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ilst ( )
看板Patent
標題[問題] 新式樣侵權問題
時間Thu Jun 3 09:31:46 2010
新式樣侵權鑑定一問:
系爭專利為A號誌燈板(新式樣)
系爭產品為A'號誌燈板與A"號誌燈板組成
A與A'十分設計圖案近似,外觀也近似, A與A"差異在於 A"內具有計時顯示器
我根據新式樣侵權鑑定流程判斷,由於物品是相近,
但下一步驟在視覺性設計整體是否相近似時,
系爭專利外觀為一個號誌燈板
而產品為兩個,這樣是不是可判斷為整體設計不相近
還是要以系爭專利的整體與系爭產品對應的部位進行比對判斷呢?
我目前是認為後者。
請各位前輩指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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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51.193.156
1F:→ forman:資訊不足難以判斷,有實例比較好討論。不然盲人摸象喔 06/03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