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evegreat08 (见鬼说鬼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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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老人互助会网路揪团 无法管
时间Mon Aug 22 02:52:08 2011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821/4/2x9d7.html
中国时报【沈婉玉/台北报导】
商业保险制度排除重病及七十五岁以上老人,不少业者抓住银发族商机,经营「老人
互助会」,让老人以互助保险方式存棺材本。国内首家网路老人互动会的乔安网路平台公
司,两年前开始利用网路平台技术经营互助保险,遭检察官以非保险业经营「类似保险业
」起诉,一审获判无罪,上诉二审遭驳回,确认没有违法问题。
由於乔安公司透过网路经营老人互助保险,此属於对「不特定大众收钱」,应属於「
特许行业」,应受相关保险法规范,但却被法院认定并不违法。这项判决,是否助长设立
「类似保险业」歪风,值得观察。
乔安公司是由经营网路标会的乔美公司成立,让民众可安全直接地在网路平台上相互
借钱、存钱,不必透过金融机构中介。乔美公司负责人简永松认为,既然网路标会成功了
,网路保险应该也可以试试看,遂研发出网路保险互助系统,让民众共同承担彼此未来的
风险。因此成立乔安公司,首先切入被商业保险机制排拒的「拒保族」市场,让会员透过
网路「老人互助会」,共同分担当月死亡者的丧葬费用。
简永松表示,乔安只是代收代付收取服务费,和一般保险不同,且财务透明,有律师
与会计师的认证与签证,还固定提存十%准备金,请会员组成委员会共管。
但他说,坊间「老人往生互助会」良莠不齐,常有因诈欺、侵占、伪造文书等因素遭
判刑或解散,让参与会员血本无归,显见问题在於缺乏主管机关介入管理,让正派经营业
者常被外界质疑合法性,或被认为是吸金老鼠会,遭异样眼光看待。
简永松建议,民众若想参加坊间「老人往生互助会」,首先须注意业务模式是会员间
互助,抑或是保险公司模式;若为保险公司模式、收取固定保费,恐有违法问题。其次,
要特别注意经营者信誉与经营历史。甚至,要注意业务员佣金发放方式,若佣金过高或理
赔条件太宽松,可能就是老鼠会形式的直销。
简永松指出,美国、日本都建立完善的「互助保险制度」(Mutual Insurance),提
供民众除了商业保险外的另一种选择,国内主管机关应推广互助保险制度、制订明确规范
,订定市场秩序,让业者依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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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已经朝向「高龄少子化社会」,在催生同时也应该多推动社会保险,
且目前由於国民所得减少,民众会开始买储蓄或买保单,
保险法规定很严格,且十分老旧,造成许多不便,这也是一个问题,
我认为,美日这方面的做法可以拿来参考...看看有哪些是可以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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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定於一尊的想法都是偏颇的,
任何从一而终的要求都是幼稚的,
任何一面的智慧都有其光芒所及与不可及之处,
任何一面的智慧不能也不该以其所能而全盘否定其他的智慧
-------陈师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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