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kinonanami (h豪)
看板Patent
標題[問題] 關於Claim內獨立項的問題
時間Tue Nov 1 22:29:17 2011
各位板友晚安
我想請問關於獨立項的問題
假設今天有人設計了一個裝置,並以這裝置為主設計了一個新的系統
那麼我在寫Claim的獨立項的時候,是否只要將這個裝置包含在這系統之下
就可以同時達到為這個裝置申請保護的效用?
還是說我必須在前述的獨立項之後,另外寫出一個新的獨立項2來重新表達這個裝置?
先謝謝看過的各位板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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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3.0.113
1F:推 J0HAN:建議另外寫 11/01 22:49
2F:推 piglauhk:CLM.1 一系統包含一裝置。 CL.2 進一步包含另一裝置 11/01 22:57
3F:→ piglauhk:前題是裝置得以獨立作動 11/01 22:58
4F:推 dakkk:寫兩個 不過要寫的很像 不然會有單一性問題 11/01 23:02
5F:推 musicfreshma:兩種獨立項可以對上下游廠商個別主張權利 有利無害 11/01 23:19
6F:→ forman:發明單一性 11/02 00:17
7F:推 dakkk:我是覺得CLM1寫裝置 CLM2寫系統包括CLM1的裝置 11/02 00:20
8F:推 trafficboy:推樓上 11/02 09:01
9F:推 DragonDeath:只寫系統的危險性在於被撤銷的可能性 11/02 20:34
10F:推 piglauhk:D大 為什麼會被撤銷? (-3-)a 11/02 20:56
11F:推 lkw:d大說的應該是核駁,不是撤銷 11/03 00:28
12F:→ forcomet:不過 系統被核駁的可能性 不知道所指為何 11/03 00:58
13F:→ jacky11:系統與裝置屬於不同標的 會有單一性的問題 11/15 14:54
14F:→ jacky11:不過如果申請案的名稱是類似 一種OOXX的裝置及其系統 11/15 14:55
15F:→ jacky11:然後獨立項寫法再像d大寫的那樣 應該是不會有問題的 11/15 1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