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evegreat08 (見鬼說鬼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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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老人互助會網路揪團 無法管
時間Mon Aug 22 02:52:08 2011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821/4/2x9d7.html
中國時報【沈婉玉/台北報導】
商業保險制度排除重病及七十五歲以上老人,不少業者抓住銀髮族商機,經營「老人
互助會」,讓老人以互助保險方式存棺材本。國內首家網路老人互動會的喬安網路平台公
司,兩年前開始利用網路平台技術經營互助保險,遭檢察官以非保險業經營「類似保險業
」起訴,一審獲判無罪,上訴二審遭駁回,確認沒有違法問題。
由於喬安公司透過網路經營老人互助保險,此屬於對「不特定大眾收錢」,應屬於「
特許行業」,應受相關保險法規範,但卻被法院認定並不違法。這項判決,是否助長設立
「類似保險業」歪風,值得觀察。
喬安公司是由經營網路標會的喬美公司成立,讓民眾可安全直接地在網路平台上相互
借錢、存錢,不必透過金融機構中介。喬美公司負責人簡永松認為,既然網路標會成功了
,網路保險應該也可以試試看,遂研發出網路保險互助系統,讓民眾共同承擔彼此未來的
風險。因此成立喬安公司,首先切入被商業保險機制排拒的「拒保族」市場,讓會員透過
網路「老人互助會」,共同分擔當月死亡者的喪葬費用。
簡永松表示,喬安只是代收代付收取服務費,和一般保險不同,且財務透明,有律師
與會計師的認證與簽證,還固定提存十%準備金,請會員組成委員會共管。
但他說,坊間「老人往生互助會」良莠不齊,常有因詐欺、侵佔、偽造文書等因素遭
判刑或解散,讓參與會員血本無歸,顯見問題在於缺乏主管機關介入管理,讓正派經營業
者常被外界質疑合法性,或被認為是吸金老鼠會,遭異樣眼光看待。
簡永松建議,民眾若想參加坊間「老人往生互助會」,首先須注意業務模式是會員間
互助,抑或是保險公司模式;若為保險公司模式、收取固定保費,恐有違法問題。其次,
要特別注意經營者信譽與經營歷史。甚至,要注意業務員佣金發放方式,若佣金過高或理
賠條件太寬鬆,可能就是老鼠會形式的直銷。
簡永松指出,美國、日本都建立完善的「互助保險制度」(Mutual Insurance),提
供民眾除了商業保險外的另一種選擇,國內主管機關應推廣互助保險制度、制訂明確規範
,訂定市場秩序,讓業者依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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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已經朝向「高齡少子化社會」,在催生同時也應該多推動社會保險,
且目前由於國民所得減少,民眾會開始買儲蓄或買保單,
保險法規定很嚴格,且十分老舊,造成許多不便,這也是一個問題,
我認為,美日這方面的做法可以拿來參考...看看有哪些是可以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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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定於一尊的想法都是偏頗的,
任何從一而終的要求都是幼稚的,
任何一面的智慧都有其光芒所及與不可及之處,
任何一面的智慧不能也不該以其所能而全盤否定其他的智慧
-------陳師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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