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nyan (廢健保救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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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美醫改法違憲判決 重挫歐巴馬政府
時間Mon Aug 15 09:14:15 2011
※ [本文轉錄自 medache 看板 #1EI79Pu1 ]
作者: monyan (廢健保救台灣) 看板: medache
標題: [新聞] 美醫改法違憲判決 重挫歐巴馬政府
時間: Mon Aug 15 09:11:49 2011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aug/14/today-int1.htm
合憲性 將交由最高法院裁奪
〔編譯魏國金/綜合十二日華盛頓外電報導〕美國總統歐巴馬任內劃時代的醫療改革法十
二日面臨一記重挫,美國亞特蘭大第十一巡迴上訴法院十二日判決,醫改法中「要求所有
美國人購買醫療保險,否則將遭處罰」的條款違憲。此一判決是反醫改法的共和黨陣營的
重大勝利,也讓醫改法未來的命運,必須交由美國最高法院裁奪。
合憲與否 歐巴馬都是最大輸家
儘管白宮淡化此一判決的衝擊,強調之前已有其他的上訴法院贊同白宮立場,但由於各法
院見解不同,該案勢必會交由最高法院審理。分析家認為,最高法院若在明年總統大選前
做出裁定,不論勝負歐巴馬都會是最大輸家。因為最高法院若認為該法有效,將激勵共和
黨選民同仇敵愾的心理,不利民主黨的總統與國會選情;若最高法院判白宮落敗,等於宣
告歐巴馬任內毫無建樹。
認定強制全民納保逾越國會權限
第十一巡迴上訴法院三名法官組成的合議庭,十二日以二比一判決,強制要求美國人購買
醫療保險是超越了國會的權限,三名法官也同時判定,無須完全推翻該法,因而駁回一個
下級法院做出完全撤銷該法的判決。
美國國會在兩黨激烈角力後,於二○一○年三月間通過正式名稱為「病人保護暨可負擔照
護法」(PPACA)的醫改法,歐巴馬認為這是他任內重大政績,因為該法不僅能減緩
不斷飆升的醫療照護經費支出,同時讓三千兩百萬沒有醫療保險的國民,也能夠得到保險
。
二十六個共和黨州的州檢察長與州長挑戰該法的強制性,他們主張相關強制要求的實施超
越國會權限。共和黨的盤算是,倘若強迫全民都得購買醫療保險的規定失去強制性,這項
定於二○一四年上路的醫改法勢必失敗。歐巴馬政府則強力主張,該法強制性合乎美國憲
法的商務條款。
佛州聯邦法院先前支持該州廢除整個醫改法,致使當局提出上訴。十二日的判決不啻是對
在政府各階層尋求否決或折損健保法的共和黨陣營一項重大勝利。
第十一巡迴上訴法院判決,商務條款並不足以成為該法強制性的依據,判決指出︰「這樣
的經濟強制性是對國會權限全新而且可能是毫無節制的認定︰它強迫美國人購買他們決定
不買的昂貴醫療保險產品。」
各上訴法院判決大相逕庭
這項判決與辛辛那提第六巡迴上訴法院的判決大相逕庭,六月間第六上訴法院判定該法合
憲,該案已上訴到最高法院。此外,里奇蒙第四巡迴上訴法院尚未對維吉尼亞州的相關挑
戰做出判決,維州法官先前也判定,這項強制法違憲。
對於十二日的判決,聯邦政府可要求第十一巡迴法院全體法官重新考慮該判決,或者直接
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前者將讓最高法院的判決拖延到二○一二年大選之後,而後者可能
使最高法院於十月開始審理該案,並於明年十一月大選前做出宣判。司法部表示將對相關
選項進行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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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知
台灣的健保也視違憲
不但限制人民投保的自由
也嚴重影響醫療人員的生存權
因此健保應該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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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kuca:由此可知?這邏輯.. 08/15 13:00
2F:→ stevegreat08:呵呵,美國憲法與社會國憲法有一段距離... 08/15 13:14
3F:推 LORDJACK:問題是台灣的憲法裡面有規定要搞健保 08/15 13:33
4F:推 LORDJACK:好像是增修條文的第157條吧 08/15 13:35
5F:推 Mancer:作者的文末結論讓我好開心 XD 08/15 1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