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audeh (我在竹北用3.5G上網)
看板Patent
標題Re: [心得] 給客戶一句話:不要有付錢是老大的心態
時間Wed Jul 23 19:07:04 2008
※ 引述《Billbine (暗黑專利工程師)》之銘言:
: ㄟ....有聽過舉發吧
以IH的立場來講
若專利能被人舉發的話,
那是該開香檳慶祝的事,
因為IH最怕的並不是專利不會過,
而是專利過了一堆,卻一點用都沒有。
被人舉發,起碼表示這篇專利對競業造成了威脅了。
而若能對競業造成威脅,就算將來可能被舉發,
但比起一開始就沒有申請這個權利範圍,
拿到權利範圍之後的防禦或是拖延,後者是比較容易吧。
以下我個人的看法啦,
專利權是要拿來悍衛市場地位的,
不是要拿來告人的,告人只是悍衛市場地位的方法之一。
而有些專利雖然可能會被舉發,但在被舉發之前,
仍然可以對拓展業務提供幫助,這種專利,
比起永遠有效,但不會對競業造成威脅的專利,
要來的有用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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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0.107.9
※ 編輯: yaudeh 來自: 118.160.107.9 (07/23 19:08)
1F:推 hotwingking:真知灼見 07/23 19:32
2F:推 kaikai1112:推一個 07/23 19:57
3F:推 Billbine:第一次,遇到這麼有卓見的IH,佩服,佩服! 07/23 20:36
4F:→ Billbine:我很喜歡聽到一些不同的意見,特別是很獨特的見解 07/23 20:39
5F:→ Billbine:希望有機會可以接Y大的CASE 07/23 20:40
6F:→ forcomet:不過至多被核駁幾次的想法我還是蠻訝異的,核駁越多次,對 07/23 23:14
7F:→ forcomet:專利所有權人越不利~個人看案例的經驗 07/23 23:15
8F:推 jerico:看法與樓上相反,核駁越多次,應該表示此案件最終得到的 07/24 15:24
9F:→ jerico:申請專利範圍越堅固 07/24 15:24
10F:→ jerico:不過也有可能變成頗腳的專利就是了! 07/24 15:25
11F:→ barley:簡單說就是在非必要技術特徵和可能的禁反言之間取平衡點吧 07/24 16:46
12F:→ forcomet:推樓上~就是這個意思~以us來看專利範圍要越堅固應該是透 07/24 17:59
13F:→ forcomet:過reexamination才是~我看過一些案例~estoppel出現機會 07/24 18:02
14F:→ forcomet:是很高的~尤其是答辯次數越多的 07/24 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