方不是校方說了算 也不是你說了算
3.難道經過性平會就不用經過警方和檢調 最後就不用報警了
※ 編輯: meatkai (116.241.162.45), 05/13/2017 23:16:05
16F:推 shioo: 另外一股腦的不執客觀看法的你,可知道有多少人受此法規污 05/13 23:15
17F:→ shioo: 名化一生不得改變嗎?只單純以為無聲就是河蟹,難道不知道 05/13 23:15
18F:→ shioo: 正是這些該死的民粹與加害死當事者了嗎? 05/13 23:15
你為何認為報警就是汙名化?
你不知道受到林奕含事件多少受害者終於敢面對出來報警嘛
而且我說了找個專業人士陪同 勵馨基金會 專門防制性侵害的那個
※ 編輯: meatkai (116.241.162.45), 05/13/2017 23:20:00
19F:推 shioo: 你跳針的蠻嚴重的,但加油吧。我的污名是說用這個法律誣告 05/13 23:25
20F:→ shioo: 老師的學生也不少,也許就要靠你這樣的正義之士來改變法規 05/13 23:25
21F:→ shioo: 了 05/13 23:25
http://hef.yam.org.tw/campus_track/no_more_silence.html
shioo你跳針比我更嚴重阿
※ 編輯: meatkai (116.241.162.45), 05/13/2017 23:43:21
22F:推 stevejack: 你是動力學派吧?加油 05/14 03:14
23F:→ stevejack: 標籤理論應適可而止? 05/14 03:14
24F:推 luismars: 基本上各校「XX會」是一種「合議制」= 不會有人負責。 05/14 09:25
25F:→ luismars: 委員做決議不需附上個人意見就是一種逃避責任的好方法。 05/14 09:26
26F:→ luismars: 該被詬病的是「學校自治」竟然優越於對案主的諮商。 05/14 09:33
27F:推 luismars: 另外,報警也可以,但法官還是會參考「性平會」的意見。 05/14 09:40
28F:→ luismars: 性平會還是會召開,但那些委員一聽到法院就更縮了。 05/14 09:43
29F:推 frank24: 呃...直接報警,有考量案主的意願嗎?從你的直接報警描 05/14 11:28
30F:→ frank24: 述,有沒有可能在滿足自以為正義與療癒方式? 05/14 11:28
31F:噓 kagayaki720: 「至少用手機錄個影潑在網上很難嗎?」……你到底在 05/14 11:39
32F:→ kagayaki720: 講什麼啊???錄影、po在網上有什麼幫助?有尊重當 05/14 11:39
33F:→ kagayaki720: 事人意願嗎? 05/14 11:39
34F:噓 stevejack: 敘事治療有其限度。 05/14 12:35
35F:噓 handfox: 你所謂的監督機制是什麼?你說了算嗎? 05/18 03:02
36F:推 psyche: 懂你的憤怒。 05/19 20:26
38F:→ meatkai: 軍中也是如此 06/24 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