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kang (日文專利工程師)
看板Patent
標題[新聞] 國際專利申請 最愛大陸
時間Wed Feb 10 20:45:32 2010
2010-02-09 工商時報 【記者潘羿菁/台北報導】
經濟部智慧局昨(8)日表示,2008年中國大陸受理各國企業專利發明件數高達82
萬件,居全球之冠,遠高於美國、歐洲與日本等,顯見中國大陸已經成為企業專利大戰最
為激烈地方。
面臨與日俱增的競爭壓力,海外新興市場的開拓不易,我國專利佈局以美、日、歐
等主流市場為主,近年中國大陸的發展亦值得樂觀期待,世界五大專利局,包括美、日、
歐、韓與大陸,其受理的申請案件為全球總申請件數的80%。
王美花說,2008年我國人向世界五大專利局申請案總計約4.5萬件,其中以向中國
大陸申請案件最多,為22,469件,美國是18,001件居次。
值得一提的是,我國在歐洲申請量,核准比例近年亦成長迅速,在歐洲專利維持量
少質精的精神,致力於加強專利品質的原則下,我國的表現相當難能可貴。
若以2008年整年度五大專利局自各國企業受理申請案件數中,以中國大陸82萬件為
最多,美國48萬件居次,智慧局觀察,2008年與2007年比較成長率,以中國大陸成長
19.33%為最高,歐洲則成長3.62%居次,美國則僅有微幅0.07%成長,南韓與日本則是
呈現負成長。
智慧局認為,自1999年以來專利申請趨勢,中國大陸呈現出成長迅速、銳不可擋的
態勢,近年已陸續超過日本和美國,成為全球專利申請件數最多的地區,顯見大陸已成為
專利大戰最為激烈的地方。
至於我國2009年受理專利申請件數共78,425件,其中發明為46,654件、新型25,032
件、新式樣為6,739件,以申請發明專利為多數。
BTW,
看來大陸這塊市場還蠻有錢景的...
敝所就有大陸分所,我也處理過數件日本申請大陸的案子
也看過N份大陸人翻譯的說明書
心得就是:
中國大陸的說明書,其特徵在於:
1.非常白話(例如說不用"之","係","亦"而是用的,是,也代之);
2.有固定翻法(像我們台灣會用藉由,經由,以之類的,大陸一律用"通過"XD,
我們用揭示,大陸一定用公開);以及
3.不喜歡用標點符號,句子常常又臭又長一大段。
當然很多專門or專利用語跟台灣不同,而且說明書順序也跟台灣不同XDD
ex,申請專利範圍→權利要求書
在附屬項不寫"其中"→其特徵在於....
而且聽說國外的申請案在大陸不好過關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104.204
※ 編輯: Xkang 來自: 124.8.104.204 (02/10 20:53)
1F:推 kaikai1112:"其中"→其特徵在於 <----- 台灣也有 02/10 21:05
2F:推 SGod:台灣只能寫在獨立項.. 附屬項是不允許這樣寫的 02/10 21:38
3F:→ Xkang:S大說的沒錯哦,我還沒看過附屬項寫"其特徵在於"的XD 02/10 21:57
4F:推 piglauhk:囧 二段式寫法的附屬項不都這樣寫嗎 02/10 22:41
5F:推 kaikai1112: I319983 I320001 I320034 請參考這幾件新核准案件 02/11 07:33
6F:→ kaikai1112:附屬項 還是可以這樣寫的 不過這是委員的喜好問題 02/11 07:35
7F:→ kaikai1112:反正不過是形式問題 委員看不順眼 配合他就是了 02/11 07:36
8F:推 kaikai1112:I320075 I320098 I320300 <-----這幾件更是全都用 02/11 07:51
9F:→ Xkang:哦~看來我是少見多怪了XDD 02/11 11:18
10F:→ SGod:審查基準第2-1-21頁第7行 二段式寫法不適用於附屬項 02/11 12:11
11F:→ SGod:施行細則第19條也只提到獨立項 02/11 12:11
12F:→ SGod:所以問題在於審查官是否認定這種寫法就是二段式寫法 02/11 12:12
13F:→ SGod:不過法律中也未明訂說不行 應該不構成舉發的理由..吧 02/11 12:13
14F:→ SGod:大陸跟歐洲是允許甚至建議附屬項使用二段式 02/11 12:14
15F:→ SGod:另外..附屬項寫「其特徵在於」 那它依附的請求項就沒特徵了? 02/11 12:18
16F:→ sr0:如果附屬項開始可以寫"其特徵在於"或"其特徵為"那就太好了 02/12 01:13
17F:→ sr0:因為日本案子附屬項常會提到"特徵"這兩個字 很不想翻成"其中" 02/12 01:14
18F:→ sr0:其實我覺得用台灣這方這些"之 係 亦"搞得既不白話 又不文言 02/12 01:16
19F:→ sr0:讀起來會有一種奇怪的調調 坦白講我覺得用白話寫法比較妥當 02/12 01:18
20F:→ sr0:因為這些說明書是要公開給社會大眾的 按理說要所有人都讀得順 02/12 01:19
21F:→ sr0:而不是迎合既定族群 用既定字眼造成一種奇怪風格 02/12 01:20
22F:→ Xkang:S大講的沒錯啦~只是在一個又臭又長的句子中全部都是"的",看 02/12 09:32
23F:→ Xkang:了會很傻眼就是了XD 還有一個經典:我們的習知=他們的"以往"~ 02/12 09:32
24F:→ JSL3719:k大提的幾件文字上看來都是大陸人撰寫或翻譯的 02/12 09:33
25F:→ Xkang:我翻譯時倒是很喜歡用"係/之/亦/於"之類的XDDD,例如"與A連接 02/12 09:35
26F:→ JSL3719:台灣人習慣「該」來「該」去,大陸人習慣「所述」來「所述 02/12 09:35
27F:→ JSL3719:」去 02/12 09:35
28F:→ Xkang:/涉及A"(大陸) 我都喜歡翻成"連接於A/有關於A"XDDD 02/12 09:36
29F:→ Xkang:台灣翻譯成"該"應該是對應日文的"kono"/"toukai",所述是對應 02/12 09:37
30F:→ Xkang:日文的"上記"~ 02/12 09:38
31F:→ Xkang:大過大陸也會混用就是了~一切看大陸譯者的爽度~~~ 02/12 09:38
32F:→ Xkang:有時候玩文字遊戲其實蠻好玩的,中文本身也蠻有意思的 02/12 09:53
33F:→ Xkang:不過台灣大陸之間好像沒有互相承認優先權!? 02/12 10:08
34F:→ SGod:優先權問題還在想辦法解決中吧.. 02/12 19:18
35F:→ SGod:我們當然說是國外優先權 但對岸可不會接受 02/12 19:19
36F:→ SGod:聽說可能會提出特殊的優先權承認方法 02/12 19:19
37F:→ Xkang:是一國兩制嗎 還是最惠國待遇XD 02/16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