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glauhk (成為自己曾討厭的壞人)
看板Patent
標題[問題] 方法專利的實務問題..
時間Fri Nov 14 16:49:08 2008
最近有一位學弟問我一個問題 我回答不出來
來跟各位討論一下:
我學弟是念材料的 然後他最近做的論文~
是一種 低價提煉金屬的一個方法 透過改變一個小細節
能夠把現在的成本減少3成 =_=a
○: 阿我把這方法去申請專利 但造出來的東西
化學成份完全跟別人一樣耶
口:這個..我想想 那透過這方法製造出來的材料
會有什麼特徵是你有別人沒有的嗎? 還是需要新購買什麼器具才能做?
○: 沒有耶...用現有的爐就可以了 不用另購新裝置
口: 還是申請一下比較好 申請 過了可以拿去賣阿
○: 但申請了 沒辦法去証明別人是用這方法做出來的阿..如何抓侵權
-_-a..如何抓侵權 這問題我倒完全沒想過
這種改良方法 要是成品是一樣的話..在實務上是如何証明對手侵權呢
請各位前輩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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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211.225.136
1F:→ hotwingking:這申請可能根本就不會過了吧 充其量只能叫發現 11/14 17:12
2F:→ hotwingking:"透過改變一個小細節..." 11/14 17:12
3F:推 iampincky:用營業秘密來保護好了 11/14 17:18
4F:→ piglauhk:論文..論文阿 藏不住的 XD 11/14 17:20
5F:→ piglauhk:回H兄 依我看來 專利三性都沒問題耶.. = =+ 11/14 17:20
6F:推 iampincky:是可以申請專利啦,不過我覺得很難行使專利權。 11/14 17:33
7F:推 lkw:申請+取得應該都沒問題,但你抓不到別人 11/14 17:39
8F:推 jerico:要如何保全證據? 11/14 17:45
9F:→ JSL3719:可能連鑑定報告都生不出來............ 11/14 17:47
10F:→ JSL3719:中石化的案子是提出專家證人的證詞,讓法院採信 11/14 17:50
11F:→ hotwingking:中石化是有特殊比例成份讓法院採信喔 此案卻是製程改 11/14 18:01
12F:→ JSL3719:另,中石化的案件被告當時,還有檢察官搜索.... 11/14 18:02
13F:→ JSL3719:先前碰過類似案子,好幾個鑑定機溝都說沒法鑑定 11/14 18:03
14F:→ hotwingking:善 有效節省成本 難道舉電費單證明對照使用系爭專利嘛 11/14 18:03
15F:→ hotwingking:XD (專利三性...只有你接觸案主 我們根本無從判斷) 11/14 18:04
16F:推 VanDeLord:根據我的認知~這種案子要寫很多類別~像商標一樣 11/14 18:20
17F:→ VanDeLord:找幾樣非常上位的材料來寫~剩下的當成送給大眾@@ 11/14 18:21
18F:推 VanDeLord:光是煉鋼製法~或是矽材的純化方式~應該就賺到翻天了@@ 11/14 18:29
19F:推 barley:方法專利的舉證責任上和物品專利不一樣 11/15 04:16
21F:推 barley:基本上把資訊交給智財法院後 舉證責任由被告所承擔 11/15 04:18
22F:推 barley:不過成品一樣的話還是要由原告舉証就是了 11/15 04:23
23F:推 kaikai1112:"低價提煉金屬的一個方法 透過改變一個小細節" 11/15 09:37
24F:→ kaikai1112:有差異 也有進步性 所以 專利三性 基本上OK 11/15 09:38
25F:→ kaikai1112:問題就 在於申請到的發明是多下位 11/15 09:39
26F:→ pasica:方法專利不見得要在final product中存在與習知不同處,才 11/15 12:40
27F:→ pasica:可以抓侵權, 11/15 12:42
28F:推 jerico:問題不在可不可以抓,而是抓不到!光假處分假扣押一個工廠 11/15 15:04
29F:→ jerico:就要多少成本! 11/15 15:05
30F:→ pasica:假處分跟假扣押,無關乎抓不抓的到,而是在於證據保全~ 11/15 16:42
31F:→ pasica:證據保全需要多少成本?~~~只差別在於你要說服法官而已 11/15 16:42
32F:→ pasica:至於證據保全的難易度,那是另外的問題,無關乎本篇討論 11/15 1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