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odh (ood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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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錄][轉錄][新聞] 老師無底洞義務 法源何在
時間Wed Jun 22 13:29:54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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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無底洞義務 法源何在
http://udn.com/NEWS/OPINION/X1/6413070.shtml
【聯合報╱許禎元/台灣師大政治所教授(新北市)】
報載教育部教研會委託全國家長團體聯盟草擬,準備提出「教師工作守則」草案,
將規範未來老師的工時是上午八時至下午四時,且課後不得拒接家長電話,
吾人以為此舉有待斟酌。
行政機機的任何行政作為,首重「依法行政」。觀之〈教師法〉,
有關教師的權利義務既明載於第十七條,惟其中並無有關
「課後不得拒接家長電話」的義務,教育部是否可以另立巧門,
曲解〈教師法〉第十七條第一款「遵守聘約規定,維護校譽。」
並在日後將「課後不得拒接家長電話」義務載之於教師聘約中要求依約遵守,
及此一聘約是否得由教育部單方面主張,此種主張是否即無違反
「法律明確性原則」,並形成教師的無底洞義務,洵不無疑。
設若,有關「課後不得拒接家長電話」的義務,可以訂立於教師聘約中,
限制教師於下班後的私領域行為,形成凌駕〈教師法〉第十七條的義務內容,
而又不必有法律層次的明確授權,依據行政法「禁反言原則」,
〈教師法〉第十七條亦可廢除了。
核心的問題是,教師的義務究在學生教學,還是在提供家長諮詢服務?
還是兩者皆是,若此,其法源依據何在?
設若教師「課後不得拒接家長電話」的義務形成,
則教師工時幾乎延長成從上午八時至下午十時,長達十四小時。
先不談加班費及家長諮詢費用,教師每日工時長達十四小時,
每周長達七十小時,〈勞基法〉保障勞工每日正常工作不得超過八小時,
每周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何以號稱專業的教師待遇反遠不如勞工?
如若要求教師有「課後不得拒接家長電話」的義務,則此種義務究屬公或私領域,
若屬公務領域,教育主管行政機關是否應提供教師手機電話,
若屬私務領域,教師則莫不有拒絕的權利。
最後,所謂「課後不得拒接家長電話」定義糢糊,
舉證困難,很難形成行政罰則據以執行。
這幾年,教育部一直站在教師的對立面,媚於民粹,
而全國家長聯盟本來與教師團體即有利益衝突,
教育部利用以擬定「教師工作守則」,可笑之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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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得有教授的文章讓我看了很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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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97.94.210.242
※ 編輯: hc7 來自: 97.94.210.242 (06/22 03:01)
1F:推 plancklin :許教授有許多文章值得老師仔細閱讀,連結於下 06/22 05:19
3F:推 tacomake :"這幾年,教育部一直站在教師的對立面,媚於民粹" 06/22 06:39
4F:→ tacomake :要選舉了,當然要考量選票啦! 06/22 06:39
5F:推 wkwtb :推最後三行! 06/22 07:42
6F:→ hideix :這幾年,教育部一直站在教師的對立面,媚於民粹<-推 06/22 07:50
7F:推 maddman :唉... 06/22 07:58
8F:推 laggla :媚於民粹尚稱苦民所苦...事實上是媚於高等家長之民粹 06/22 08:01
9F:→ laggla :明為改革教育...實為塑造一個階級再製的溫床... 06/22 08:02
10F:→ laggla :名...打錯字...囧.... 06/22 08:03
11F:推 topless :現在就是這樣 三不五時就搞一個讓老師很煩的東西 06/22 08:38
12F:→ topless :然後大家再來討價還價 不知不覺中又被蠶食鯨吞了一塊 06/22 08:38
13F:→ topless :一堆工會教師會的上節目反擊的也軟弱無力 新聞採訪的 06/22 08:39
14F:→ topless :幾乎都是人本的發言人或是全家盟的 教師的尊嚴就等著 06/22 08:40
15F:→ topless :慢慢被人家切香腸切到一丁點不剩吧 06/22 08:41
16F:→ topless :像昨天2100 討論到最後就變成該怎麼訂教師工作守則 06/22 08:43
17F:→ topless :喂!什麼時候變成大家同意要訂工作守則了阿?? 06/22 08:44
18F:推 ZYMV :推"這幾年,教育部一直站在教師的對立面,媚於民粹" 06/22 09:22
19F:推 curran :這就是老師愛偏向某個顏色的下場啊!反正不管怎們樣 06/22 09:40
20F:→ curran :都是某一邊的鐵票,到最後誰care你啊! 06/22 09:40
21F:推 anycall2393 :推"這幾年,教育部一直站在教師的對立面,媚於民粹" 06/22 09:41
22F:→ curran :聰明的團體會讓兩個敵對的兩方都覺得有希望得到我的 06/22 09:41
23F:→ curran :票,最不聰明的作法就是告訴一方你絕對不會得到我的 06/22 09:42
24F:→ curran :票,而另一方一定會得到我的票 06/22 09:42
25F:推 GD99 :教師工作守則由全家盟訂定真的可笑之至 06/22 09:43
26F:推 ziper :天哪~可以拱他出來參選個什麼嗎??? 06/22 09:53
27F:推 mobile30 :推教育部媚於民粹 用選票制裁啦 可惡> < 06/22 09:59
28F:推 smalllittle :中肯!! 06/22 10:15
29F:推 ekincsking :光用這個詞,媚於民粹,就把教育部的褲子脫下來 06/22 11:30
30F:→ ekincsking :讓大家看光光他的底了 06/22 11:30
31F:推 haier49 :負責的老師是廉價勞工..... 06/22 12:06
32F:推 rainight2 :中肯!!!!!!!!!!!!!!!!!!!!!!!!!! 06/22 12:27
33F:推 loster :中肯推! 06/22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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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63.20.242.106
34F:推 oodh:我也不支持這樣做,我認識不少作類似社工關懷、社區心衛工作 06/22 13:22
35F:→ oodh:的人,他們很多都有「不給個案私人電話」和「下班不接個案 -- 06/22 13:22
36F:→ oodh:真的出事機構會有輪班的緊急人員和管理者,再由他們判斷是否 06/22 13:23
37F:→ oodh:真的要連絡志工或社工」 除非教師的薪資契約上就像機要秘書 06/22 13:23
38F:→ oodh:有包含「隨call隨到」一項,否則不應該要他們把工作帶回家 06/22 13:24
39F:→ oodh:因為真的有人會濫用、依賴專業人員的關懷 -- 畢竟社工、心理 06/22 13:25
40F:→ oodh:師、教師 在執業時本來也就會建立這種依賴和信望關係以有利 06/22 13:26
41F:→ oodh:工作效果 但把私生活帶進去、或提供個別服務 甚至有法律問題 06/22 13:28
42F:推 oodh:借轉 06/22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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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なら 誰かのために強くなれ 只要是男子漢 都會為某人而變堅強
齒を食いしばって 思いっきり守りぬけ 咬緊牙關 下定決心守護到底
轉んでもいいよ また立ち上がればいい 跌倒也無所謂 再站起來就好
ただそれだけ できれば 只要做得到這個
英雄
さ All Right! 你就是個
英雄了!(All right!)
-- DOA 英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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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136.91.66
※ 編輯: oodh 來自: 114.136.91.66 (06/22 13:30)
43F:→ DUST1987:這個沒有強制力,只是參考用的,所以不是義務喔 06/22 15:08
44F:→ sPz101:我只覺得這些訂規矩的大人好像忘了世上有"聯絡簿"這種東東 06/22 1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