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edlin (過了上BBS的年紀)
看板Patent
標題Re: [問題] 實施例納入的取捨
時間Fri Jan 6 13:01:01 2012
※ 引述《tedlin (過了上BBS的年紀)》之銘言:
: 大家好, 有一些疑問想要來板上請教諸位前輩們.
: 我想要申請一個專利
: 可是目前有一個與傳統施作方式較近似的實施例A與其方法
: 該實施例A有可能可以形成"成效不彰"的專利目的
: (因為與傳統施作方式較為相近,相對也比較有可能有還沒有查到的前例)
: 然而其他全部的實施例都有運用上B裝置來改善A可能會造成效果較差的問題...
: 主管希望我能把實施例A也納入專利內
: 是以我根據A的技術特徵寫了一個結構claim與方法claim
: 具體實施內容卻不提實施例A.
: 這樣是不是可以技術上迴避有不可實施的風險,
: 但是如果有人作成A也會落入專利範圍而侵權嘛?
: 還是我應該要在內文提及實施例A, 並且有另一獨立項寫A特徵+B裝置
: 以避免萬一A有前例存在還有A+B可以保護?
: 謝謝...m(_ _)m
所以參酌某位前輩寄給小弟的意見
我想做法上可能會以A的技術特徵為要件寫專利範圍
內文不提及A(因為其他全部都有A的要件)
另外以一獨立項寫A+B
(但是基於我專利檢索很痛苦了幾個月都沒有看到A的前例,
我猜審核委員也不會太容易找到)
所以真的要有前例影響a範圍也只好讓最後的A+B獨立項當作保險了
(如果三個獨立項有兩個最後被舉發無效....最後一個應該還是有保護效力吧?)
我第一次委託事務所比較擔心, 所以想說考慮完整一點再找人
不然看很多專利好像都很好繞,
不知道是委託人的發明不太有威力, 還是溝通不清楚,
還是事務所案量大所以力求過關而已...@@(我想應該都可能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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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66.73
1F:→ VanDeLord:好不好迴避會與發明技術特徵與前案差異之可專利性有關 01/06 14:06
2F:→ VanDeLord:掌握越精準越不容易迴避,我曾比對過海公某件3C物件專利 01/06 14:07
3F:→ VanDeLord:寫的很漂亮,技術特徵掌握非常精準 01/06 14:08
4F:→ windsky:個人覺得你想要保護獨立項A而內文不提及A是頗奇怪的做法。 01/06 14:09
5F:→ windsky:在所有實施例都是A+B而沒有一個單獨實施例是A,那要如何來 01/06 14:10
6F:→ windsky:克服說明書不支持獨立項A的核駁? 01/06 14:11
7F:→ tedlin:使用A的特徵寫獨立項(等於B為非必要條件)會造成無法支持?? 01/06 14:34
8F:→ windsky:內文不提及A & 其他全部的實施例都有運用上B裝置來改善A 01/06 14:45
9F:→ windsky:這樣等於每個實施例都在說A+B,每個實施例中技術特徵B都存 01/06 14:47
10F:→ windsky:在,這樣您要用說明書的哪段來支持A可以單獨實施?^^a 01/06 14:47
11F:→ tedlin:哦~~原來如此,所以各實施例只要有共通的其他特徵如B... 01/06 17:12
12F:→ tedlin:就會有說明書無法支持的問題囉? (感覺好像怪怪的)真的嗎?? 01/06 17:13
13F:推 piglauhk:重點在於A要寫在說明書中阿阿阿 (/‵口′)/~ ╧╧ 01/06 17:22
14F:推 concen:實施例所有都A+B,獨立項為A,能不能據以實施只有A是依據 01/07 23:57
15F:→ concen:申請當時來做claim解讀。大多數案子都是這種情況因為譬如 01/07 23:58
16F:→ concen:B是無歧異的認定非必要技術特徵,所以解讀上不會有被限縮 01/07 23:59
17F:→ concen:或是只解讀為A卻無法據以實施的問題發生。但也有一些判例 01/08 00:00
18F:→ concen:說明書都寫A+B,claim寫A,導致解讀時被限縮為A+B,或是沒 01/08 00:00
19F:→ concen:陷縮卻說明書無法據以實施而無效的情況。 01/08 00:01
20F:→ concen:總之要考慮到1)解讀被限縮或是2)沒限縮卻無法enable的狀況 01/08 00:03
21F:→ concen:我的話單獨A會在說明書寫一個實施例吧 claims有單獨A的 和 01/08 00:04
22F:→ concen:A+B的 其他就看你要怎麼安排claims的細節了 01/08 00:04
23F:→ forcomet:實施例寫A+B並不一定會讓claim中單獨的A有無法據以實施 01/08 09:50
24F:→ forcomet:的問題 端看你的實施例跟claim怎麼寫 01/08 09:51
25F:→ windsky:是的,並不一定會有問題,端視PE寫法與Examiner解讀角度 01/08 13:02
26F:→ windsky:但並不能保證Examiner以與PE相同的角度去解讀申請案,在單 01/08 13:06
27F:→ windsky:獨實施例是A不會造成不良影響下,何苦不寫而造成後續可能 01/08 13:07
28F:→ windsky:會收到的不支持或是要求限縮的核駁呢~ 01/08 13:09
29F:→ forcomet:我還沒遇到過審查委員會有這樣的核駁 而且審查委員在112 01/08 14:35
30F:→ forcomet:的標準是相對的低 而且enablement能不能做到而已 怎麼 01/08 14:36
31F:→ forcomet:做 審查委員不管 另外claim跟實施例是兩見事情 01/08 14:37
32F:→ forcomet:另外寫了可能有機會被限選 01/08 14:41
33F:推 priorart:CAFC近年對written description議題多所強調闡述 例如在 01/08 15:07
34F:→ priorart:Revolution Eyewear v. Aspex Eyewear (Fed.Cir.2009)案 01/08 15:08
35F:→ priorart:即闡明"when the specification sets out two different 01/08 15:08
36F:→ priorart:problems present in the prior art, it is unnecessary 01/08 15:09
37F:→ priorart:for each and every claim in the patent to address 01/08 15:10
38F:→ priorart:both problems." 或與本文爭點有異 仍列出供樓上各位參考 01/08 15:12
39F:→ priorart:另written description與enablement係屬二事而適用不同 01/08 15:13
40F:→ priorart:情狀 應予區辨 01/08 15:14
41F:推 forcomet:多學到一個判決了 這是關於reissue的claim support 01/08 15:41
42F:→ concen:總之要小心呀 還是有人說明書都寫A+B 後來想寫A,一開始地 01/08 18:11
43F:→ concen:院限縮,後來上訴變成沒限縮,但無法enable,這幾年這問題 01/08 18:11
44F:→ concen:是焦點且有的判得很嚴。若單獨只想拿但沒想用,USPTO的確沒 01/08 18:13
45F:→ concen:那麼嚴。 01/08 18:14
47F:→ concen:原po的情況要不要加入要是要根據情況判定,但基本上考慮到 01/08 18:39
48F:→ concen:一些可能性再決定,總是有幫助的。 01/08 18:41
49F:→ forman:實施例a+b,claim a or claim b or claim a+b alternative 01/08 22:32
50F:→ forcomet:concern的判決或許可以給本板4039篇文的人參考看看 01/09 00:20
51F:→ tedlin:十分感激諸前輩的指點, 明天就要跟事務所brief了,緊張中... 01/10 1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