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odh (ood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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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正港MIT 竟不能申請MIT標章
時間Wed Mar 30 19:16:04 2011
正港MIT 竟不能申請MIT標章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330/78/2oxmv.html
百分百正港的MIT(台灣製造)竟然申請「MIT微笑標章」被退件,理由不是原產地
或品質檢驗不符,而是經濟部沒有開放這些產品驗證!業者抨擊政府既然要引導消費者愛
用MIT產品,並協助MIT產品拓展外銷市場,就不應做表面工夫、限制項目,推廣M
IT只做半套。
去年兩岸急簽ECFA開放台灣市場,馬政府為平息民怨,推出「MIT微笑標章」區隔
中國劣質品。執行一年多來,業者才發現,不是所有台灣製造的產品都可以申請,只有經
濟部開放驗證、有委託驗證機構與定有驗證規範的產品才能申請。
立委批限制驗證 等於欺騙人民
民進黨立委翁金珠批評,政府若真心協助台灣產業,就要加快腳步,怎麼可以自己的驗證
方便與否,限制台灣產品申請的權利,這等於是欺騙人民。
百分百台灣製造的「金格拉斯」線簾廠商陳阿南說,該公司窗簾百分百在彰化製造,至今
卻無法申請「MIT微笑標章」,因為經濟部驗證的紡織類產品,只有成衣、內衣、毛衣
、毛巾等,沒有窗簾這一項;他認為,政府若真要推動MIT進軍外銷市場,應該積極協
助廠商申請驗證,而不是限制廠商申請驗證的權利。
台灣製造的「喜特麗」廚房設備也遇到同樣情況,總經理侯振寬表示,該公司生產烘碗機
、瓦斯爐、排油煙機、熱水器等,卻只有烘碗機申請到MIT標章,原因是工業局所列可
申請驗證的家電類產品,未包括瓦斯爐、熱水器、排油煙機等項目。
同樣百分百台灣製造的巨輪腳踏車老闆蔡景坤說,一位製造腳踏車踏板的朋友申請MIT
標章也被退件,原因是工業局沒有開放腳踏車相關產品驗證。
在工業局限制產品驗證權利的規定下,所謂「台灣產品MIT共同標章」,竟成「部份」
產品的MIT標章,推廣MIT只有半套。以家電類為例,可申請驗證產品僅包括電風扇
、冷氣機、烘碗機、冰箱、熱水器(太陽能)、果汁機、吊扇、洗衣機、空氣清淨機、除
濕機、開飲機、即熱式電熱水器、電烤箱、電鍋、電子鍋;其他暖爐、瓦斯爐、微波爐、
吸塵器、吹風機、抽油煙機等家電竟都不在驗證範圍。
工業局:未來將擴及其他產品
對此,工業局副局長周能傳坦承,「MIT微笑標章」目前確實只限十幾類弱勢產業,且
每項產業也有限制產品別,不是每樣產品都能申請,現已著手研擬新的規範,將增列一般
產品項目,來擴及其他產品。
至於有家電業者抱怨政府不積極推廣MIT家電,周能傳說,政府只能針對MIT產品做
整體性的廣宣與行銷輔導,不可能針對特定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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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大家參考
和大張旗鼓宣傳比起來 感覺挺弱的
雖然說可能是行政和專案人力有限、先以弱勢產品為主
但這樣的想法原先是以 「避免外來廉價品搶市」為目標
既然政府有意、也宣稱要把台灣製造當成全球品牌
那為了把餅作大,在台灣精品標章 之外
其實也應該投入更多預算和編制在MIT標章上,
否則變成有想到、有說出來卻沒認真做 那反而讓人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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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幼家貧 既無嗜好 不學無術 亦無專長 唯打翻茶杯 或飲料罐 或新鮮屋
不乏瓶水 亦有碗麵 鋁鐵生熟不銹鋼 大小利樂錫箔包
有色無色玻璃 軟殼硬殼塑膠 凡立不曾未倒 寸地無一免溼
初時心喜 觸翻熱湯而後敗興 久之或憂 撞倒汽水反得釋然
本為一時之誤 積久成習 偶一為之 還傲世中無雙
故以為好 便作所長 因姓黃,自號
「掐倒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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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80.164.127
1F:→ suwilliam:這似乎是政治問題? 03/30 21:43
2F:→ suwilliam:設置MIT標章是政策~如何執行亦可討論~但批政府沒落實? 03/30 21:45
3F:→ oodh:工業局自己也承認mit目前只對弱勢產業有認證機制;因為這個標 03/30 21:52
4F:→ oodh:章當初是為了解午ecfa前後時弱勢產業(如成衣)可能遭受的衝擊 03/30 21:53
5F:→ oodh:但政府高層自己後來不時把「讓台灣制造成為世界品牌」的說法 03/30 21:54
6F:→ oodh:放嘴上;目前,除了品項甚少的「台灣精品」或外貿協會策辦 03/30 21:54
7F:→ oodh:以「台灣精品館」為名的展區外 最大宗、也是前陣子不斷打廣告 03/30 21:55
8F:→ oodh:還設計新logo 的mit標章 理所當然會被民眾視為 政府目標推動 03/30 21:55
9F:→ oodh:的 「代表台灣制造」的證明; 然而實務上卻還限縮在有限的 03/30 21:56
10F:→ oodh:弱勢產業才能認證 。 這就是政策落實和宣導的落差啊 03/30 21:56
11F:→ oodh:解午ecfa前後時 --> 解決提出ecfa前後 03/30 21:58
12F:→ suwilliam:我的意思是最後那行結論可以不列~版主群對自己應嚴格些 03/31 00:06
13F:→ suwilliam:既然本版主旨是針對政策內容~對政治的評論就能免則免囉 03/31 00:08
14F:→ suwilliam: 議 03/31 01:24
15F:→ oodh:我是在評論這個政策啊 一個政策有沒有想到、有沒有宣稱、有沒 03/31 07:45
16F:→ oodh:有落實;又 前面也提過 許多政策如ecfa 都有未來的配套,國人 03/31 07:46
17F:→ oodh:對這些政策的立場本來就自行估計了對這些配套的落實機率預估 03/31 07:46
18F:→ oodh:如果宣稱的政策做不到,將來就會影響國人對以後政策之未來配 03/31 07:47
19F:→ oodh:套落實的預估;若國人對現有做不到的失望轉化為未來的不信任 03/31 07:48
20F:→ oodh:那未來無論政策理論或可能未來是否有利台灣都可能被國人否定 03/31 07:49
21F:→ oodh:我所重視的是政策、推動政策的政府、宣稱政策的政府政務官 03/31 07:49
22F:→ oodh:不論誰做到政務官的位置上都會面臨一樣的問題不是嗎? 03/31 07:50
23F:→ oodh:評論一個政策之做或不做是否適宜 本來就會影響讀者對政策提出 03/31 07:50
24F:→ oodh:或執行的政黨與政治人物之關感, 但只要討論焦點仍然是在政策 03/31 07:51
25F:→ oodh:與其執行宣稱落實事宜,而非單論 比如說我覺得誰誰誰就是怎樣 03/31 07:52
26F:→ oodh:那就並不外於本板範疇啊~ 03/31 07:52
27F:→ oodh:又或者說 政府之政令宣導 與 凝聚國人向心力 本來也就是施政 03/31 07:54
28F:→ oodh:之一環;只是在民主國家,總會有些政治人物剛好和政府被畫上 03/31 07:55
29F:→ oodh:接近等義的符號; 但並不代表這些就不是政策 也沒必要避開 03/31 07:56
30F:→ oodh:其實從這個mit的新聞可以看出來 政務官和政府事務官之間有gap 03/31 08:19
31F:→ oodh:也就是政務官可能在未充份了解、或是太前衛理想的情況下丟出 03/31 08:20
32F:→ oodh:了事務官還必需再努力很多、或獲得更多預算 才能達成的政策概 03/31 08:20
33F:→ oodh:念性目標、卻又不知道也沒被告知此一目標還需要的時程和預算 03/31 08:22
34F:→ oodh:那在民眾了解政策 與 政務官規劃政策、事務官寫報告時 03/31 08:23
35F:→ oodh:這個gap 就會變成政策可落實度和時間表的不確定因子 03/31 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