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odh (ood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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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分享] 台灣地區婦女婚育與就業趨勢分析
時間Sun Aug 7 11:17:12 2011
台灣地區婦女婚育與就業趨勢分析
http://www.cepd.gov.tw/m1.aspx?sNo=0015653
台灣地區婦女勞動力參與率(以下簡稱勞參率)向來較其他國家為低,本文就民國68年之後
調查資料進行分析,瞭解台灣地區30多年來婦女婚育與就業趨勢。
一、台灣地區已婚女性就業趨勢
觀察民國68年以來女性已婚就業發展趨勢,由表1「臺灣地區15-64歲已婚女性就業狀況」
資料可知, 民國70年代後期有4成已婚女性在資料調查期間內有工作,而自民國92年起比
率則已超過5成;其中現有工作者,曾因結婚或生育而離職者比率都維持在10%以下。另已
婚女性從婚前至今一直有工作者比率,則從民國68年的21.9%上升至民國79年的34%最高點
後開始略為下降,約維持在27%-30%之間。調查期間內無工作者,從婚前至今一直未工作
者比率,則從民國68年約40%比率,快速下降至95年以後未滿10%比率,顯示近30年來已婚
婦女受經社環境改變、受教機會增加及傳統思維式微影響,投入勞動市場的意願已大幅提
升。
進一步觀察表1可知,不論現有工作或無工作之已婚婦女者,曾因結婚而離職的比率皆高
於因生育而離職的比率,尤其現無工作已婚女性,曾因結婚離職而至今一直未工作者比
率,每年都維持在14%以上,民國89年甚高達20.4%,反倒是曾因生育離職至今一直未工
作者,比率則在10%以下。顯示台灣地區15-64歲已婚女性若因結婚離開勞動市場後,
再投入勞動市場意願較因生育原因離開職場為低。
二、台灣地區已婚女性婚前就業趨勢
若觀察15-64歲已婚女性婚前就業趨勢,婚前有工作比率自民國70年代起皆超過6成
,80年代後期則超過8成,而已婚女性婚前有工作,目前仍有工作者比率亦為上升趨勢,
從72年的31.5%提高至99年的48.0%將近半數,然值得注意的是,未曾離職的已婚女性在調
查年間約在26%-34%區間變動;曾經離職者比率從民國70年初期的5.4%提高至99年的
18.5%,顯示近年來已婚女性因結婚因素而暫離勞動市場的比率越來越高。
另觀察婚前無工作而目前有工作者比率,調查年比率皆低於8%以下,顯示婚前若無工作的
女性,婚後投入勞動職場意願相當低,至於婚前和婚後皆未曾工作者比率,則從70年代
初期將近3成比率,快速降低至99年未達10%。
三、台灣地區已婚女性因結婚離職後復職年數
(一)教育程度別
若觀察台灣地區已婚婦女因結婚離職後復職年數可知,全體平均年數在71年前皆低於5年,
80年代之後復職年數較為提高,約在7-8年間,其中教育程度在國中及以下者整體來說
略高於平均年數,且自70年代後期開始和平均年數差距拉大;教育程度越高,復職
年數則越低,大專以上復職年數在70年代初期年數變動較為劇烈,之後約在4-5年間變動
,是所有教育程度別復職年數最低者,顯示教育程度越高之已婚婦女,因具備專業知識,
較易重返職場貢獻所學,至於高中職教育程度已婚女性,因結婚離職後復職年數近年則略
有升高趨勢。
(二)年齡別
若觀察年齡別,15-24歲年齡組除76年復職年數突增高至6年外,其餘調查年皆低
於2.5年以下,25-49歲年齡組則和整體平均年數趨勢接近,70年以前低於5年,之後期間
約在6-8年間變動,50-64歲年齡組趨勢在71年前皆低於整體平均年數,72至77年間大約需
10-13年復職時間,而至82年復職年數達到11.3年後逐年減少。由於近十幾年來產業結構
的轉變,勞動市場就業型態因服務業持續發展而趨向多元化,有利已婚女性(特別是中高
齡女性勞動者)因結婚離職後再重返勞動市場。
四、台灣地區已婚女性因生育離職後復職年數
(一)教育程度別
觀察台灣地區已婚女性因生育離職後復職年數可知,整體平均年數在71年之前低
於4年,70年代復職年數則開始上升,約在4.5-7年間,其中教育程度在國中及以下者,略
高於整體平均年數,且自80年代後期開始差距加大;高中職與大專以上教育程度者,80年
代前復職年數高低互見,80年以後則出現教育程度越高,復職年數越低現象。此現象和因
結婚離職後復職的已婚女性發展趨勢一致。
(二)年齡別
若觀察年齡別,15-24歲年齡組在調查年間皆低於2.1年,25-49歲年齡組則和整體
平均年數趨勢接近,民國70年以前低於4年,70年之後期間約在5-6.5年間變動。50-64歲
年齡組趨勢在調查年間則都高於平均年數,71年以後則大致約需6年以上時間復職。由於
女性生育年齡的結束約在50歲左右,因此50-64歲已婚女性,因生育離開勞動市場應為一
段時日而非暫時性,若想再投入工作,所需時間必然相較其他年齡組為長。
五、結語
台灣地區近30年來因高等教育機會增加,女性勞參率的提升雖超過10個百分點,然整體年
平均勞參率仍未超過50% 。經由上述調查資料分析可知,對女性而言,結婚和生育仍是影
響投入勞動市場與否的關鍵因素。自民國75年以後,台灣地區女性因結婚或生育等因素暫
離勞動市場後,平均需要5-8年(時間約幼兒成為學齡孩童所需時間)才會重返勞動市場,
時間不可謂不長。因此,如何協助女性勞動者在展開人生新階段的同時(結婚、生育),能
夠持續保有為人妻或人母前的就業競爭力,創造適當及多元化的就業型態,讓女性能在家
庭、兒女及工作成就中得到平衡生涯發展,是未來在規劃提升女性勞參率相關政策時,值
得思考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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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外,引進外傭也被視為視放婦女勞動力的作法
但要用這種角度看待外籍看護政策,就會走向「分級高價化」
既然是政府放寬法規釋放出來的勞動力,就應該要有它相應的價值
換言之外傭的價格可能不便宜、至少是「中高生產力」的職場婦女才請得起
而且可能分級,收入越高費用越貴(多的部份被政府抽走)
但,這樣的角度不符合台灣慣常以「疼惜弱勢婦女」的觀點看待有關看護政策
不過,話又說回來,如果真的是弱勢、又真的有看護或育幼的需求
那政府是不是乾脆投資在「看護育幼人力培育」上
也不用廉價或高價外勞,讓沒錢的學會看護專業,
照顧自己家人同時賺錢、幫社區裡的職場婦女照護她的家人
其實這樣的觀念在「多元托育(幼教)補助」上已有被提出
不知道有沒有擴大落實的可能、可以同時接上十年長照的人力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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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雲連夜幕轉紅 夜幕轉紅漫天東 紅漫天東有客來 東有客來人情濃
來人情濃酒千杯 濃酒千杯盡思愁 杯盡思愁醉人易 愁醉人易再相留
~ 《客來》。不返 200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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