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itaivictor (唸經濟 好幸福  I
看板Policy
標題Re: [構想] 天下有白吃的午餐
時間Thu Aug 4 19:31:40 2011
※ 引述《kuca (道法自然)》之銘言:
: ※ 引述《weitaivictor (唸經濟 好幸福  I》之銘言:
: : 一開頭就說了 "有個共同的問題 賺不夠吃"
: : 這不只是老農 還是勞工的問題
: : 台灣只會頭痛醫頭腳痛醫腳 看不到病因
: 嗯
: : 所以 有補充了 可以自願放棄 認為是一種浪費的 可以放棄
: : 其他像板友提的 拿選舉權來換 也是個辦法
: : 或是有需要的自行申請 但無條件通過
: : 我是認為 申報地價為公告現值八折 問題比較大
: 那要怎麼改比較好?
自行申報阿 沒申報就原價課稅
: : 一個月三千 已經比新訓中心的伙食費高了吧
: : 要不然 一天三個饅頭 達到餓不死的程度就好了
: 三千比目前的補助還少
1.前文已經說過 這個政策只管吃
2.比目前補助還少又如何?
有規定政策一定要比目前補助的多嗎?
還是 現有的補助 這已經是一種"既得利益"?
PS:只有這段跟原文有關係 其他幾乎都是來喇賽的
: 一、100年度低收入戶生活扶助現金給付項目及標準
: 以第一款來說 家庭完全沒有收入也無工作能力
: 台灣省是9,829元/人/月
: 臺北市是11,477元/人/月
: 二、勞工保險的失業給付
: 失業退保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最長6個月;另中高齡及身心障礙失業者失業給付
: 期間最長可達9個月。
: 若以最低投保薪資算17880元的60%等於10728元
: 三、老農津貼
: 每月新臺幣六千元
: : ^^^^^^^^^^^^^^^^^^
: : 就是 有些人確實很懶 懶到難以想像的境界
: : 把餅做大? 現在餅不夠大嗎?
: : 台灣國民所得 大概一萬八美金 也有五十來萬台票 還不夠用嗎?
: : 問題就在 分配問題
: : 但確實就是有人對經濟的貢獻 不如他從社會拿走的多
: : 還有就是完全沒貢獻的人
: : 這些人共同點就是 賺不夠吃
: : 所以 才需要"白吃的午餐"這個政策
: : 另外 沒有重分配效果會讓非志願陷入貧窮的人無以為繼?
: : 第一個 要怎麼重分配? "白吃的午餐"就是一種重分配的方法
: : 再來就是 什麼叫做"非志願陷入貧窮的人"
: : 只有嘴巴上非志願陷入貧窮算嗎?
: 抱歉 打錯字 非自願
沒關係 我看得懂
: 例如:被老闆辭退的失業者
: : 發展不是一夕而成 台灣也不是一夕而成阿
: : 該檢討的 不是拉力而是推力
: : 不檢討什麼原因 什麼地方總是把人往外推 而去檢討什麼地方吸引人
: : 這不是本末倒置是什麼?
: 工作機會的多寡阿 拉力也是推力 一體兩面
^^^^^^^^這就是後面所說 工作機會 就是機會的一種 這點我後面會說明
拉力也是推力 一體兩面?
老實說 我笑了 因為別處太吸引 對我這就變成是推力?
這讓我想起一個故事
有兩棵種子 一起落到地上發芽
A種自努力往上長 B種子卻叫A等等他
結果A種子沒有停下來等B 持續往天空長
後來B種子負氣 就再也不肯往上了
最後 A長成了大樹分享森林頂層的陽光 B變成了蘑菇生長在森林底層的黑暗角落
套到台灣的發展 所以有一堆 蘑菇縣 蘑菇鄉 蘑菇村
: : 都市的生活品質好 還是鄉村的生活品質好
: : 這要看你怎麼"認定"生活品質
: : 如果以同樣的"負擔(成本,花費)"來說 可能都市生活未必比鄉村好
: : 但如果加計"機會"這項呢?
: : 一種機會是消費的機會(找到物超所質的消費機會) 另外一種是賺取生活費的機會
: : 總合的結果 在台灣近八十趴的人認為都市生活品質較好 否則他們應該往鄉村走
: 並非是認為都市生活品質所以往都市走
: 而是可以有更好的生活品質的機會甚至是最低生活的機會
: 機會怎麼可以總合成生活品質呢 請問怎麼定義和計算 謝謝
我看你的前文 你所謂的"生活品質" 只是生活費用低吧 就是鄉村消費比城市低這樣
ex:城市一份雞腿飯85 鄉村一份雞腿飯75
因為75<85 所以
1.鄉村消費低 同樣買雞腿飯 花比較少的錢
2.花一樣多的錢 鄉村可以買到比較多的東西
由上 再推論出 都市生活未必比鄉村好
但是這樣的推論 只顧到了"生活費用"這項
再考慮機會呢 其實這個"機會"的範圍很廣 我這邊只有兩個例子 1.消費機會 2.賺錢機會
消費機會來說 鄉村的雞腿飯跟城市的雞腿飯品質一樣嗎?
鄉村雞腿飯75元 可是鄉村選擇的機會少效用是75~80個單位
城市雞腿飯85元 但是城市選擇的機會多效用是85~120個單位
如此比起來 機會就翻轉了生活費用和品質的關係
再者 如果我想做特殊的消費 例如買名牌呢? 買家電呢? 看電影呢?
鄉村就沒辦法提供這樣的服務
這也是消費機會的差別
另外 生活不只花錢 賺錢也是生活的一部分阿
假設鄉村生活費20000 都市生活費25000
可是鄉村的工作 只能賺到18000 都市卻能賺到28000
這樣都市更有可能提升生活品質
總的來說 都市的生活品質比較好
這點可以立論在台灣都市化程度之上 這是居民用腳投票的結果
要是鄉村生活品質好 他們怎麼不去鄉村?
: : 那虧損勞工要不要同等負擔?
: : 像是獲利分紅 <-訂定老闆所賺的利潤按一定比例
: : 虧損就無薪但也無假 <-訂定老闆所虧的利潤按同等比例
: 薪資是勞工勞動的報償 既不支付已付出的 又要未來多給
: 絲毫不具正當性
發全薪 再要他們一老闆虧損比例繳回 不是一樣的意思嗎?
: 老闆虧損時,可以和勞工終止勞動契約
1.終止勞動契約是另一回事 有相關的規定 例如資遣費
這和虧損時勞工也要共同分攤是兩回事
2.你覺得 老闆虧損時 勞工情願減薪還是被解雇?
老闆虧損時 通常市面上的景氣不佳 勞工就是被解雇也很難找到就業機會
對勞工而言 減薪是薪水打折 解雇是薪水歸零 勞工會選哪個?
隨便舉之前金融海嘯的例子好了
無薪假期間 勞工也是可以去找新工作
但結果勞工卻是情願放無薪假 成功換工作的很少
: 老闆賺錢勞工要分紅 虧錢勞工不分擔
: 聽起來很不合理 本來就不合理
: 除非勞工本身也是公司股東 否則賺錢分不分紅
: 那是老闆自己的自由
要老闆賺錢時拿固定比例的盈餘來補貼勞工 這......好像是你的主意耶
所以我基於老闆賺錢分紅的理論 要求虧錢員工也要共同分攤
怎麼這下說 "否則賺錢分不分紅 那是老闆自己的自由"
: : 所得低於基本工資的老闆<---可以給他九十顆饅頭
: 只給饅頭會不健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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