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看板Policy
标题Re: [政策] 政院版拍板/10项房屋买卖 免徵奢侈税
时间Fri Mar 11 14:09:07 2011
※ 引述《oodh (oodh)》之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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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商推案是否要排除我觉得是值得讨论的
: 政院可能是把目标放在後续的炒房客身上
: 假设炒房客都被奢侈税吓住,不肯高价承接,那建商的价格就拉不上来
: 这样可以避免自住者被波及到。
: 然而,奢侈税一定不可能真的把所有投资客赶走,再加上建商本身就会炒房价
: 又,奢侈税本身还有金额门槛,如果真的有钱买豪宅,就算是自用
: 以「特别货物税」的非负面精神,请他多缴点税给国库做公益又有何不妥?
: so 我觉得建商推案本身是不需要排除的;再进一步,法拍银拍排除的必要也可以深究
错了
最主要是洞在哪里的问题
为什麽不管是之前查税, 或是现在的所谓奢侈税
都把目标放在一两年内转移的房地产
一方面固然是因为房产转移越频繁, 房地产价格变动就会越剧烈
另一方面是因为在财务和税务负担上, 一两年内转移跟三年以上
成本差非常多, 所以投资客们都会尽量在一两年内脱手
财务上, 宽限期内的房贷负担, 只有宽限期外的1/5甚至更少
而税务上, 税率最高的土地增值税是依1-3年才调整一次的土地现值课徵
只要不跨越土地现值公告周期, 土地现值无变动, 就不需缴土增税
奢侈税在设计上最主要就是要补短期交易不需课土增税这个洞
而建商首卖本来就不存在这样的漏洞
一来, 建商开发时程几乎都是超过两年以上
二来, 建商买卖房产需开发票, 本来就有营业税跟营所税负担
奢侈税不纳入建商首卖基本上是合理的
而且事实上, 只要投资客缩手, 建商推案就不容易炒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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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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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4.63.2
※ 编辑: IBIZA 来自: 59.124.63.2 (03/11 14:09)
1F:推 downtoearth:建商是供给,投资客是需求 03/11 14:53
2F:推 LORDJACK:基本上建商是盖房子, 要建商持有两年才能卖才是不合理 03/12 02:20
3F:推 oodh:这里有两个问题啦 建商持有的是地或旧房,盖好的是新房,持 03/12 07:29
4F:→ oodh:有多久 要从何时开始计算? 可能是因为这个点不好决定索性不 03/12 07:30
5F:→ oodh:课了,如前述,从投资客端下手就好; 另一方面,如果课建商 03/12 07:31
6F:→ oodh:的方式决定了,那必需要让一部份(自用者)不会被课到,才会成 03/12 07:32
7F:→ oodh:为建商成本(因为消费者会比价),如果建商一定都会被课到,就 03/12 07:32
8F:→ oodh:可能100%转嫁到售价上而失去了本意。 不然的话,这波奢侈税 03/12 07:33
9F:→ oodh:虽然以打击短期资本利得者为目标,但其远因仍是为了掐住供给 03/12 07:35
10F:→ oodh:压抑房价,让建商吃亏点其实也没什麽关系吧? 现在量已经这麽 03/12 07:36
11F:→ oodh:大了,不爽别盖别哄个一年半载 也未嚐不是坏事 03/12 07:36
12F:→ IBIZA:土增税是用土地算的...漏洞也是因土增税而起的 03/14 10:31
13F:→ IBIZA:以补漏洞的观点看, 不存在建商持有是地或旧房的问题 03/14 1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