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ijj (my two cents)
看板Patent
標題Re: [問題] 台灣專利申請問題
時間Sat Jul 19 00:07:55 2014
(有板友說表明在哪間事務所,以後會不給案子。放心,我現在也沒處理過
台灣的案子。因為美國的案子實在已經多到滿天飛了。)
※ 引述《VanDeLord (HelloWorld)》之銘言:
: 討論一個國家的專利訴訟勝率,台灣雖然以智財法院為主,但也不代表就能忽略其他
: 法院的判決結果。就台灣專利權人勝訴率的部分,我個人認為數據資料應該包括智財
: 法院與普通法院會比較恰當。
: 美國雖然有90多個聯邦地院處理專利訴訟,但案件有趨勢集中往某些勝率相對較高的
: 法院跑,但這某些勝率較高地院的勝率不等於overall"美國專利權人"的勝率。
對啊。你這不也說了,所以你引用SSRN那篇Stanford Law School的資料是
又如何呢?就只是為了秀"Stanford"這校名嗎? 那篇文章的分析是正確於它
文章本身的分析前題,文章本身是對的,但你個人的解釋是錯的。這篇文章
的統計是完全牴觸你引用認為要考慮和解的ipwatchdog網頁。MrCAKE等版友
也都指明了。
※ 引述《VanDeLord (HelloWorld)》之銘言:
: 我的數據資料一開始主要是根據2014.06.27在交通部集思會議中心,
: 由交大科法、台經院、台灣科技法學會主辦,以及由司法院、交大科技與社會中心、
: 工研院技轉中心及交通部會計處協辦的"我國專利法制與審判實證研討會"所提供的
: 大會手冊。
: (很遺憾沒下載電子檔,身邊僅有紙本)
: 根據大會手冊,與專利訴訟勝率(原告獲一部勝訴判決以上)相關的資料,與智院有關統計
: 資料在P.96,第一審判決資料在P.98,
: 直接指出智院判決專利權人勝率資料在P132頁,在p132的相關資料中指出有關專利侵權
: 涉及損害賠償一審判決的樣本數526件
: (排除與專利侵權損害賠償無關之專利案件、同一無效專利重覆起訴之案件47件),
: 專利權人敗訴357件,專利權人勝訴80件。
: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學檢索系統網站,時間:2008.07.01~2014.04.30。
※ 引述《VanDeLord (HelloWorld)》之銘言:
: 1. 第一審原告獲得一部以上勝訴判決(2008.07~2013.12,總案件數:2609)
: 第一審(包括智院與其他一審法院): 281/1387 =20.3% (大會手冊p.98)
※ 引述《VanDeLord (HelloWorld)》之銘言:
: 281/1387(應該是包括智院與普通法院為管轄法院)
: 單就智院一部勝訴判決來看專利權人(原告)勝率是偏低
: 128/1138=11.2% (大會手冊 P.96)
128? 是嗎?
大會手冊幾頁又幾頁,這樣不累嗎? 拿著一本冊子,自己詮釋。 你真的
有看懂裡面的內容?就如同你有看懂那些你引用的英文網頁嗎? 如果有而且
你若真的很懂,你根本無需迴避版友們的問題,使得表達都不清不楚。我
相信你很清楚你到底看懂了多少。不然請你給書本或大會聯絡方式,使得
讓板友可以求證你所解釋許許多多都令人很懷疑的部分。
關於勝率,感謝熱心的台大學弟妹所提供資料(資料來源:智財法院統計室的
王專員分機229)。目前民事一審專利侵權案勝訴約29件(受理約549件),你根
本連這個值都給錯,根本沒有給出接近29件的勝訴值,怎是128 ? 你這台灣的
部份一整個都有問題。你說有的案子不在智財法院在其它法院審,好,勝有幾
件? 有兩百多件嗎? 你的智財法院的勝訴值根本就是錯的。你給的這些數字可
能連不是侵權案都涵蓋進去了,說真的,你還蠻誇張的。求證居然是留給大家。
: 美國專利權人(patent holder)訴訟勝率的部分,大會手冊中引用pwc2013的報告
: (樣本數1856件case,6b圖),但是對美國地院專利權人勝率是引5a的資料。
: 也就是Patent holder overall success rates:
: NPE 24%, PE34% (大會手冊P.50)。
: 由於先前手冊不在身邊,所以我自己又google了一些資料,其中Stanford Law School
: (SSRN-id1597919 WHERE TO FILE YOUR PATENT CASE)的統計資料僅統計至2010年,
: 雖僅33個地院,但樣本數高達兩萬多件,這比樣本數僅1856件的PWC資料,就2000~2010?
: 資料來看,似乎更能真實反應2011年以前整體美國專利權人勝訴率。
: 2011後 TXED和DED高勝率地院案件數量爆增,推測這應會使整體勝率較2011年以前提高。
: (見相關資料3.)
: 雖然PWC的統計資料也是由1995~2013。但是並未獨立統計有關AIA後(2011後)的勝率,
: 因此略而不提,暫時保留。
不是1995到2012嗎? 不過算了,我不挑你這種毛病。
: 以practicing entity來說,面對美專訴訟,就Forum shopping的角度,應該不能只看
: 勝率而忽略敗率,難保今天你告人,哪天不會變成被告。
所以呢? 這重點是什麼?
: 其他有關部分:
: 不考慮和解, trial勝率是否可代表us patent holder overall success rate?
不行。所以這兩個值都有人用。我知道你想用三成的值,不是有板友說了嗎?並沒
有人認為這個值是錯的,這系列的每位主辯者就我所看到的是你個人關於這三成值
的解釋是錯的。
: 根據資料2.(SSRN-id1597919)指出2000-2010年間兩萬一千六百多件美國專利訴訟走入
: trial案件僅佔所有專利訴訟案件的比例約為2.8%,其中僅五間District Court有超過
: 5%的案件走入trial(table 4.),這樣的比例下,就2011年以前整體patent litigation
: 案件數來看,PWC trial 若再加入summary judgment後,
: 地院對專利權人的判決結果應該會更完整。
一樣,如前述,還是抵觸你自己的ipwatchdog網頁。
我不喜歡讓版面很凌亂,所以刪刪減減,該講的都講了。也不想幫你check哪個網頁
有支持或沒支持你的論述。因為你有夠多網頁都是不支持你的說法了。
當我看到學弟妹所提供的值,真的證實你對這些勝率的了解還蠻亂七八糟的。
: : → ipme:你舉了很多例子,但是感覺是大家在幫忙你看懂英文. 07/15 10:05
: : → ipme:否則你不會舉出偏題或不支持或抵觸自己立論的這些網頁 07/15 10:06
我真的十分同意上面這兩句。 而且可能不只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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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brson:推 07/19 00:14
2F:推 eth232:推專業 07/19 00:19
3F:推 dakkk:貴所不是很多台申請美的交換案嗎? 07/19 01:12
4F:推 kaikai1112:就是要這種戰文阿............(拉板凳ing) 07/19 07:43
5F:→ orsonplus:樓上,我以為你會變身為南宮恨,放出一氣化九百 07/19 08:01
7F:推 ipme:推 07/19 08:19
8F:推 mkedware:一般人就算了_版主也推戰文_無怪專利板討論風氣不盛 07/20 01:25
9F:推 cloud7515:一氣化九百不是黑白郎君嗎!? 07/20 01:43
10F:推 kaikai1112:如果戰文會讓討論風氣不盛 那八卦版....... 07/20 08:29
11F:推 kaikai1112:應該是全 PTT 最沒人氣的板.....呵呵..... 07/20 08:29
12F:推 kaikai1112:如果 m大 這麼在意版上的討論風氣 發個好文來引領時尚 07/20 08:32
13F:推 mark643kimo:好的戰文可以讓人學習,畢竟越辯越明 07/20 09:38
14F:→ mark643kimo:但如果只是無意義的口水戰(如八卦版有些文章 07/20 09:39
15F:→ mark643kimo:那就真的沒意義了 07/20 09:39
16F:推 brson:沒貢獻的兩個人 去對其他po文有貢獻啦 推板大啦 07/20 09:56
17F:推 hh47:我真的也蠻瞧不起零貢獻卻又想強出頭的。不想看可以按方向鍵 07/20 10:18
18F:→ hh47:左鍵。低劣又被刪文的語句也真的莫屬mkedware了。 07/20 10:18
19F:→ hh47:專利板板風你看不慣你可以離開,我相信mkedware的能力 07/20 10:27
20F:→ hh47:一堆人可以取代你。 07/20 10:28
21F:推 MrCAKE:我也認為版主這樣的態度是有待商榷的 07/20 16:24
22F:推 mkedware:我不是第一個人說,專業也出不了頭,但我也不會指名的酸 07/20 21:55
23F:→ mkedware:人,各位若認為好,我都沒意見,只是說真的可能是我學淺 07/20 21:56
24F:→ mkedware:只看的出這文百分之70都在酸。 07/20 21:57
25F:推 magamanzero:還好啦 個人覺得這篇還可以 反正版大OK就好 07/20 22:05
26F:推 magamanzero:酸的程度有沒有超過 就交給版大去判斷 07/20 22:07
27F:推 brson:樓上暴粗口板主都沒進你水桶了 07/20 22:08
28F:→ brson:我指mkedware 07/20 22:09
29F:推 mkedware:取代我什麼? 教學相長//越辯越明 語氣差別而已。 07/20 22:10
30F:→ brson:是不是酸文戰文我覺得還好 但暴粗口我就會覺得沒水準 07/20 22:14
31F:→ brson:雖然板主是戲劇化的口吻 07/20 22:15
32F:推 mkedware:B大 我被劣了 那文的意思是 要酸再來都OK啊 但是有好處嗎 07/20 22:16
33F:→ mkedware:質疑完英文能力 質疑中文能力 接下來是要質疑智商嗎? 07/20 22:17
34F:→ brson:對啊 板主對你很寬容 你粗口 人家並沒有禁你水桶 07/20 22:18
35F:→ brson:我覺得就事論事吧 就像我覺得粗口就是沒水準 沒針對性 07/20 22:20
36F:→ brson:你說你在前十大 我或許相信你 但我相信你一定不是上位決策者 07/20 22:21
37F:→ brson:因若是上位決策者我不相信談吐會像你這樣 07/20 22:21
38F:推 mkedware:OK啊,我完全沒想反駁什麼,粗口認定也是板龜4,板主認定 07/20 22:22
39F:→ mkedware:我都沒意見,不過老實說我若是您好朋友 我們閒聊 我也會 07/20 22:22
40F:→ brson:你何不對這議題發表高見 而不是扯一堆有的沒的 07/20 22:23
41F:→ mkedware:那樣說話,你可以認為我沒水準,OK我也不會去質疑你什麼 07/20 22:23
42F:→ mkedware:噢,是不是決策者很重要嗎? 君不見此串酸人程度 07/20 22:25
43F:→ mkedware:但我覺得他們其中一定有某些人是決策者呢... 07/20 22:26
44F:推 mkedware:另外就是 我老闆真的罵起人來 粗口咧..我可能連狗都不如 07/20 22:29
45F:→ brson:你不覺得推文模糊焦點要強出頭是你嗎? 你為何不發表一篇呢? 07/20 22:30
46F:→ brson:像我沒料我就閉嘴 不要去妨礙別人發言 不是嗎? 07/20 22:31
47F:推 mkedware:我出蛇頭了?要大家緩和一點也算出頭?我沒料就要學你閉嘴? 07/20 22:38
48F:→ mkedware:你可戰我含覽啪吃飯OK,你有看到全文其它問題與內容嗎? 07/20 22:39
49F:→ brson:第二次粗口 07/20 22:40
50F:→ mkedware:完啦我不小心REPEAT了我要被水桶了..我何德何能妨礙 07/20 22:42
51F:→ mkedware:我也說到能討論到這份上他們都很專業,我錯了嗎? 07/20 22:43
52F:→ mkedware:板主想看戰文,我不想看酸文,我錯了嗎? 07/20 22:44
53F:→ ipme:不想看,你為何不按方向鍵左鍵? 你嘴真髒. 07/20 23:05
54F:推 mkedware:到此我都還是一路推文,我不是眼不見為淨之人。您自重。 07/20 23:13
55F:→ mkedware:我學歷低易粗口也是我本性如此,至少我不說人髒。 07/20 23:14
56F:→ brson:不會有人想要你這種推文吧 你現在是連粗口你都要合理化嗎 07/20 23:32
57F:→ brson:不然你要人家說你嘴巴乾淨嗎 07/20 23:33
58F:→ orsonplus:專利從申請、取得到維護,每個環節都是逐字逐句的在攻防 07/20 23:42
59F:→ orsonplus:筆戰本來就是討論的一種,你舉發我答辯,輸了再訴願 07/20 23:45
60F:→ orsonplus:我不認為激烈的討論有何不可,自己的言論自己負責 07/20 23:46
61F:→ orsonplus:板規對於人身攻擊有告訴乃論的規範 當事人不告不理 07/20 23:50
62F:推 mkedware:B/I大我已寄信道歉我的發言失禮,要追打我也沒意見。 07/20 23:53
63F:→ mkedware:板大說得很對,但那是工作上,板上發言要是都像寫訴狀 07/20 23:53
64F:→ mkedware:也不至於出現"我不想污辱你程度"這樣的話 07/20 23:53
65F:→ mkedware:要比照文字筆戰於看板串文內容,我想板大也看得頗寬, 07/20 23:55
66F:→ mkedware:不過主事不是我,要板主您大擦地也不是我先提,您要如何 07/20 23:56
67F:→ brson:你的貢獻只有粗口跟意圖亂板 貢獻度:零 07/20 23:57
68F:推 mkedware:如果我回//彼此彼此一樣貢獻度,您太抬舉我了/才亂板吧 07/21 00:05
69F:→ ipme:人家給予正確資訊與分析的地方多的是. 請問你有什麼? 零 07/21 00:07
70F:→ mkedware:鼓吹戰酸文與意圖亂板"界線"在哪? 您倒是挺樂? 07/21 00:09
71F:→ mkedware:對於幾位大的論證推崇,我已發文,戰我貢獻度我是零,怎? 07/21 00:11
72F:→ eth232:就算就算你是對的,你已經表達酸文意見了,你這是在亂什麼? 07/21 00:47
73F:→ eth232:還飆粗口! 你太誇張了 07/21 00:47
74F:推 piglauhk:和諧~和諧~和諧~~~ 07/21 09:59
75F:→ VanDeLord:老實說這種手法算是與個人喜好能力有關,我是無所謂^^ 07/21 10:17
76F:→ VanDeLord:我可以下重手嗎? 07/21 10:18
77F:→ VanDeLord:邏輯辯論和"這種辯論"的差異在於這種辯論多了對發言者的 07/21 10:18
78F:→ VanDeLord:言語credit攻擊,至於我會受影響嗎? 我完全不會^^ 07/21 10:19
79F:→ VanDeLord:如果影響到板友閱讀,似乎就應該調整(就板風管理) 07/21 10:19
80F:→ brson:各個版看久了 就容易知道通常可能都是某一方容易有教唆或 07/21 10:29
81F:→ brson:有模糊討論焦點的情況發生 07/21 10:30
82F:→ brson:智財法院2008~2012 侵權案原告勝18、19個 現在是2014 07/21 10:35
83F:→ brson:給那種一兩百多的值 一看也知道是錯的 07/21 10:35
84F:→ brson:其實VanDeLord你提供大會聯絡方式就好了 會有人去求證 07/21 10:40
85F:→ brson:不要老是自己在解讀 07/21 10:40
87F:→ VanDeLord:沒有冒犯的意思~你們提出論點之前,會評估fallcy風險嗎? 07/21 10:56
88F:→ VanDeLord:感覺這一系列犯下不少新手錯誤,...這也是我一直不當成辯 07/21 10:57
89F:→ VanDeLord:論的原因,純粹討論^^ 07/21 10:57
90F:→ eth232:說真的,我也是覺得你很誇張。你給得資料是別人必須幫你 07/21 11:04
91F:→ eth232:求證對錯。若真是酸文也是源自於你對立論錯誤的堅持。 07/21 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