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odh (ood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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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分享] 台湾地区妇女婚育与就业趋势分析
时间Sun Aug 7 11:17:12 2011
台湾地区妇女婚育与就业趋势分析
http://www.cepd.gov.tw/m1.aspx?sNo=0015653
台湾地区妇女劳动力参与率(以下简称劳参率)向来较其他国家为低,本文就民国68年之後
调查资料进行分析,了解台湾地区30多年来妇女婚育与就业趋势。
一、台湾地区已婚女性就业趋势
观察民国68年以来女性已婚就业发展趋势,由表1「台湾地区15-64岁已婚女性就业状况」
资料可知, 民国70年代後期有4成已婚女性在资料调查期间内有工作,而自民国92年起比
率则已超过5成;其中现有工作者,曾因结婚或生育而离职者比率都维持在10%以下。另已
婚女性从婚前至今一直有工作者比率,则从民国68年的21.9%上升至民国79年的34%最高点
後开始略为下降,约维持在27%-30%之间。调查期间内无工作者,从婚前至今一直未工作
者比率,则从民国68年约40%比率,快速下降至95年以後未满10%比率,显示近30年来已婚
妇女受经社环境改变、受教机会增加及传统思维式微影响,投入劳动市场的意愿已大幅提
升。
进一步观察表1可知,不论现有工作或无工作之已婚妇女者,曾因结婚而离职的比率皆高
於因生育而离职的比率,尤其现无工作已婚女性,曾因结婚离职而至今一直未工作者比
率,每年都维持在14%以上,民国89年甚高达20.4%,反倒是曾因生育离职至今一直未工
作者,比率则在10%以下。显示台湾地区15-64岁已婚女性若因结婚离开劳动市场後,
再投入劳动市场意愿较因生育原因离开职场为低。
二、台湾地区已婚女性婚前就业趋势
若观察15-64岁已婚女性婚前就业趋势,婚前有工作比率自民国70年代起皆超过6成
,80年代後期则超过8成,而已婚女性婚前有工作,目前仍有工作者比率亦为上升趋势,
从72年的31.5%提高至99年的48.0%将近半数,然值得注意的是,未曾离职的已婚女性在调
查年间约在26%-34%区间变动;曾经离职者比率从民国70年初期的5.4%提高至99年的
18.5%,显示近年来已婚女性因结婚因素而暂离劳动市场的比率越来越高。
另观察婚前无工作而目前有工作者比率,调查年比率皆低於8%以下,显示婚前若无工作的
女性,婚後投入劳动职场意愿相当低,至於婚前和婚後皆未曾工作者比率,则从70年代
初期将近3成比率,快速降低至99年未达10%。
三、台湾地区已婚女性因结婚离职後复职年数
(一)教育程度别
若观察台湾地区已婚妇女因结婚离职後复职年数可知,全体平均年数在71年前皆低於5年,
80年代之後复职年数较为提高,约在7-8年间,其中教育程度在国中及以下者整体来说
略高於平均年数,且自70年代後期开始和平均年数差距拉大;教育程度越高,复职
年数则越低,大专以上复职年数在70年代初期年数变动较为剧烈,之後约在4-5年间变动
,是所有教育程度别复职年数最低者,显示教育程度越高之已婚妇女,因具备专业知识,
较易重返职场贡献所学,至於高中职教育程度已婚女性,因结婚离职後复职年数近年则略
有升高趋势。
(二)年龄别
若观察年龄别,15-24岁年龄组除76年复职年数突增高至6年外,其余调查年皆低
於2.5年以下,25-49岁年龄组则和整体平均年数趋势接近,70年以前低於5年,之後期间
约在6-8年间变动,50-64岁年龄组趋势在71年前皆低於整体平均年数,72至77年间大约需
10-13年复职时间,而至82年复职年数达到11.3年後逐年减少。由於近十几年来产业结构
的转变,劳动市场就业型态因服务业持续发展而趋向多元化,有利已婚女性(特别是中高
龄女性劳动者)因结婚离职後再重返劳动市场。
四、台湾地区已婚女性因生育离职後复职年数
(一)教育程度别
观察台湾地区已婚女性因生育离职後复职年数可知,整体平均年数在71年之前低
於4年,70年代复职年数则开始上升,约在4.5-7年间,其中教育程度在国中及以下者,略
高於整体平均年数,且自80年代後期开始差距加大;高中职与大专以上教育程度者,80年
代前复职年数高低互见,80年以後则出现教育程度越高,复职年数越低现象。此现象和因
结婚离职後复职的已婚女性发展趋势一致。
(二)年龄别
若观察年龄别,15-24岁年龄组在调查年间皆低於2.1年,25-49岁年龄组则和整体
平均年数趋势接近,民国70年以前低於4年,70年之後期间约在5-6.5年间变动。50-64岁
年龄组趋势在调查年间则都高於平均年数,71年以後则大致约需6年以上时间复职。由於
女性生育年龄的结束约在50岁左右,因此50-64岁已婚女性,因生育离开劳动市场应为一
段时日而非暂时性,若想再投入工作,所需时间必然相较其他年龄组为长。
五、结语
台湾地区近30年来因高等教育机会增加,女性劳参率的提升虽超过10个百分点,然整体年
平均劳参率仍未超过50% 。经由上述调查资料分析可知,对女性而言,结婚和生育仍是影
响投入劳动市场与否的关键因素。自民国75年以後,台湾地区女性因结婚或生育等因素暂
离劳动市场後,平均需要5-8年(时间约幼儿成为学龄孩童所需时间)才会重返劳动市场,
时间不可谓不长。因此,如何协助女性劳动者在展开人生新阶段的同时(结婚、生育),能
够持续保有为人妻或人母前的就业竞争力,创造适当及多元化的就业型态,让女性能在家
庭、儿女及工作成就中得到平衡生涯发展,是未来在规划提升女性劳参率相关政策时,值
得思考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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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外,引进外佣也被视为视放妇女劳动力的作法
但要用这种角度看待外籍看护政策,就会走向「分级高价化」
既然是政府放宽法规释放出来的劳动力,就应该要有它相应的价值
换言之外佣的价格可能不便宜、至少是「中高生产力」的职场妇女才请得起
而且可能分级,收入越高费用越贵(多的部份被政府抽走)
但,这样的角度不符合台湾惯常以「疼惜弱势妇女」的观点看待有关看护政策
不过,话又说回来,如果真的是弱势、又真的有看护或育幼的需求
那政府是不是乾脆投资在「看护育幼人力培育」上
也不用廉价或高价外劳,让没钱的学会看护专业,
照顾自己家人同时赚钱、帮社区里的职场妇女照护她的家人
其实这样的观念在「多元托育(幼教)补助」上已有被提出
不知道有没有扩大落实的可能、可以同时接上十年长照的人力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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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云连夜幕转红 夜幕转红漫天东 红漫天东有客来 东有客来人情浓
来人情浓酒千杯 浓酒千杯尽思愁 杯尽思愁醉人易 愁醉人易再相留
~ 《客来》。不返 200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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