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lovesumika (我爱山中澄佳)
看板PttLaw
标题公然侮辱证据之一
时间Wed Sep 1 10:46:47 2004
※ [本文转录自 About_Life 看板]
作者: A1Yoshi (宽广 无际) 看板: About_Life
标题: Re: [检举] 法西斯版执法不公
时间: Tue Aug 31 18:27:53 2004
※ 引述《ilovesumika (我爱山中澄佳)》之铭言:
: 本人只说了以下的话:
: 「法西斯版不是一言堂?噗嗤,我笑了」。
: 就被以「侮辱本版」之名义浸水桶了。这摆明了就是在扣帽子搞一言堂,抹杀他人
: 言论自由。我若不满一个版的作法,难道不能批评吗?禁止他人批评一个版,这不
: 是太扯了吗?
: 而且他们说「侮辱本版就会浸水桶的规定将在近期纳入版规」。
: 这不是更说明了目前根本没纳入这条版规吗?那他竟然还浸水桶,很明显的是违法判决。
: 请对法西斯版两个版主做出处分。
如果说今天是一个陌生的ID讲那句话,我想应该不至於被浸水桶。
两位版主都很有诚意聆听版友的声音、版友的意见,两位都抱着谦
虚、自律的心态管版。如果今天是一个陌生ID说那句话,不可能会
被贴任何标签,两位版主肯定会"预设"这位版友不是在找碴,预设
这位版友是真心给f-sex建议,并且会恭敬的看待那些建议。
问题是今天写那段话的是你。被浸?这不是理所当然吗?不觉得理
所当然,那肯定是看f-sex看得还不够久。
我是觉得,你没啥好抱怨的,来找碴来挑衅然後被浸,这叫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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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29.70.52
1F:推 greengreen42:看到是你 大家也就预设听不进你的话了 218.162.206.112 08/31
2F:推 ilovesumika:「预设」也可以成为陷人入罪的理由呀?看 61.71.102.1 08/31
3F:→ ilovesumika:来果然该对法西斯版主处分 61.71.102.1 08/31
你果然是白痴。预设并不会成为任何一个人入罪的理由,因为"预设"是针对那些
陌生ID,预设他们不是来找碴。这可以理解成是一种信善论:
认为来波文章的人都是善良的人。
基於此,他们必须要有更明显的坏坏作为,才会被认定是污辱、是挑衅。简单说
,套用在你身上的标准和套用在陌生ID上的标准不一样。
你之所以活该之所以有罪不是因为预设,白痴,之所以有罪是因为你是惯犯,是
累犯,是恶名昭彰的版友。
累犯、惯犯和陌生ID怎麽可以用一样的标准呢?历史很重要,你觉得你不应该和
其它人有着不同的标准,是忽视历史。
※ 编辑: A1Yoshi 来自: 210.85.114.28 (08/31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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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71.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