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illbine (暗黑專利工程師)
看板Patent
標題[討論] 專利說明書不提出"先前技術"的問題與缺點...
時間Sun Feb 8 22:12:45 2009
最近,我發現有些IF,
在說明書的先前技術(prior art)
與發明說明(summary)中,
都不提先前技術的問題、缺點,
也不講本發明所要解決的問題。
而聽以前的前輩說:
這是針對"KSR"判決的結果所提出的一種寫法...
然而,我太明白:這種不提先前技術的問題、缺點的寫法,
對於KSR判決後的美國專利申請,
是否真能提高美國專利的核准率?
另外,上述寫法在台灣、大陸、美國與日本的專利實務上,會有哪些缺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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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天良專利工程師的工作原則:
只寫OA接到爽,或是重看不重用的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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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5.214.120
1F:→ forcomet:只是針對AAPA罷了~而且在KSR之前就已經有不少這種寫法 02/08 22:17
2F:→ forcomet:針對US案件比較多,而且沒有prior art, summary的專利也不 02/08 22:18
3F:→ forcomet:在少數 純粹就是避免以後一些不必要的麻煩而已 02/08 22:20
4F:推 lkw:如果是基準夠熟的審查官,會請申請人修 02/09 01:57
5F:→ sonardome:沒天良工作原則: 只寫OA接到爽???? 02/09 08:38
6F:→ forman:這是有原因的,因為批評先期技術太多,以後訴訟會有問題。 02/15 09:55
7F:→ forman:也就是您在建立claim construction無法抓到有些擴張解釋 02/15 09:56
8F:→ forman:每一element的範圍,這會影響後續侵權與專利有效性問題。 02/15 0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