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gs (= =")
看板Patent
标题[问题] 卡片游戏创作
时间Fri Apr 6 08:16:50 2012
冒昧问个问题
若我有认识的人创作出一款进行卡片游戏的"方法" (或是可称之为规则)
该游戏方法可用既有的"魔法风云会"或"游戏王"等等几乎所有的卡片去进行
(或者可以说: 只要卡片上有标示攻击力都可以拿来进行他所创作的游戏"方法")
但该游戏方法与所有现存的卡片游戏方法差异甚大
姑且不论对方若是去申请专利是否能通过
("游戏方法"要过的困难我已经阅读了相关资料,算是有初步的了解)
我要问的问题是:
若是他平日有将此"游戏方法"(或规则)写在word档,并存在Hotmail等网路信箱的习惯
那麽若是我做出一款实体游戏,(含卡片、盒子、token等等)
该实体游戏的进行方法与他写在word档里面的游戏方法几乎如出一辙
若我去申请专利并且通过 (先当作能通过)
请问我是否有违法?
我的看法是,
虽然"游戏方法"是他先想出来的
但我有两项优势
1. 我先将此游戏真正实体版本创作出来 (含卡片的请人绘制与设计)
2. 我先取得专利
试问我的看法对否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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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9.14.232.10
1F:推 chen7572:游戏方法不是非属自然法则吗? 04/06 09:24
2F:推 ncl520mm:没记错的话原专利申请权人可以举发非专利申请权人,且可以 04/06 09:24
3F:→ ncl520mm:且可以直接提出专利申请,申请日还可直接追朔原申请日 04/06 09:26
4F:→ ncl520mm:若举发成立,原申请权人就可以直接对该商品提出警告 04/06 09:27
5F:→ ncl520mm:并要求赔偿,也就是说,你可能会落得两头空, 04/06 09:28
6F:→ ncl520mm:建议不要冒险或直接邀他入夥比较好 04/06 09:28
7F:→ ncl520mm:……以上小弟浅见有请楼下专业XDDD 04/06 09:28
8F:推 BombAsh:同1F 无法取得专利 04/06 19:17
9F:推 J0HAN:1.无法取得专利 2.看不起这种心态 抱歉 我说话就是这麽直 04/06 20:14
10F:→ ColdDark:游戏方法非属自然法则,但实现游戏方法的装置是可专利标的 04/07 01:28
11F:推 car:桌游可申请新式样或年底的设计专利 组阿 04/07 2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