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enner (圓....)
看板Patent
標題[問題] 請問專利權力範圍寫作上問題
時間Sat Jan 23 00:20:30 2010
各位大大 小的我又有問題了
我在申請的專利碰到嚴重問題
我想要把專利合成一個寫,就是主張最佳實施例,但是在權力範圍時候,故意也把其他
實施例包在裡面,這樣就可以達到保護的效果,可是事務所一直跟我兩手一攤,說不行
然後也不幫我想要怎辦,所以我不知道他主張的到底合不合理...
以下為舉例..不是真正的...但是情況很類似
有人發明蹺蹺板在玩樂上
但是沒人把蹺蹺板拿去搬貨物的高度,讓一個貨物上去一個貨物下去
所以主張蹺蹺板右邊放上去的貨物 左邊放下來的
所以事務所就說這是一個專利....如果別人左邊放下來..右邊放上去...就規避了
所以你要再申請一個就好了,但是如果貨物都不放,變成一個動力,也規避了
所以你還要再申請一個....
..............所以你還要再申請XX個專利才能保護住....為了一個原理申請N個
然後只要一個漏掉就毀了...可是悄悄板拿去搬貨物的原理不能申請專利
所以我就想說把蹺蹺板的情況拿來當主項
貨物怎放...放在附項...
專利事務所的人說我...這樣你在權力主張上,元件相對位置描述不確實,不能申請
就算是放在附項也不能....原理不能申請專利,舊有零件新的用途也不能
因為機械如果這樣弄,會很容易有答辯問題....所以不行...
目前的我不信任他的話了...所以想要來這邊請教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1.32.188
1F:→ ides13:很多事情是不確定的,但即使最後的結果是可以取得專利,它 01/23 01:32
2F:→ ides13:的成本也會很高,這樣子你也願意嗎? 01/23 01:34
3F:推 Arie:其實如果我是那位工程師的主管 我會告訴他...... 01/23 02:25
4F:→ Arie:PE只需盡告知的義務 如果客戶堅持 當然是依照客戶要求寫 01/23 02:27
5F:→ Arie:畢竟PE不是審查委員 審查委員不一定會照PE想的去寫OA 01/23 02:28
6F:→ Arie:但是在依客戶要求撰寫時 務必留下證據 證明我方已告知 01/23 02:29
7F:→ Arie:還有... 就算照客戶想法寫 也得留伏筆在說明書裡 01/23 02:30
8F:→ Arie:未來如果真的照著最不幸的方向前進 還得有東西可以戰鬥 01/23 02:31
9F:→ Arie:不能這麼簡單就對審查委員棄械投降!!! 01/23 02:31
10F:推 Arie:另外 針對Y大目前的例子 我一般應該是會寫兩組獨立項 01/23 02:35
11F:→ Arie:一組是用翹翹板搬運的方法 另一組是翹翹板搬運系統 01/23 02:36
12F:推 Arie:方法項上 就可以把貨物放法放在附屬項 01/23 02:38
13F:→ Arie:但是可能會遇到翹翹板本來就是這樣放人(?) 01/23 02:39
14F:→ Arie:那跟放物有什麼不同的 進步性核駁 01/23 02:40
15F:→ Arie:系統項會遇到的問題就是... 一樣是翹翹板 結構會有不同嗎!? 01/23 02:40
16F:→ Arie:所以針對以上核駁 一定要把為甚麼先前翹翹板不能直接套用到 01/23 02:42
17F:→ Arie:你現在這篇專利申請的技術特徵 寫進去 01/23 02:42
18F:→ Arie:或許本案可以用new use的方法來寫 不過目前我沒寫過此類案件 01/23 02:43
19F:→ Arie:就由其他前輩補充吧 XD 01/23 02:44
20F:→ sr0:這樣的事務所已經不錯了啦 他大可以先照妳寫得去辦 然後等出事 01/23 06:05
21F:→ sr0:出事了要嘛妳換事務所 要嘛就同一家來解決 那他又可以繼續賺 01/23 06:07
22F:→ yenner:新使用方法的方式放主項..然後機構情況放副項.... 01/23 19:45
23F:→ yenner:這樣子的話...會很難取得專利嗎?.... 01/23 19:45
24F:→ yenner:因為那領域從來沒人使用過...這點我很肯定... 01/23 19:46
25F:推 SGod:如果新的用途是依照原本結構而能夠輕易推知的 那不具進步性 01/23 23:41
26F:→ yaudeh:權「利」範圍吧 01/24 06:59
27F:→ orsonplus:事務所應該會有把為什麼不行的理由講出來 01/24 17:02
28F:→ orsonplus:是否可以把他的理由陳述出來呢..?兩手一攤也會有個理由 01/24 17:03
29F:→ orsonplus:是否為完全不行寫 還是寫出來範圍很小 或太大 01/24 17:06
30F:→ orsonplus:怎麼看 都沒看到這範圍大小的關鍵字 怪怪的 01/24 17:08
31F:→ orsonplus:另外權利範圍有認定不清問題 會參照說明書來縮限 01/24 17:20
32F:→ orsonplus:甚至圖式也會被拿來當作判斷的依據 屆時範圍會超小 01/24 17:21
33F:→ concen:左邊右邊一般都寫第一側第二側之類~話說回來也不是很懂 01/25 22:21
34F:→ concen:箇中癥結~還有一間事務所通常是有很多不同的工程師的 01/25 22:21
35F:→ concen:可以寫成一個獨立項又偏偏要說服寫成兩件案子的工程師我也 01/25 22:24
36F:→ concen:碰過~有的主管還會很欣賞~但明明得寫成兩個案子又壓成一件 01/25 22:25
37F:→ concen:的也是常聽到~ 01/25 22:25
38F:→ forman:0分 01/26 00:30
39F:→ forman:問題要請你委辦事務所幫你解決,鄉民無法免費幫你服務 01/26 00:38
40F:推 submachine:假如小委審這個案子的話,會先請教閣下該物技術特徵在哪 02/04 21:53
41F:→ submachine:把蹺蹺板拿來當主項,小委就直接拿個上下人蹺蹺板當前案 02/04 21:54
42F:→ submachine:至於附屬項請的貨物,一律以上下人的簡單置換組合視之 02/04 21:55
43F:→ submachine:除非你能舉證出該物與上下人的翹翹板技術特徵有何不同. 02/04 21:55
44F:→ submachine:有何異於習知上下貨方法的優異功效,不然我看22條4鐵死 02/04 2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