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enner (圓....)
看板Patent
標題[問題] 請問有關專利公開
時間Fri Feb 5 16:03:54 2010
專利公開後才能主張權利
那樣如果是專利在台灣送件後,然後公開前這段期間
有人跑去大陸申請一樣的專利,那樣他申請出來後可以把他的專利弄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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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1.19.228
1F:推 chuangF:你的主辭我搞不清楚 02/05 16:09
2F:→ chuangF:是把誰的專利弄掉 大陸的還是台灣的 02/05 16:10
3F:→ chuangF:不過無論怎麼樣 大陸的那個專利都保不住 02/05 16:10
4F:推 chuangF:台灣那個也不會被弄掉 02/05 16:22
5F:→ kaikai1112:大陸和台灣沒有互惠呦 沒有優先權可以主張 02/05 16:31
6F:→ kaikai1112:所比要怎麼弄掉?????????? 02/05 16:31
7F:→ yenner:抱歉...是有人(仿冒人)跑去申請大陸專利...他申請出來後 02/05 16:49
8F:→ yenner:台灣這位可以用新營性來主張他權力失效嗎? 02/05 16:49
9F:推 chuangF:就是因為沒有互惠 所以原申請者可以以新穎性對大陸官方 02/05 16:58
10F:→ chuangF:提出撤銷 但是發明人不能在大陸申請專利 02/05 16:59
11F:→ chuangF:等於是在大陸誰都可以用這個專利 02/05 16:59
12F:推 kaikai1112:前提是 原專利未公開 要怎麼主張喪失新穎性???? 02/05 17:32
13F:→ kaikai1112:就算要爭 也是主張申請人非發明人 不具申請權 02/05 17:42
14F:→ kaikai1112:但舉證之所在 敗訴之所在 ..... 02/05 17:43
15F:→ yenner:也就是申請到公開這段死角...很嚴重?..最好要提早公開? 02/05 18:35
16F:→ yenner:這樣基本上對方跑去大陸申請我就掛了? 02/05 18:40
17F:→ forman:新穎性 02/05 19:00
18F:→ SGod:申請到公開之間 要想辦法保密呀.. 02/05 19:31
19F:→ SGod:你可以選擇提早公開 或是乾脆同時在大陸申請 02/05 19:31
20F:→ ColdDark:請問ka前輩「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的原因, 謝謝 02/06 10:45
21F:→ bearwang:申請人非發明人很難舉證 證據不足之下當然就敗訴了 02/06 11:19
22F:→ bearwang:在還沒公開的情況 你要如何證明對方是抄你的? 02/06 11:19
23F:→ SGod:那句話是法學界很有名的諺語 去google一下就知道原因了 02/06 17:18
24F:推 hotwingking:延續coldDark的疑問 如原PO的情況 最好也在中國提專利 02/07 06:13
25F:→ hotwingking:申請案 不然就去美國提申請案 然後再據以主張在中國的 02/07 06:14
26F:→ hotwingking:新穎性 02/07 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