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lovesumika (我愛山中澄佳)
看板PttLaw
標題公然侮辱證據之一
時間Wed Sep 1 10:46:47 2004
※ [本文轉錄自 About_Life 看板]
作者: A1Yoshi (寬廣 無際) 看板: About_Life
標題: Re: [檢舉] 法西斯版執法不公
時間: Tue Aug 31 18:27:53 2004
※ 引述《ilovesumika (我愛山中澄佳)》之銘言:
: 本人只說了以下的話:
: 「法西斯版不是一言堂?噗嗤,我笑了」。
: 就被以「侮辱本版」之名義浸水桶了。這擺明了就是在扣帽子搞一言堂,抹殺他人
: 言論自由。我若不滿一個版的作法,難道不能批評嗎?禁止他人批評一個版,這不
: 是太扯了嗎?
: 而且他們說「侮辱本版就會浸水桶的規定將在近期納入版規」。
: 這不是更說明了目前根本沒納入這條版規嗎?那他竟然還浸水桶,很明顯的是違法判決。
: 請對法西斯版兩個版主做出處分。
如果說今天是一個陌生的ID講那句話,我想應該不至於被浸水桶。
兩位版主都很有誠意聆聽版友的聲音、版友的意見,兩位都抱著謙
虛、自律的心態管版。如果今天是一個陌生ID說那句話,不可能會
被貼任何標籤,兩位版主肯定會"預設"這位版友不是在找碴,預設
這位版友是真心給f-sex建議,並且會恭敬的看待那些建議。
問題是今天寫那段話的是你。被浸?這不是理所當然嗎?不覺得理
所當然,那肯定是看f-sex看得還不夠久。
我是覺得,你沒啥好抱怨的,來找碴來挑釁然後被浸,這叫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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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29.70.52
1F:推 greengreen42:看到是你 大家也就預設聽不進你的話了 218.162.206.112 08/31
2F:推 ilovesumika:「預設」也可以成為陷人入罪的理由呀?看 61.71.102.1 08/31
3F:→ ilovesumika:來果然該對法西斯版主處分 61.71.102.1 08/31
你果然是白癡。預設並不會成為任何一個人入罪的理由,因為"預設"是針對那些
陌生ID,預設他們不是來找碴。這可以理解成是一種信善論:
認為來波文章的人都是善良的人。
基於此,他們必須要有更明顯的壞壞作為,才會被認定是污辱、是挑釁。簡單說
,套用在你身上的標準和套用在陌生ID上的標準不一樣。
你之所以活該之所以有罪不是因為預設,白癡,之所以有罪是因為你是慣犯,是
累犯,是惡名昭彰的版友。
累犯、慣犯和陌生ID怎麼可以用一樣的標準呢?歷史很重要,你覺得你不應該和
其它人有著不同的標準,是忽視歷史。
※ 編輯: A1Yoshi 來自: 210.85.114.28 (08/31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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