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leadu (千慮一得)
看板Patent
標題[問題] 關於提早公開..
時間Sun Feb 7 10:45:15 2010
假如啦.. 有另一個跟我一樣 看了某則新聞後 靈光一動
發明了跟我的很像東西... 然後他馬上就去申請發明專利
而我拖了半個多月才去申請專利...
可是呢 先說好 兩個人根本完全沒照過面 所以該兩發明可能相似 內容不完全一樣
我是申請的後者 他是申請前者
如果我去申請提早公開(也就是八個月就公開了)
但他的還在尚未公開的階段
他的不是還可以在修改? 要是他把他的改到變跟我的更像了
那到底? 是他贏 還是我贏?
我的發明該不會就這樣飛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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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5.60.216
1F:推 SGod:先申請原則 所以他贏 但修正有限制 不得超出原說明書及圖式 02/07 11:06
2F:→ SGod:說明書可以小修 但不能新增技術特徵 02/07 11:08
3F:→ SGod:claim可以加東西 但所有的技術特徵必須記載於申請時的說明書 02/07 11:09
4F:→ SGod:所以後申請人只需要在claim裡強調跟先者稍微不同的地方 02/07 11:11
5F:→ SGod:如果人家這麼巧發明出來的東西跟你完全一樣 只能怪你不早申請 02/07 11:11
6F:→ forman:兩者比較,你輸。若有第三者更早申請與公開,你與他都輸。 02/07 11:48
7F:→ ileadu:哭哭 那只好等了 後申請先公開 滿慘的..完全是補強先申請人 02/07 11:57
8F:→ ileadu:何謂新增技術特徵? 我怕我把我的專利修太大.. 02/07 12:27
9F:推 smartl:除非你有辦法主張優先權 02/07 16:41
10F:→ SGod:假設你和他都發明一台車子,有四個輪子 02/07 16:55
11F:→ SGod:但你在說明書中多揭露了後照鏡的特徵 而他沒有 02/07 16:56
12F:→ SGod:他即使看了你的說明書 也不能再把後照鏡這特徵修進他的發明 02/07 16:56
13F:→ SGod:而你只要把後照鏡這特徵放進請求項中 就可以閃過他的先申請 02/07 16:57
14F:推 yenner:可是這樣你要商品化就需要互相授權..你不能生產車子 02/08 10:55
15F:→ yenner:S2大說的方式 可以適用在還沒公開這段時間嗎?..還有對大陸 02/08 1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