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lybirds (我愛小野貓)
看板PttLawSug
標題Re: [判決] 洗錢一案
時間Mon Dec 26 21:20:12 2005
※ 引述《changtai (藍より青し)》之銘言:
: 這邊最大的問題就是
: 要怎麼認定他是用手打的還是貼上的?
: 還是所有貼新聞稿的都是洗錢? 那可以檢舉的真是一狗票.....
: 他還連刪文都不用喔
: 如果去掉這所謂枝微末節的部份 他的文章長度大概剩1/3
: 這還叫枝微末節嗎?
: 況且後面我提的建議 完全符合他所要的
: "為了受認同 為了成就感而發文"
: 不是嗎?
: 建議 就算不廢p幣 十大百大的那個最好還是先廢掉吧
: 因為那個排名沒有什麼作用 只會強化ptt眾人的競爭意識而已
真正洗大錢的人
對於廢除百大排行
說不定樂觀其成
如此一來大規模的財產變動
變成不是每個人都看的到
就更不容易發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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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如果本來就有用分身就沒話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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