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gs (= =")
看板Patent
標題[問題] 卡片遊戲創作
時間Fri Apr 6 08:16:50 2012
冒昧問個問題
若我有認識的人創作出一款進行卡片遊戲的"方法" (或是可稱之為規則)
該遊戲方法可用既有的"魔法風雲會"或"遊戲王"等等幾乎所有的卡片去進行
(或者可以說: 只要卡片上有標示攻擊力都可以拿來進行他所創作的遊戲"方法")
但該遊戲方法與所有現存的卡片遊戲方法差異甚大
姑且不論對方若是去申請專利是否能通過
("遊戲方法"要過的困難我已經閱讀了相關資料,算是有初步的了解)
我要問的問題是:
若是他平日有將此"遊戲方法"(或規則)寫在word檔,並存在Hotmail等網路信箱的習慣
那麼若是我做出一款實體遊戲,(含卡片、盒子、token等等)
該實體遊戲的進行方法與他寫在word檔裡面的遊戲方法幾乎如出一轍
若我去申請專利並且通過 (先當作能通過)
請問我是否有違法?
我的看法是,
雖然"遊戲方法"是他先想出來的
但我有兩項優勢
1. 我先將此遊戲真正實體版本創作出來 (含卡片的請人繪製與設計)
2. 我先取得專利
試問我的看法對否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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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9.14.232.10
1F:推 chen7572:遊戲方法不是非屬自然法則嗎? 04/06 09:24
2F:推 ncl520mm:沒記錯的話原專利申請權人可以舉發非專利申請權人,且可以 04/06 09:24
3F:→ ncl520mm:且可以直接提出專利申請,申請日還可直接追朔原申請日 04/06 09:26
4F:→ ncl520mm:若舉發成立,原申請權人就可以直接對該商品提出警告 04/06 09:27
5F:→ ncl520mm:並要求賠償,也就是說,你可能會落得兩頭空, 04/06 09:28
6F:→ ncl520mm:建議不要冒險或直接邀他入夥比較好 04/06 09:28
7F:→ ncl520mm:……以上小弟淺見有請樓下專業XDDD 04/06 09:28
8F:推 BombAsh:同1F 無法取得專利 04/06 19:17
9F:推 J0HAN:1.無法取得專利 2.看不起這種心態 抱歉 我說話就是這麼直 04/06 20:14
10F:→ ColdDark:遊戲方法非屬自然法則,但實現遊戲方法的裝置是可專利標的 04/07 01:28
11F:推 car:桌遊可申請新式樣或年底的設計專利 組阿 04/07 2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