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leadu (千虑一得)
看板Patent
标题[问题] 关於提早公开..
时间Sun Feb 7 10:45:15 2010
假如啦.. 有另一个跟我一样 看了某则新闻後 灵光一动
发明了跟我的很像东西... 然後他马上就去申请发明专利
而我拖了半个多月才去申请专利...
可是呢 先说好 两个人根本完全没照过面 所以该两发明可能相似 内容不完全一样
我是申请的後者 他是申请前者
如果我去申请提早公开(也就是八个月就公开了)
但他的还在尚未公开的阶段
他的不是还可以在修改? 要是他把他的改到变跟我的更像了
那到底? 是他赢 还是我赢?
我的发明该不会就这样飞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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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85.60.216
1F:推 SGod:先申请原则 所以他赢 但修正有限制 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及图式 02/07 11:06
2F:→ SGod:说明书可以小修 但不能新增技术特徵 02/07 11:08
3F:→ SGod:claim可以加东西 但所有的技术特徵必须记载於申请时的说明书 02/07 11:09
4F:→ SGod:所以後申请人只需要在claim里强调跟先者稍微不同的地方 02/07 11:11
5F:→ SGod:如果人家这麽巧发明出来的东西跟你完全一样 只能怪你不早申请 02/07 11:11
6F:→ forman:两者比较,你输。若有第三者更早申请与公开,你与他都输。 02/07 11:48
7F:→ ileadu:哭哭 那只好等了 後申请先公开 满惨的..完全是补强先申请人 02/07 11:57
8F:→ ileadu:何谓新增技术特徵? 我怕我把我的专利修太大.. 02/07 12:27
9F:推 smartl:除非你有办法主张优先权 02/07 16:41
10F:→ SGod:假设你和他都发明一台车子,有四个轮子 02/07 16:55
11F:→ SGod:但你在说明书中多揭露了後照镜的特徵 而他没有 02/07 16:56
12F:→ SGod:他即使看了你的说明书 也不能再把後照镜这特徵修进他的发明 02/07 16:56
13F:→ SGod:而你只要把後照镜这特徵放进请求项中 就可以闪过他的先申请 02/07 16:57
14F:推 yenner:可是这样你要商品化就需要互相授权..你不能生产车子 02/08 10:55
15F:→ yenner:S2大说的方式 可以适用在还没公开这段时间吗?..还有对大陆 02/08 1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