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rechen (忙。)
看板PttLawSug
標題Re: [判決] 洗錢一案
時間Tue Dec 27 00:29:51 2005
※ 引述《changtai (藍より青し)》之銘言:
: ※ 引述《ck517 (洗錢為非法行為)》之銘言:
: : 轉奇摩等網站上既有之新聞文章, 金額又明顯偏高者,
: : 我便會認為其是在不當賺錢, 就目前的判例, 不當賺錢與黑金轉帳、黑金賭盤皆稱洗錢,
: : 我的想法是, 既然是新聞稿, 即使在PTT上親手打賺來的P幣, 也賺得不心安吧!
: : 一貼, 頂多加上個排版, 也大概沒多少錢。
: : 打一堆字覺得不對勁, 再刪, 再打, 這種情境我能想像,
: : 所以才想加上板主的意見, 如果板主覺得這個文章的確賺太過火,
: : Q他ID又發現明顯是"債台高築",
: : 我們再查他有沒有轉帳、花錢、賭盤、發錢的舉動。
: : anyway, 其它板友的意思呢?
: : 這部份呀 可能不是法務能決定的呀 已經到硬兔的層級了呀XD
: 剛好有一篇可以做例子 雖然不是新聞稿
: allpost 11858
: 價值1000 但看內文文字量應該不值那麼多
: 應該是修改再修改的緣故? 這樣是否也算是洗錢呢?
你都看出來他是修改再修改的了 檢舉人或法務也看得出來阿
問的有點奇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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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是最重要的。
為了堅實原則,而失掉一些什麼是必要的。
只有堅持自己的信念,才是一個完整的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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