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看板Policy
標題Re: [政策] 政院版拍板/10項房屋買賣 免徵奢侈稅
時間Fri Mar 11 14:09:07 2011
※ 引述《oodh (oodh)》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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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商推案是否要排除我覺得是值得討論的
: 政院可能是把目標放在後續的炒房客身上
: 假設炒房客都被奢侈稅嚇住,不肯高價承接,那建商的價格就拉不上來
: 這樣可以避免自住者被波及到。
: 然而,奢侈稅一定不可能真的把所有投資客趕走,再加上建商本身就會炒房價
: 又,奢侈稅本身還有金額門檻,如果真的有錢買豪宅,就算是自用
: 以「特別貨物稅」的非負面精神,請他多繳點稅給國庫做公益又有何不妥?
: so 我覺得建商推案本身是不需要排除的;再進一步,法拍銀拍排除的必要也可以深究
錯了
最主要是洞在哪裡的問題
為什麼不管是之前查稅, 或是現在的所謂奢侈稅
都把目標放在一兩年內轉移的房地產
一方面固然是因為房產轉移越頻繁, 房地產價格變動就會越劇烈
另一方面是因為在財務和稅務負擔上, 一兩年內轉移跟三年以上
成本差非常多, 所以投資客們都會盡量在一兩年內脫手
財務上, 寬限期內的房貸負擔, 只有寬限期外的1/5甚至更少
而稅務上, 稅率最高的土地增值稅是依1-3年才調整一次的土地現值課徵
只要不跨越土地現值公告周期, 土地現值無變動, 就不需繳土增稅
奢侈稅在設計上最主要就是要補短期交易不需課土增稅這個洞
而建商首賣本來就不存在這樣的漏洞
一來, 建商開發時程幾乎都是超過兩年以上
二來, 建商買賣房產需開發票, 本來就有營業稅跟營所稅負擔
奢侈稅不納入建商首賣基本上是合理的
而且事實上, 只要投資客縮手, 建商推案就不容易炒房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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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歲月靜好,現世安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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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4.63.2
※ 編輯: IBIZA 來自: 59.124.63.2 (03/11 14:09)
1F:推 downtoearth:建商是供給,投資客是需求 03/11 14:53
2F:推 LORDJACK:基本上建商是蓋房子, 要建商持有兩年才能賣才是不合理 03/12 02:20
3F:推 oodh:這裡有兩個問題啦 建商持有的是地或舊房,蓋好的是新房,持 03/12 07:29
4F:→ oodh:有多久 要從何時開始計算? 可能是因為這個點不好決定索性不 03/12 07:30
5F:→ oodh:課了,如前述,從投資客端下手就好; 另一方面,如果課建商 03/12 07:31
6F:→ oodh:的方式決定了,那必需要讓一部份(自用者)不會被課到,才會成 03/12 07:32
7F:→ oodh:為建商成本(因為消費者會比價),如果建商一定都會被課到,就 03/12 07:32
8F:→ oodh:可能100%轉嫁到售價上而失去了本意。 不然的話,這波奢侈稅 03/12 07:33
9F:→ oodh:雖然以打擊短期資本利得者為目標,但其遠因仍是為了掐住供給 03/12 07:35
10F:→ oodh:壓抑房價,讓建商吃虧點其實也沒什麼關係吧? 現在量已經這麼 03/12 07:36
11F:→ oodh:大了,不爽別蓋別哄個一年半載 也未嚐不是壞事 03/12 07:36
12F:→ IBIZA:土增稅是用土地算的...漏洞也是因土增稅而起的 03/14 10:31
13F:→ IBIZA:以補漏洞的觀點看, 不存在建商持有是地或舊房的問題 03/14 1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