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evegreat08 (暴君)
看板Policy
標題Re: [討論] 政治與政策界線的討論
時間Tue Oct 25 03:00:39 2011
稍微整理一下,我對這版管理的看法:
本版名為「政策版」,期許是「理性、自律」,
為何創版要「獨立於政治版」?
如果兩者的界限一樣,那麼上頭怎會「允許獨立」?
這兩個問號,我提出幾次了?
各網友討論時,到底有沒有想過「每個版的宗旨」?
難道,到了儒家版就大聲說儒家沒用,到了一神論版就說沒有神,
還要那邊的版主不管,那麼何必設立版主?
不喜歡版風,可以不要進來,無法習慣這版討論模式,可以先潛水!
話說,這句話對那些愛發戰文的版友們刺不刺耳?
但這句在連署時,創版版主似乎早就說過了吧!
違反看板宗旨者,刪文!
請問各位,這版的宗旨是什麼?討論政策!
非議論政治之用!
那麼,我不斷的提問各位,何謂「議論政治」?
怎麼沒人站出來說一下呢?或替版主群定義一個「能與政治版分切割的討論範圍」?
各位元老級版友們,每到討論健保、基本工資等社會福利問題,
哪一次不是淪於戰文?
o大以前之所以會讓某些議題在某些時候要求發最後結論,原因為何?
違反看板宗旨者,刪文!
除非已經太過分了(如廣告或政黑文),否則幾乎不會刪,
鎖文反而比刪文更優待些!至少還能「解鎖」!也充分尊重了各網友的言論自由!
政策版,討論的範圍,必須「圍繞政策」,
拒絕「搧風點火、抹黑攻擊、故意討戰、宣洩心情、選舉宣傳」之用,
否則,請移駕「政治版」與「政黑板」!
有了這兩個戰場,還不夠嘛?好戰者,或許總是希望能多幾個戰場!
但是,這版不歡迎這種「故意討戰」的文章,
要發文,行!要否定對方專業,行!要批評對方政見,行!
沒別的要求,煩請「
理性」討論,最基本的要求:建設性!
當你的文章已經開始引起對方反感了,
雙方用語中,有了那種「你用什麼口氣,我就用怎麼口氣」的心態時,
我不認為,這叫做「
自律」!
如果不是才進來幾個月的版友,一定知道本版曾經禁止推文過!
就是因為,某些人總愛在推文中偷渡一些政黑言論,版規卻很難管理到,
為了方便管理,就要求要回應可以,發文!
至少發文時,還能要求給予建設性言論,也能更方便引用版規!
我認為,政策討論
只需討論「內容」與「成本」即可,
至於是否讓大家接受,就讓大家保留在心理就好,不吐不快者移架其他兩版,
盡可能避免幾個關鍵字:
既得利益者、文化風氣不允許、官商勾結等,
老實說,沒有新政策是不破壞既得利益,不破壞目前文化,或不會發生官商勾結,
但這種言論,最後的結果是什麼?無非是戰,戰,戰!
想想看,把我剛剛舉的那三個關鍵字與其類似意義的字眼、陳述拿掉,
回去看你們的文章,還能否達到發文的字數下限?
再比較一下,你們每次回應對手的言論,有哪些不重複的?
ok,你們也不反對版主對所謂的「跳針」言論,作出處置,
那麼,當版主群處分到你們時,多少人會欣悅臣服?
還是那句:版規咧?---但多少人認真看過「本版宗旨與版規」?
你要移民某國時,反對那邊的文化或法律,為何還要對方不要管你?
沒去了解你所要移民的國家,最後被警察抓,難道還要怪警察嗎?
本版宗旨是什麼?本版版規是什麼?
宗旨簡而言之就是「討論政策,非議論政治」,
版規簡而言之就是「禁止廣告、選舉文宣、討戰文、政黑心得文、政治議論」,
現在已經開放大家討論了,希望每個認為版主處理不公或無客觀標準的版友,
煩請發文陳述一下,如何定義「
政治版與政策版的討論差別」?
如果兩版一樣,不用「特別獨立開版」,
最基本的對看板尊重,莫過於「言論盡可能不要違反看板宗旨」!
有更好的戰場讓你們去戰,
至少給其他版友一個稍微安靜點的地方,
用比較緩和的口氣,去深入討論、辯護你贊成或反對的各種政策議題!
另,請注意:適用法律時,當沒有特別規範時,則用普通規範,
同理,當看板版規沒有允許版友有發檢舉文,就是沒有這類發文權限,
因此回歸刪文要件:非討論政策,予以刪文!
--
所謂法者,大公不公,大仁不仁,
有功於前,不為虧法,有善於前,不為損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9.136.40
1F:→ Oikeiosis:創板板旨: 希望反覆討論 許多被賦與正義加分 的議題 10/25 04:46
2F:→ Oikeiosis:背後之成本與 對其他價值觀的衝擊 這是明確的板旨 10/25 04:47
很好,創版版旨,只有這句話嘛?
開放理哲領域討論 但應切中政策標題 否則請移往政治板
。可提及政策相關政黨 但應以政策討論為主 否則請移往政治、各政黨板
情節嚴重會有處罰
。可提及個人對政策之偏好 與 對政策背後之價值觀之偏好 但應切中政策標題
並充份討論之 否則請移往政治、政黑板
這幾句話,不知你看到哪了?
況且,創版版旨明確的說了,不是要討論政黨、政治人物、選舉、心得文等,
所有發言請集中於「政策」面上的討論,
除了客觀上發言為規範對象外,
倘若意圖攻擊對手而只有心得文或故意用情緒激昂的字眼,
自然也是禁止之列!
可提及個人對政策之偏好 與 對政策背後之價值觀之偏好
但應切中政策標題 並充份討論之 否則請移往政治、政黑板
請問這句話,到底看到沒呢?
3F:→ Oikeiosis:還有 根據罪行法定主義 禁止類推適用 你說沒允許就禁止 10/25 04:50
4F:→ Oikeiosis:根本就是胡扯 根本就沒有「沒允許就是禁止」的普通規範 10/25 04:51
5F:→ Oikeiosis:今天討論板務乃是要維護板旨 你們這樣胡搞是不對的 10/25 04:52
很好,又一重點,沒允許到底等不等於禁止?
沒允許不代表禁止,但是,版規另有規定發言請集中政策討論?
希望我的腦袋沒問題,我的理解是:這版只允許政策討論,其他討論一律禁止
法條用字上,有分「應」與「得」,
前者為強行規定,後者得依意思排除之,
法條有時不會有「應」或「得」,無例外時都是作「應」解
根據罪刑法定原則,只是刑法並非所有法律都適用之,
況且就連刑法都有不確定法律概念在,有待「法院」解釋,
因此,我沒說類推適用!而是自始至尾都是「直接適用」!
進一步而言,版規是否允許把檢舉文或申訴文放到討論看板上呢?
如果沒有,那就適用一般條款,即把發言當成普通發言,
也因此,不是討論政策者,一律禁止發言!
所謂類推適用,是依據法理把相近的法條拿來適用,準用是法律規定之,
而這裡,不知道哪裡有類推適用的用字?
6F:→ Oikeiosis:而且我老早就說了 用跳針當標準也行啊 我都接受啊 10/25 04:56
7F:→ Oikeiosis:但是你們先鎖文再公告 公告不附理由 鎖文標準不一 10/25 04:57
8F:→ Oikeiosis:公告就是公告 標準就是標準 麻煩你們尊重一下自己好嗎? 10/25 04:58
跳針標準?
先鎖文再公告?
公告不附理由?
鎖文標準不一?
這四個問號,我前前後後說了幾次?你注意到了沒?
把不是你要的答案就當作沒看到,你要我每次都要回答嘛?
跳針標準不是用字相同問題,而是陳述的立場與內容,
這種東西只能自由心證,無法建立標準,
否則,網友們只要避開就行了,這就是精通「抽換詞面」的好處!
這我再第一次公告中說了,看到沒?
「先鎖文再公告」是因為我想兩個一起做,就這麼簡單,
但是由於發文時間與鎖文時間發生落差,所以才會發生這樣的情況,
至於為什麼要一起鎖,至於為何先鎖文再公告,
從第一篇討論中,我已經說了,不要「過火」,公告就是得必須公告?
請你們自己稍微自制一下,馬上有人推文互嗆,這篇討論名為討論實為警惕!
我在裡面也說了,可不是你o大說的所謂心得文而已!
公告不附理由?我已經說為何我所後面而不鎖前面了!
兩次公告都說了,沒公告違反版規,是因為這是基於版主權限,
版主有權主導討論串的方向,不要使之偏離主題,
三篇版務討論與公告中,已經告訴過你們了,我很不想鎖文請自制!
話說,o大怎不看看你在前各討論回推文中的論述有沒有不同呢?
這樣的發言,不叫跳針?不叫討戰?那麼是叫...?(充分討論?)
鎖文標準不一,是因為執法者對於版規違反的狀況的忍受程度,
h版大幾乎只抓廣告文與政治文宣,o版大則主導討論溫度與違反版規,
每個人對於所在乎的與忍受的都有不同,不然就不會有「三個版主」,
o大怎不去看看歷次執法狀況呢?哪次有全體版主一致同意的判決?
9F:→ Oikeiosis:政治跟政策板分開 我當然贊同 而且區分標準很明顯 10/25 04:59
10F:→ Oikeiosis:那些永遠跳針政黨立場的就別來政策板惡搞 這當然應該 10/25 05:00
11F:→ Oikeiosis:但是政策的執行面、評價方案優劣及選擇 都是政策範圍 10/25 05:01
政黨立場是不是本版唯一禁止的對立陳述呢?
所以說,本版允許對資本主義、社會主義或共產主義大放厥詞?
評價方案優劣可以,我一直都認為可以!但你的方案呢?
有沒有提出來新的方案,讓大家看看?或者你一直重複著別人一樣反對的言論?
那麼,這樣的討論有任何意義嘛?
政治選擇,不是我們能夠做的,因為這要國會同意,政黨協商,
我們不是國會議員,也不是黨籍大老,憑什麼替眾人作出選擇?
倘若你說要為自己做選擇,那麼何必說出來?
ok,你說政策執行面,這點我十分讚賞,
但就跟上面一樣,同樣的立場與說話不斷出現,
雙方根本互不讓步,請問有沒有產生「新的東西」?或「共識」?
如果明知無法得出共識,或者明知自己言論會造成對手不爽而發文激辯,
那麼為何不稍微停下?還要執意發言,這是何居心?
當我知道,這個討論串根本沒辦法得出一個「共識」或「多數見解」時,
馬上退出討論,到底是因為沒料,還是因為問題一直輪迴呢?
總之,自己回頭看看,各發言到底重複了多少次?
立場,不只是政黨立場,包含個人對於政策的愛好,
譬如有人認為應該高稅,有人認為應該減稅,這樣算不算立場?
討論「對稅的個人價值觀」對於「稅負政策討論」有任何意義嘛?
12F:→ Oikeiosis:板主任意主觀的把這塊核心討論硬是區隔出去 完全無理 10/25 05:03
13F:→ Oikeiosis:而且你這篇文章跟su板主回答組務的內容一致嗎? 10/25 05:04
14F:→ Oikeiosis:人家要你們有共識再回 結果兩個一講話就是兩個標準 10/25 05:05
15F:→ Oikeiosis:誰知道hou板主是不是也跟你們不同調? 10/25 05:06
16F:→ Oikeiosis:而且既然這麼會講以前怎樣? 那你怎麼不想為什麼後來 10/25 05:10
17F:→ Oikeiosis:為什麼後來又把推文加了回來? 這表示利大於弊就要去做 10/25 05:12
18F:→ Oikeiosis:我非常尊重這裡的板規與板風 但是對沒有相應尊重的板主 10/25 05:13
19F:→ Oikeiosis:我希望板主可以用尊重自己以及理性自律的態度來經營 10/25 05:14
20F:→ Oikeiosis:不要這麼輕率的搞爛一個優質的公開板 10/25 05:15
之所以發生這麼多問題,無非兩件事!
第一,su版大當時尚未掛名,憑什麼指責版友
第二,我當時沒有直接公告(討論算不算打聲招呼)就直接鎖文,讓人很不高興
本版核心討論到底是「做法」,還是「學術理論」或「價值觀」?
我與su版大都認為,本版應該集中「政策做法」上,而非「評價」,
因為有肯定的見解,就會友否定的見解,
這樣的「價值觀討論」根本只是戰文,不是討論!
至於理論,最基本的要求請附上心得,不是隨意亂抄!
別的不說,就法律上也有違反著作權的問題,好歹加個幾筆說是合理使用...
※ 編輯: stevegreat08 來自: 61.60.217.44 (10/25 09:03)
21F:→ suwilliam:先鎖文往往是為了避免衝突進一步擴大~接著再補上公告~這 10/25 13:48
22F:→ suwilliam:種處理方式並未逾越版主的職權~在其他看版也很常見~謝謝 10/25 13:49
23F:推 uka123ily:同一段文字竟然可以有如此迥異的解讀 真是太神奇了 10/25 17:05
24F:→ uka123ily:是說討論又回到原點了 依舊是雞同鴨講 10/25 17:07
25F:→ uka123ily:是說你還是把作法跟評價分開,卻沒有得到為什麼可以如此 10/25 17:07
26F:→ uka123ily:你不覺得你的分法還是很主觀的自以為是? 10/25 17:08
27F:→ Oikeiosis:將所有板務討論一概禁止 只是大開板主濫權方便之門 10/25 17:50
28F:→ Oikeiosis:你們板主行為標準尺度不一 又禁止板內檢舉申訴 10/25 17:52
29F:→ Oikeiosis:跳針就算不是講詞面 而是講內容也無妨 這點我沒有意見 10/25 17:53
30F:→ Oikeiosis:但是你們的執法理由不是如此 而是禁討論選擇政策、上火 10/25 17:54
31F:→ Oikeiosis:你說的是你不用「跳針」當標準 而是用忍受程度 自制 10/25 17:55
32F:→ Oikeiosis:來決定是否刪鎖 這種放話就是你認定的公告嗎? 10/25 17:56
33F:→ Oikeiosis:那就是說 板主下來討論 講一講就說 老子已經不爽了 10/25 17:57
34F:→ Oikeiosis:名為心得 實為公告警惕 這就是以後的執法SOP就對了? 10/25 17:57
35F:→ Oikeiosis:而且我跟其他人都在講健保給付沒有過低還有護士勞動條件 10/25 18:00
36F:→ Oikeiosis:你說這兩個跳針也就算了 你鎖我的文一半是在跟你講 10/25 18:01
37F:→ Oikeiosis:公私保險都必須服從保險的原理法則 同時達成多重目的 10/25 18:02
38F:→ Oikeiosis:這哪裡跳針了? 根本就是完全不同的重點 10/25 18:03
39F:→ Oikeiosis:還是說只要糾正你 就統統算跳針 火氣就很大 你就無法忍 10/25 18:03
40F:→ Oikeiosis:而你認為su大指責板友的部份 那是他自己自尊自大 10/25 18:05
41F:→ Oikeiosis:態度雖然惡劣 但是重點是他堅持禁止討論實質面的主張 10/25 18:07
42F:→ Oikeiosis:還有 自己寫文章寫長了 不要忘了開頭的東西 10/25 18:08
43F:→ Oikeiosis:我推文一開始就引用創板板旨 就是要提醒你們這些健忘症 10/25 18:09
44F:→ Oikeiosis:「希望反覆討論對價值觀的衝擊」 這是創板板旨 10/25 18:09
45F:→ Oikeiosis:而你們現在主張「討論價值觀」就是討戰 就是要禁要鎖 10/25 18:10
46F:→ Oikeiosis:如果你們堅持就是要這樣搞 就不要假稱自己要延續板旨 10/25 18:11
47F:→ stevegreat08:我已經把我認為的說了 接著可以換你們說了... 10/25 19:46
48F:→ uka123ily:我覺得是也不用了 反正一樣模糊說了有何意義? 10/25 20:44
49F:→ stevegreat08:那麼你有何高見 我一直在等 等到的是想把政治版跟政 10/25 20:54
50F:→ stevegreat08:治版合一的做法 除此之外無他...我等很久了 10/25 20:54
51F:推 uka123ily:我的見解已經發文了喔 10/25 21:01
52F:→ stevegreat08:我知道...不然我不會說兩版對你而言沒有差別 10/25 21:12
53F:→ stevegreat08:這不是目前我們所有討論的重點嘛?--兩版的差別? 10/25 21:12
54F:推 uka123ily:沒有必要區分兩版差別 也沒資格定義其他的版。 10/25 21:48
55F:→ uka123ily:也就是說你定義的區別可能只是你個人的想像。 10/25 21:49
56F:→ stevegreat08:也因此 我才說你根本無是當初建版的目的 10/25 22:45
57F:推 uka123ily:當初有定義政治版跟政黑板嘛? 沒有嘛XD 10/25 22:50
58F:→ uka123ily:你只是自己以為政治與政黑是如何 組務有表示? 10/25 22:50
59F:→ suwilliam:在下還兼任政黑版主~相信應該有資格定義政黑版的版風吧? 10/26 02:11
60F:→ stevegreat08:對,約定俗成很重要,但是我怎麼有看到政策版定義咧 10/26 13:11
61F:→ stevegreat08:不同事物不同處理,所以我才說你無視版的目的,擅自 10/26 13:12
62F:→ stevegreat08:把兩版畫在一起,不就跟你在一神論版發表無神論一樣 10/26 13:12
63F:→ stevegreat08:與討戰無異,不是嗎? 10/26 13:13
64F:→ Thompson:p.s. 在一神論版其實可以發表無神論的東西... 10/26 16:39
65F:→ Thompson: 只要你有說明他跟一神論的關系 10/26 16:40
66F:→ Thompson: 所以通常是關於一神論的弱點 10/26 16:41
67F:→ Thompson:這個標準其實也是非版主的網友們的所期待的標準... 10/26 16:42
68F:→ Thompson:要求內容和政策有關 但不應硬把高度相關的某些要素切割 10/26 16:44
69F:→ stevegreat08:然而,當你在某個版風就是嚴峻的看板,發了一篇擺明攻 10/26 17:22
70F:→ stevegreat08:擊對手的文章,不認為這對於該版有任何建樹!! 10/26 17:23
71F:→ stevegreat08:同理,本版也是!!本來就是要個清靜地來討論, 10/26 17:23
72F:→ stevegreat08:看板成立目的不適用來寫戰文筆嘴炮看爽,因為戰場很多 10/26 17:24
73F:→ stevegreat08:我們版主群最基本的要求是至少提出個像樣的政策, 10/26 17:24
74F:→ stevegreat08:或者分享某類型政策的理論依據或新聞,當然發表數據或 10/26 17:24
75F:→ stevegreat08:真實案例來討論某些既定政策的價值觀是否不符當代, 10/26 17:25
76F:→ stevegreat08:進而提出更好的政策或制度,這版從來不是你戰我我戰你 10/26 17:25
77F:→ stevegreat08:否則這版的人氣怎會如此之少?別忘了之前o版在時也是! 10/26 17:26
78F:→ stevegreat08:當初建版宗旨就是討論政策,而非政治,只是後來看板似 10/26 17:26
79F:→ stevegreat08:乎過冷就睜一隻眼避一隻眼,除非討論串過多而導致迴圈 10/26 17:27
80F:→ stevegreat08:或火藥味濃厚,才會限制發言篇數,但這絕非本義!! 10/26 17:27
81F:→ stevegreat08:由嚴入鬆容易,由鬆入嚴困難,基本的要求還是要有!! 10/26 17:28
82F:→ stevegreat08:只是每個版主對於版規執行的寬嚴程度或有不同, 10/26 17:28
83F:→ stevegreat08:只要有版規,以及版主權限,版主自然可以主導討論氣氛 10/26 17:29
84F:→ stevegreat08:我們從來不要求版友們能提出個嚴謹的政策白皮書, 10/26 17:29
85F:→ stevegreat08:但是至少一個基本的要求是請集中於政策的實際做法, 10/26 17:30
86F:→ stevegreat08:現代社會講求分工,政治類看板也要求如此,無任何例外 10/26 17:30
87F:→ suwilliam:要提出嚴謹的政策白皮書或僅是雛形的構想都是版友的自由 10/26 21:35
88F:→ suwilliam:對現行的政策做討論亦可~但請別偷渡政治議論或陷入爭論 10/26 21:41
89F:→ stevegreat08:後面兩者正是版主群不樂見的,因為嚴重違反版旨 10/26 22:34
90F:推 uka123ily:攻擊對手為什麼不行? 只要沒去問候他之類為何不可? 10/27 00:39
91F:→ uka123ily:吵架、戰、議論都是合理的討論。 10/27 00:40
92F:→ uka123ily:難不成討論起手式得規定:你好平安 這種矯情文字? 10/27 00:42
93F:→ suwilliam:請問這是要討論還是辯論? 10/27 01:36
94F:→ stevegreat08:很好,所以你是要戰,還是要互相討問? 10/27 02:01
95F:推 allyours:戰也是討論的一種 比起空洞抄書 碰不到實質的"討論" 10/27 08:10
96F:→ allyours:言之有物 有論有證的 "戰文" 看起來過癮 也有料多了 10/27 08:11
97F:→ uka123ily:戰也是討論。吵架也是討論、議論根本就是討論的同義詞 10/27 10:33
98F:→ suwilliam:醒也是活著 睡覺也是活著 腦死根本就是活著的同義詞? 10/27 14:20
99F:→ stevegreat08:我已經說了,戰文好像有其他兩版開放, 10/27 16:32
100F:→ stevegreat08:基於分工的原理,在哪裡討論就討論那範圍... 10/27 16:33
101F:→ stevegreat08:至少就我認知這版不是獨立開版用來討論政治議題的, 10/27 16:33
102F:→ stevegreat08:更進一步來說,拿經濟學的學派作例子, 10/27 16:34
103F:→ stevegreat08:你可以說古典很好,也可以說凱因斯很好, 10/27 16:34
104F:→ stevegreat08:也可以說兩者誰好誰不好,只要基於理論或做法都行, 10/27 16:35
105F:→ stevegreat08:但是該選擇什麼,不是我們該決定的,這是政治選擇, 10/27 16:35
106F:→ stevegreat08:至於價值觀或倫理觀念,更不是這裡所要討論的, 10/27 16:36
107F:→ stevegreat08:版旨說的很清楚,可以討論與現實環境因素但集中政策 10/27 16:36
108F:→ stevegreat08:但是該多集中,有什麼客觀標準呢? 10/27 16:37
109F:→ stevegreat08:如果有那麼就告訴我們吧,如果沒有就是自由心證了, 10/27 16:37
110F:→ stevegreat08:難道還要明確的界定「不作為殺人罪與傷害+遺棄罪」 10/27 16:38
111F:→ stevegreat08:兩者之間的不同嘛?最後還是法官自由心證... 10/27 16:38
112F:→ stevegreat08:不服判決只能請被告或原告上訴至第二審或第三審囉, 10/27 16:38
113F:→ stevegreat08:不然還能怎麼辦? 10/27 16:39
114F:推 uka123ily:板主自重喔 10/27 22:38
115F:→ stevegreat08:已從激進、緩和、無奈到看開了,以上推文沒有褒貶, 10/27 22:51
116F:→ stevegreat08:只是陳述事實,告訴你一件事,版規公佈在外, 10/27 22:51
117F:→ stevegreat08:法官自由心證,若有不服只好上訴囉,不然呢? 10/27 22:52
118F:推 uka123ily:我沒跟你說話耶 10/27 22:53
119F:→ stevegreat08:是這樣喔...反正,就這樣囉... 10/27 23:03
120F:→ suwilliam:打那段文字只是要凸顯把戰 吵架 議論都歸為討論是何邏輯 10/28 01:36
121F:→ uka123ily:邏輯?我的天啊 這不是邏輯問題是定義問題阿 10/28 12:32
122F:→ uka123ily:你什麼時候清楚去區分這個定義而且使板友認同? 10/28 12:33
123F:→ uka123ily:你不但沒有 還在那邊這個不可以這個也不可以 為什麼呢? 10/28 12:33
124F:→ uka123ily:問了為什麼還是只會說因為不一樣 請問這是邏輯問題? 10/28 12:33
125F:→ suwilliam:沒有邏輯~定義的基礎何在? 10/29 19:04
126F:→ uka123ily:沒有定義怎麼推論的前提。沒有推論怎麼有邏輯問題 10/29 21:18
127F:→ suwilliam:沒邏輯的話~往往就會出現一堆自相矛盾的定義~如:戰=理性 10/29 21:32
128F:推 uka123ily:前提上他們就是一致的阿,怎麼會有自相矛盾? 10/29 21:34
129F:→ uka123ily:我覺得這沒什麼意義,你沒有清楚表示過,也離題了。 10/29 21:35
130F:→ suwilliam:戰=理性在前提上一致?個人的訴求一直都很清楚~也未離題 10/29 22:36
131F:推 uka123ily:我不就說了,為什麼大家要認同你的前提? 10/29 22:48
132F:→ uka123ily:不能覺得戰阿酸呀爭論或是其他很有趣? 10/29 22:49
133F:→ uka123ily:你的訴求只有斷論 而前提不同則得不到你的結論。 10/29 22:49
134F:→ uka123ily:你可以堅持,但你身為板主有義務去釐清這些的想法 10/29 22:50
135F:→ suwilliam:很有趣不代表就符合版旨 10/30 14:47
136F:推 uka123ily:那也不見得違反版旨阿 10/30 14:58
137F:推 CrazyMarc:吵什麼...不確定概念版主有判斷餘地 10/30 19:12
138F:→ CrazyMarc:什麼樣叫做戰,就讓版主個案認定,不爽的話去罷免 10/30 19:12
139F:推 uka123ily:都要板主跟版友溝通一下囉 你確定判斷空間還在嘛? 10/30 19:21
140F:→ uka123ily:就是有人申訴去了,不然你以為現在是討論什麼的? 10/30 19:21
141F:→ suwilliam:所以~邏輯就是不符合不等於違反是嗎? 10/30 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