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ixtron (愛思強)
看板Patent
標題Re: 參酌它國審查意見不妥嗎?
時間Thu Aug 12 19:02:22 2010
本無不妥 可以用為何不用
但是說明書要看一下 理由要看一下
話說中文說明書和英文說明書不同 可能引證就不一樣
有可能英文修成中文 美國就過了 那台灣還在!@#$
有的時候 歐洲或美國審查官 會針對特定的字詞或定義
引用基準中的判例 告訴您 他的看法如何
那這照抄 應該有點扯吧
之前有先進的理由是 那就全回一樣的
嗯 有時說明書不太一樣 基準也不太一樣
像日本人常要分割 不知道在分啥東東
好險TIPO的人日文不太好
最近有一種感覺 很多人是不看法條的 看感覺的
最近問一個審查官 感覺很沮喪
我的審查意見很好 有法條 有引證 而且躲不掉
仔細看一看 法條沒涵攝 引證沒對比 而且假設躲不掉
就是要砍了 不就判決不附理由 不知好在哪裡
嗯 不過我發覺感覺良好很重要 比較快樂
去做OA了 各位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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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82.54.164
1F:推 akirajacky:唉 那些偉大的examiner 永遠不知道PE拿到一份亂七八糟 08/12 20:02
2F:→ akirajacky:的OA時 面對(稟告)客戶後還被客戶噴滿臉豆花的無力感 08/12 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